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具有如下四个方面的效能:
1.授予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以仲裁管辖权
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仲裁案件的依据。仲裁的权力来源主要有两方面:1)当事人的共同授权,当事人通过仲裁协议的形式自愿将他们之间的争议授权给中立的第三者解决;2)国家法律的认可,国家通过仲裁立法承认当事人之间仲裁协议的效力,从而授权仲裁机构或仲裁员可以按照当事人的共同意愿行事。如,我国《仲裁法》第四条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一份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于该仲裁协议项下争议的司法管辖权。这一原则,已为1958年《纽约公约》和各国国内法所确认。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3.指引仲裁程序
仲裁协议除了表明当事人的仲裁意愿之外,还写明当事人交付仲裁的事项,交付仲裁的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仲裁规则以及仲裁程序中的重要事项,例如仲裁适用的法律、仲裁语文、仲裁员国籍、多方当事人仲裁时仲裁员的指定方式等等。这些约定的内容如果不违反仲裁地的法律和适用的仲裁规则,均应得到仲裁机构、仲裁员和当事人的遵守。特别是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约定的仲裁规则,对于仲裁程序的进行具有重要的指引作用,而援引的仲裁规则构成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组成部分。
4.赋予仲裁裁决强制执行的效力
仲裁裁决作出后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能自动履行,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法院在审查仲裁裁决的执行申请时,首先审查当事人之间有无仲裁协议。1958年《纽约公约》第五条和我国《仲裁法》第63条、第71条均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效的仲裁协议作为仲裁裁决能够得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重要条件。在实践中法院受理执行仲裁裁决的申请之前,也要求申请执行裁决的当事人必须提交仲裁协议作为立案的必备文件。
-
无效仲裁协议的种类,仲裁协议如何仲裁
214人看过
-
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仲裁协议的特征
316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仲裁案
147人看过
-
仲裁协议、仲裁权与仲裁裁决的效力
372人看过
-
仲裁协议准据法对仲裁协议效力的影响
142人看过
-
仲裁协议效力的说法?
462人看过
-
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无效与失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04论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愿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产生于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争议提交给中立的第三者作出有约束力的裁决的协议。仲裁协议的效力是仲裁程序合法性、仲裁裁决具有可执行性的根本保证。基于此,仲裁协议的效力便成为了仲裁理论与仲裁实践中至关重要的一个问题。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与失效(一)仲裁协议的无效仲裁协议的无效是指仲裁协议不具备法定有效要件的情况。
-
仲裁期间仲裁协议无效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6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
-
法律上的仲裁协议能否有效上海在线咨询 2023-07-16有效仲裁协议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和能力:这是当事人从事包括订立仲裁协议在内的民商事活动的前提。 (2)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根据众多的国际法公约和国内法,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3)仲裁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这是构成仲裁协议有效性的一个实质性要件, 首先,提交仲裁的事项必须是依仲裁地或裁决执行地国法律能够提交仲裁的事项; 其次,协议的内容不得与仲裁地国法律中的强制性规
-
仲裁协议在什么情形下无效, 什么情况下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有效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4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形下无效: 1)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16条规定了仲裁协议的形式要件,即仲裁协议必须以书面方式订立。因此以口头方式订立的仲裁协议不受法律的保护。 2)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仲裁协议无效。 我国《仲裁法》第2条和第3条规定,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而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
讨工资的仲裁协议能否超出劳动仲裁时效?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3讨要工资当然不能超过劳动仲裁一年的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定金规定的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索要权利救助,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当事人无法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内申请仲裁时,仲裁时效中止。终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