遵义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包括管道燃气企业的门站、储配站及瓶装燃气充装站)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07:46:14 468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依据及条件描述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材料来源

法定依据及描述

1

经综合验收合格符合技术规范的燃气设施;含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合格证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质量监督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二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充装活动。第二十八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

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的燃气设施综合验收合格资料和现场勘验笔录(由综合执法支队及市燃气管理处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市城市管理局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燃气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对燃气经营、燃气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3

土地使用权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

国土资源部门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4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登记手续)?[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工商部门核发

《城填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二)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5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

有资质的相关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和建设燃气供应战场,应当进行环境保护论证和安全评价。

6

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含有防泄露、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含与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应急装备;?[示范文本下载]

复印件1份及电子版

燃气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五)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级。经营方案主要包括:企业章程、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7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的专业培训合格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由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件)

质监部门或城市管理部门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8

符合燃气规划要求

[格式文本下载]?

原件、电子版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即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9

《城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申请表》及《贵州省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

[格式文本下载]?[示范文本下载]

原件、电子版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提供申请表;申请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构提出申请。

10

燃气气源保障合同及气源质量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燃气公司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七)气源证明。燃气气质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11

符合要求的防雷装置检测证明材料?[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各1份.

气象部门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四)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12

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

公安部门核发

《城填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申请人凭燃气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手续。《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向发证部门提交下列申请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

规划部门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复印件1份

环保部门

《遵义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和建设燃气供应场站,应当进行环境保护论证和安全评价。

15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示范文本下载]

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公安消防部门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条:燃气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办理流程

1

收件

2

受理

3

审查

4

决定

5

制证

6

发证

本事项为原件预审事项,若您通过网上申请,最多到现场2次即可办结,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与受理

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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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9906-->

5个工作日-->

5个工作日

(一)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南部新区(二)是否需要行政许可;(三)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填写完整、规范,符合法定形式。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在受理通知书上告知申请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3.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4.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包含具体补正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通知书;5.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通知书。

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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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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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29906-->

10个工作日-->

当场受理

书面材料是否齐全:城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表原件1份,附城镇燃气供热企业资质申报表,需填写申请单位(个人)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名称和电话,经营规模,燃气供应量,建设投资(万元),经营地点;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须有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登记手续复印件1份);城市规划、土地、建设手续;公安消防(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全评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气象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经综合验收合格符合技术规范的燃气设施;含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合格证(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施使用登记证);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的燃气设施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气源保障合同及气源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从业人员培训证复印件1份(由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件);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各1份(公司提供);与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应急装备情况报告纸质档各1份(公司提供);现场勘验笔录(由综合执法支队及市燃气管理处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

1.能当场受理或通过当场补正达到受理条件的,直接进入受理步骤,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2.根据一次性告知通知书内容进行补正后达到受理条件的,出具决定受理通知书;3.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一次性告知通知书的,从收件之日起即为受理。

审查与决定

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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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工作日

(一)提供的申请资料符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应符合相应的申请条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规范、真实、有效:城市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办理申请表原件1份,附城镇燃气供热企业资质申报表,需填写申请单位(个人)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名称和电话,经营规模,燃气供应量,建设投资(万元),经营地点;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尚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须有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登记手续复印件1份);城市规划、土地、建设手续;公安消防(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环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全评价(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气象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经综合验收合格符合技术规范的燃气设施;含压力容器及安全附件合格证(由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设施使用登记证);由市城市管理局牵头组织的燃气设施综合验收合格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符合国家规定的燃气气源保障合同及气源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从业人员培训证复印件1份(由国家相关机构认可的合法有效的证件);有防泄漏、防火、防爆等安全管理制度各1份(公司提供);与规模相适应的抢险抢修队伍及应急装备情况报告纸质档各1份(公司提供);现场勘验笔录(由综合执法支队及市燃气管理处签字认可的书面材料)(三)前台工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要求工作;(四)行政许可审批表意见签署规范、明确。

1、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2、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许可。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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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工作日

1、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2、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许可。

1、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许可并制作《燃气经营许可证》2、不符合法定条件,决定不予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事项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环节

步骤

办理人

法定时限-->

办理时限

送达方式

办理结果

颁证与送达

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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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工作日

窗口领取、代理人送达、委托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

制作《燃气经营许可证》

资料[下载]

-->

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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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个工作日

送达《燃气经营许可证》

证照模板预览?不予许可决定通知书

资料[下载]

-->

四、办理地点

遵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大厅C044、C045号市城管局窗口;地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凤凰南路国际会展中心三楼,乘坐1路、3路、9路、26路、33路、旅游1路等公交线路经停,可在凤凰山广场公交站点上/下车。??

五、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遵义市城市管理局

七、办理费用

不涉及收费

八、法律依据

1

法定依据

《贵州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原文下载]

-->[在线查看]

依据描述

第十五条燃气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到市、州建设行政部门取得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建设行政部门应当在20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颁发经营许可证。

文章来源: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zegn.gov.cn/)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19修正):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一节 申 请 与 受 理  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申请书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n  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n  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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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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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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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审批程序
    一、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地点各镇(区)市政管理部门二、办理材料(1)气经营企业的《城市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2)售点负责人、安全员职务证明和身份证件,从业人员上岗证书;(3)消防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验收意见书;(4)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任命证书;(5)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或房屋租赁证明;(6)安全管理制度,防火、防爆设施资料;(7)销售点平面布置图及四置图(加盖市政办公章)。三、办理流程1、申请单位向镇(区)市政管理部门申请布点预审,填写《广东省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批表》2、镇(区)市政管理部门接受申请后,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查意见,上报市市政局办事窗口。
    2023-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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