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0:23:39 422 人看过

安置房有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房和商品房一样,也是有土地使用权的。

一、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么

满5年取得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能过户。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拆迁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二、农村拆迁安置房卖出合法吗

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满5年且取得产权证后合法。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三、安置房可以过户吗?有什么条件吗?

满5年取得产权证的安置房可以办理过户。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买卖安置房应在原户主房产证下来后办理交易及过户手续,或者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9: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拆迁安置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受理单位:国土资源局项目类型:拆迁安置宅基地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办结设定依据:[1990]国土(籍)字第93号收费标准:1、调查费:城镇居民个人每宗100平方米以内的用地为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农村居民个人每宗200平方米以下的用地为5元,超过平方米为10元;2、工本费(精装本):每本20元;3、工本费(简装本):每本10元;4、个人土地发证公告每宗50元。办理流程: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4、颁发土地证书准备材料:一、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一份;二、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三、土地权属证明材料:1、政府组织拆迁后,提交拆迁安置书选择地单位公证书各一份;2、其它单位安置的,交单位用地批文、呈报表、平面图、规划许可证;3、附图、私人建房呈报表;四、标准宗地图一份。
    2023-06-10
    345人看过
  • 如何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使用证
    提示:1、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提供原件以供核对;2、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土地登记的,应提交土地登记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壹份。3、未成年人申请土地登记的,需提交监护公证书或监护人证明材料壹份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壹份。4、“﹡”为有必要时提供。一、办理房改房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4、已购公有住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5、﹡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二、办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土地使用证1、土地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4、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原件复印件1份);5、﹡已购经济适用房发票(原件复印件1份);6、﹡房屋共有权证(原件复印件1份);7、﹡营
    2023-06-18
    488人看过
  • 安置房土地使用性质为集体可以交易吗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一、划拨自建房可以买卖吗划拨自建房一般可以买卖。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住房,多出现在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类型中。划拨土地上房屋并非完全不能买卖,如果所述土地系国有划拨土地,划拨土地上的住宅因买卖申请登记的,首先应该向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申请,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还须向国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二、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什么产权农村拆迁安置房属于小产权房,其规定为:1、以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且用于安置疏解居民的首都功能核心区对接安置房,产权性质为经适房产权;2、这些安置房不受普通经适
    2023-06-19
    74人看过
  • 安置房上市税收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吗?
    安置房税收上,是不需要征收土地使用税的。安置房税收政策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根据《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第一条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或棚户区改造合同(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一、司法解释《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
    2023-06-25
    69人看过
  • 安置残疾人土地使用税会免收吗?
    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除以上对安置残疾人比例和人数的要求外,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单位享受免税政策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单位实际上岗工作。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单位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5、上述所述“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上注明属于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的人员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
    2023-06-20
    224人看过
  • 补偿安置还没有落实,他们是否有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2004年)第三条第十五款,拆迁律师找到了以下法律依据:加强对征地实施过程的监督。不实施征地补偿安置的,不得强行占用被征收土地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拆迁管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2010年)》(以下简称《关于加强征地拆迁管理的紧急通知》)。2严格执行农村征地程序,做好征地补偿工作。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在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进行。征地前要及时公告,征求群众意见;要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不得强行征地
    2023-05-31
    163人看过
  • 政府分割的安置用地是否有土地使用证
    任何国有土地上的房地产都可以申请土地使用证,但要区分土地取得形式是“出让”还是“划拨”。如果您的房产在安置前是“私有”的,您的土地证应该是“出售”的。否则,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上的建筑物,必须有大额土地证,但不必申请户籍土地证;也可以申请“划拨”土地证。没有土地证的房屋被视为“划拨”国有土地。划拨,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但是,国家征用土地时,不收取土地补偿费。土地上的房屋转让时,可直接更名为土地证,只需收取0.5元/平方米的服务费,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另外,持有土地证的房屋转让进行二次交易时,如果需要为个人抵押提供担保,则转让的土地证不需要担保。办证一、收费程序土地窗口打开收费通知单→城建收费中心打开现金缴款单→银行缴费→城建收费中心打开缴费单→
    2023-05-02
    258人看过
  • 安置用地划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因此,一般的统规统建安置房使用年限是50年的。国家对于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为什么安置土地有使用年限?1、因为在我国,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2、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3、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2023-06-17
    295人看过
  • 非法处置土地使用权有何规定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未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受让方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一、定刑条件判刑以下条件有:(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情节量定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
    2023-04-04
    343人看过
  • 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人密度高经济水平发达的城市往往房价也非常高,购买房屋就成了大家努力工作的目标,但是在购买房屋之前,有许多关于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是需要我们去了解的,否则在购房的过程中很容易遇到问题,会给自身带来一定的损失,那购买房屋的话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商品房有土地使用权证么商品房不管是什么性质购买都是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是无法对土地进行开发使用的。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进行管理监督检查。第五条未经市、县人民
    2023-05-22
    74人看过
  • 国家规定安置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
    安置房的使用没有年限,只有其占有的土地有70年的使用权。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一、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少年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70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有什么规定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需要办理续期手续来续期。如果是居住用地,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如果是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如果是教育、科技、文化、卫
    2023-03-02
    326人看过
  • 西安安置房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安置房土地证办理流程是什么(一)、首先要申明的一点是,安置房和其他的房产一样,也是有房产证的,需要按照既定的程序去办理;回迁民发拿到回迁房的购房合同时,通常《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个条款本身就可以看作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二)、安置房办理土地使用证,相对要困难一些。由本人申请,携带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或者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房屋拆迁协议,《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土地部门申请办理即可。(三)、办事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四)、工作时限:20日;(五)、需提供登记资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权利人身份证明,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许可证(简称土地分割证);4、房屋拆迁协议;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或复印件)。注:凡上述复印件必
    2023-02-23
    309人看过
  •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有何法律规定?
    [案情]廖某原居住地的房屋需实施拆迁,县建设局采用土地安置的形式对其进行补偿,安置用地位于某安置区内,面积为80平方米。2005年10月廖某与张某签订协议,双方约定廖某自愿将土地转让给张某建造,张某在付清地价43000元后,便可及时按城建规划建房,三证办好后廖某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费及工本费由张某负担。签订协议后,张某按约履行了支付地价款的义务,且双方到县拆迁办在安置区图纸上挑选了安置土地的具体位置,工作人员在规划图上也批注了张某的名字。嗣后,地价上涨,廖某反悔,协商不成,诉之法院。[评析]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廖某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协议明确转让的是位于某安置区内廖某拆迁安置的土地使用权,该安置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拔土地,国有划拔土地使用权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转让、出租、抵押。本案中转让土地并不具备法
    2023-06-03
    335人看过
  • 产权置换房土地使用证怎样办理
    一、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对于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二、产权置换概述1、定义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
    2023-02-15
    191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安置房使用权土地出让金的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3-19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比如北京的回龙观、天通苑、通惠家园等等,批地的时候就是按照经济适用房审批的,这种房屋必须满5年才能交易,交易的时候要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 2、如果房本上面加盖了方形章,写着按经济适用房管理,那就是3%的土地出让金。安置房,是政
    • 安置房光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买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个你最好到当地房管局问一下,因为地区不同房产证的情况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即可进行房产过户交易,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很多地方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分开办理,也就是说很多商品房没办土地使用证并不影响房屋产权过户。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对小产权房也由区县房管局发证,即所谓小证。这样你看一下房产证上盖的是地市房管局的章还是区县房管局的章,如果是地市的放心买就行,区县的就要咨询一下。
    • 征收土地使用权拆迁安置有何补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8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
    • 安置房是否属于土地使用权,是否属于物权?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09
      他物权,是指权利人在他人所有的标的物享有的被限定于某一特定方面或某一特定期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根据对所有权所设定的债权而形成的,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非所有人对物享有的一定程度的支配权,所以土地使用权是他物权。 《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 第三条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 拆迁安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能否转让?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
      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就是其中的一种。在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转让方要注意相关事项,例如未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就无法转让等。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1、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