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间住宅两个卖家,产权归属如何确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5:40:24 250 人看过

一房二卖情况下房屋所有权归房屋登记一方。第一次卖出后,原主人属于无处分权人。如果再次卖给第三人并办理了所有权变更以后,第三人不知情的可以获得房屋的所有权。如果第三人是恶意的或者以不合理的价格接受转让的,则不能合理获得房屋所有权。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一房二卖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怎么规定的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一方已经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或预售登记的,则办理了登记的购房人可以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后另一方可以向卖方要求赔偿。

2、两个买受人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也没有办理预售登记的,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则房子的使用权属于这一方:

(1)已经实际居住。

(2)已经实际付清房款。

(3)给房屋增加了附加价值,如其中一方已经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修缮等增加房屋价值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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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0日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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