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8 09:55:47 446 人看过

用人单位责任是指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劳务派遣模式能否规避用人单位责任?

派遣服务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了劳动合同关系,派遣服务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形成了合作关系,由此,三方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法律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系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劳动合同与传统的劳动合同有所不同,主要体现在派遣劳动合同中雇佣与使用是相分离的,因此,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各种问题。

问题一、为用工单位困扰的工伤、社保等劳动争议,是否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责任,用工单位启用劳务派遣模式后能否不承担相应责任?

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分析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依据派遣协议成立民事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应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自行协商确定。

因此,无论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如何分配其权利义务,该约定只对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效,而对于被派遣劳动者并不生效,被派遣劳动者仍可基于其与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分别形成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在实际案例中,即使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约定工伤事故用工单位概不负责,该约定对劳动者亦不生效,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依然可以主张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尽管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是向用工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用工单位享有对劳动者的指挥监督权,双方实际上存在着隶属关系与人身关系的结合,故而为了保护劳动者,将用工单位依据私法上的利他契约而负有的对被派遣劳动者的附随义务通过劳动法而上升为其对劳动者负有的特殊保护照顾义务。这种保护照顾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用工单位应当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应当保证被派遣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及与其他正式职工同工同酬;应当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一般人格权不受侵害等。

问题二、用工单位应当如何防范劳动争议风险?

为防范企业类似用工风险,用工单位应做到如下几点:

1.用工单位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或者提供服务外包的单位是否已与职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必须审查劳务派遣单位是否具有劳务派遣资质。

用工单位在处理与服务外包公司的关系上应持谨慎的态度,尽量和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目前在法律上对于劳动服务外包的界定很模糊,其法律特征无法进行辨识,因此只要客观行为更类似于劳务派遣的话,法院通常都会认定为劳务派遣关系。而往往一些服务外包公司是没有劳务派遣资质的,最后用工单位存在被法院认定为与劳动者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风险。

3、建立和完善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之间责任分担机制。

一旦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单位或服务外包单位被法院认定为须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下,事先的的责任分担约定可为事后的责任分担提供依据,无论劳动者向用工单位还是向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单位主张权利的,一方承担责任后可依据该约定向另一方追偿超过自己该承担责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用人单位相关文章
  • 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依据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务派遣的规定中,明确了劳务派遣单位为用人单位,而被派遣的劳动者工作的单位为用工单位,也就是说派遣单位要承担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支付工资的法律义务,而用工单位对劳动者是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义务。万一发生劳动纠纷,用工单位需负连带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也就是说,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发生争议时,可将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被申请人或共同被告,提起仲裁或诉讼申请。二、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连带责任依据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92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这种规定从表面上看有利于保护劳动者,但由于派遣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第58条),用工单位将面临很大
    2023-03-19
    204人看过
  •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概念是什么?
    国有公司、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的概念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国有公司、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背离市场活动的基本原则,徇私舞弊必然会使国有公司、企业的正常活动遭到破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损害从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就国有公司、企业直接的主管人员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不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对市场需求不作可行性分析和论证,不听取各方面意见,独断专行,致使企业经营决策发生重大失误;管理混乱,规章制度不健全,对于损公肥私,化公为私,侵吞、侵占、私分、挪用公司、企业财产的违法犯罪现
    2023-06-03
    229人看过
  • 第二顺位的概念是什么?
    第二顺位是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遗产的继承方式: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2、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什么继承顺序第一顺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开始后最优先继承遗产的顺位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
    2023-07-17
    370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的法定概念是什么
    一、特殊侵权责任的法定概念是什么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种类有哪些?(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侵权行为系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所为;侵权行为违背了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所应当的注意义务。(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因产品质量
    2023-04-29
    335人看过
  • 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概念是什么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强制保险”)。它是由各大保险公司为保障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给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或其他受损害方带来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而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有限度的赔偿责任险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其管理人员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要求,进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24-07-29
    109人看过
  • 责任疫情报告人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责任疫情报告人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医疗、采供血、检疫业务的人员,二是上述人员正处在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医疗、采供血、检疫的工作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执行职务的医护人员和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均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现有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疫情报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
    2024-05-10
    484人看过
  • 单位违法所得和个人违法所得的概念是什么
    单位违法所得,是指单位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个人违法所得,是指个人即自然人自己,为了自己的利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所获得的利益。违法所得的法律特征1、手段违法性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径获取的财产则不在违法所得的讨论范围之列。违法所得的这个根本特性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个人财产是行为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可以作为罚款、没收财产等刑罚措施的对象,如无证运输中的运输工具就不能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的这个特征也将其与一般意义上的物区别开来,一般意义上的物只有被违法行为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之后才能成为违法所得。2、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违法犯罪手段获取违法所得的根本原因在于行
    2023-06-01
    282人看过
  • 在我国单位双罚制的具体概念是什么?
    一、在我国单位双罚制的具体概念是什么双罚制又称为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对犯罪的单位判处罚金。对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单位的处罚的罚金应高于起次要作用的单位,这是处罚单位共同犯罪的原则。侵犯知识产权罪也是适用的双罚制。刑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二、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如何认定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区分:1、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是否由单位的决策机构决定。单位决策机构产生单位意志,指挥单位行为的实施,任何单位成员在单位业务活动中依据决策机构的决定实施的行为,应视为单位
    2024-01-17
    328人看过
  • 责任限制额的概念
    法律综合知识
    又称最高赔偿限额制度。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在一定限额内承担责任的损害赔偿制度。它将因重大海难致他人人身、财产受损的赔偿责任加以限制。
    2022-04-26
    466人看过
  •  "举证责任倒置"这个概念是什么?
    通常情况下,原告承担提出主张的举证责任,被告承担某种事实存在的举证责任。被告方若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则原告的事实主张将被视为成立。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但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原则的例外。通常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原告(通常是提出主张的一方)在某种事情上承担举证责任,而被告(通常是被告方)则承担某种事实存在的举证责任。如果被告方无法提供证据证明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则根据法律规定,原告的事实主张将被视为成立。这种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就是举证责任倒置。在一般证据规则中,谁主张谁举证是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而举证责任的倒置则是这原则的例外。 通 常 情 况 下 举 证 责 任 分 配 制 度通常情况下,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因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与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不一致而产生的举证责任分配问
    2023-09-05
    178人看过
  • 无限连带责任概念是什么意思
    无限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都负有全部清偿的义务,而合伙的债权人也有权向合伙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要求其清偿债务的一部分或全部。担保人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在履行债务后有追偿的权利。(一)连带责任人必须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连带之债是承担连带责任的前提。连带之债是指以同一给付为标的,各债权人或各债务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多数人之债,其中数个债务人连带承担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债务,称为连带债务。显而易见,连带责任的责任人须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连带责任人作为多数主体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一般连带责任的各债务人,诸如合伙内的各合伙人,共同侵权的各侵权人等,另一种是补充连带责任中的主债务人和从债务人,如保证合同中的主债务人和保证人。(二)连带责任人与债权人之间须存在着债的关系,且为不可分之债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
    2023-04-16
    473人看过
  • 单亲家庭是什么概念
    一、单亲家庭是什么概念1、单亲家庭的概念如下:孩子只跟随父亲生活,或者只跟随母亲的生活家庭。单亲家庭包括因为父母离婚导致的单亲家庭,以及父母一方死亡导致的单亲家庭。并且因离婚导致单亲的,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二、家庭暴力概念的界定是什么1、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理
    2023-06-14
    116人看过
  • 注会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概念是什么
    一、注会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概念是什么?惩罚性赔偿责任,是指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这是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的规定,这种惩罚件赔偿责任从性质上讲是一种合同责任,它具有赔偿功能、制裁功能和遏制功能。惩罚性赔偿责任对于惩罚不法经营者,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二、消费者如何维权?1、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清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对消费者维权各项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2、购买前了解商品属性。对于商品的种类、规格。性能、原材料、结构、合格证,出厂日期、消费期限、使用说明、售后服务等有关商品自
    2023-04-13
    353人看过
  • 法律援助法律责任概念是什么?
    一、法律援助法律责任概念是什么?1、法律援助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对法律援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监督以及对援助机构工作进行监督过程中所产生的责任,由主管监察、审计部门对相关部门、主管人员和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条“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的监督管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法律援助机构的法律责任《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法律援助人员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受理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拒绝受理、拖延及其他违法行为的责任,由主管部门对机构或人员予以行政处分;对申请人或受援人造成损害的,承担赔偿责任。援助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侵犯受援人合
    2023-06-04
    23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自其依法撤消之时消灭。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 更多>

    #用人单位
    相关咨询
    • 单位犯罪的概念和特征是什么,单位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及责任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5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的主要特征是:(1)单位实施了我国刑罚明文规定的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否则不构成犯罪;(2)单位犯罪是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单位的主管领导,其它负责人、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的名义实施的犯罪,不构成本罪。(3)单位犯罪是单位主管领导,其它负责人,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以单位的名义集体决定或由主管领导个人决定的为本
    • 中的同等责任是什么概念?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6
      交通事故中的同等责任是什么概念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如某物资运输公司的司机陈某,驾驶大货车以五、六十公里的速度从北向南行驶。行至这条公路19公里处时,在陈前方六、七十米处,某单位司机A驾驶130货车,以60多公里的时速相对驶来。陈某不顾会车危险,仍然强行超越车前右侧一行驶马车,结果在两车接近时,双方司机惊慌失措,加之车速快,躲让不及,造成两车相撞,130货
    • 单位挪用资金罪的概念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11
      1、挪用资金罪中的其他单位是指不属于公司、企业的单位,如民办的幼儿园、学校等。 2、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
    • 具体什么是用人单位责任?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用人单位的责任具体是指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的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了他人损害,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 单位犯罪单罚制双罚制的概念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25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单位谋取利益,经单位决策机构或者负责人决定实施的,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里的单位犯罪包括法人单位犯罪和非法人单位犯罪两种情形。世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主要是采取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方式。 所谓双罚制,是指对于单位犯罪的,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在我国刑法中对绝大多数的单位犯罪实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