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能否双重赔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5:21:41 257 人看过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如何审理

(一)开庭三日前通知诉讼参与人

(二)审理前核对讼诉参与人,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当事人有关讼诉权利与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三)法庭调查。

1、当事人陈述起诉请求和理由。

2、证人作证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作证。

3、出示证据。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6、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证据。

7、质证双方就赔偿争议所得供的证据应互相质证。

8、法庭辩论,原告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及答辩后互相答辩。

9、法庭辩论终结,双方当事人争议核实清楚后法庭调查结束,应依法作出判决。

10、法庭能够调解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及时判决。普通程序的审判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需要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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