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证券法第八十一条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上市公司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但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免除发出要约的除外。由于向所有股东发出收购要约的成本相当高昂,而要获得证监会的豁免难度较大。因此,该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了限制了绝对控股权的转移。
以新太科技为例,1999年11月远洋渔业第一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与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草签了《股权转让协议》,辽渔集团将向新太新技术以每股2.453元之价格转让其持有的66311063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但由于面临全面收购要约的问题,无奈2000年4月2日双方重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向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出让其所持其国有法人股29.9%的股权,计56648594股。因为这个原因,目前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仍是新太科技第一大股东,且在董事会也有一定的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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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动豁免要约收购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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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其他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其他公司持有的商品条码,仍由其他公司持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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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给卖方豁免收购要约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16如何豁免要约收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 (1)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彼此具有关联关系,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不同省级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一般视为具有关联关系。 (2)上市公司面临严重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取得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收购人承诺3年内不转让其在该公司中所拥有的权益。 (3)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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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要约收购及其豁免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6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向被收购的公司发出收购的公告,待被收购上市公司确认后,方可实行收购行为。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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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约收购豁免是什么意思?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1豁免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在实施可触发法定要约收购的增持行为时,依法免除发出收购要约义务。在中国,受理和批准豁免收购要约请求的机构是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规定任何人士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如由低于百分之三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由低于百分之五十增持到超过百分之五十,就有需要向其他股东提出全面收购的要约,收购的条件为该股在过去五十二周的最高收市价,但该股东可以向证监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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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豁免债务如何认定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1所谓债务豁免是指企业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债权人出于及时回收账款,减少债务风险的目的,给与债务人一定的债务减免,债务人对于取得的豁免债务在会计核算上计入资本公积项目,不计入企业获得的一项收益,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债务豁免这种方法经常用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主要针对逾期银行贷款,之所以能够操作是由于我国各主要商业银行的国有控股性质和政府部门的行政性干预。由于逾期贷款通常会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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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豁免权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28司法豁免权指一国派出的外交代表或有特殊身份的外交人员和组织,免受驻在国司法管辖的一种制度。司法豁免权的重要依据是“在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的原则。这一原则认为,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各主权国家都是国际社会平等的一员,相互之间不存在管辖与裁决的问题。 一般任何国家都不强调“司法豁免权”,只是对某些人的执法,必须经过特殊程序。例如搜查人大代表的家,必须先报人大常委会批准,司法部门不能自行其事。 因此严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