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违建房可以拆。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仍可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5%以上10%以下的罚款;不能采取纠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10%以下的罚款。
一、违建有哪些处罚
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二、对违章建筑如何处理
1、调查询问、现场勘验。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询问、现场勘验(笔录、照片、测绘、相关审批材料、其它违法占地证据等),确认是否违法、违规。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对违章建筑确认后,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3、由区规建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由违章建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将违章建筑相关事由报区建设局,区建设局审核后,符合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
农村违建怎么举报拆除,农村违建强拆有补偿吗
221人看过
-
什么是农村违建,农村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87人看过
-
政府强拆农村自建房,农民可以拒绝吗
149人看过
-
农村自建房拆迁人口核算可以吗?
108人看过
-
农村三种违建可不拆除呢?
53人看过
-
农村旧房重建叫违建吗
64人看过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
农村违建房被强拆拆迁款是否可以退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91、农村违建房可能会被强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依法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2022年农村哪些违建厂房可以不拆除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41、修建的房子不占用公共区域,而且处在自己房屋周围。 2、家里属于一户多宅且符合分户条件的,多余的宅基地不收回,已修建的房子无需拆除。 3、房子有利于农业发展,即使属于违建,可暂时不拆除。 4、房子主人除了这一处房子外没有别的房子,暂时不拆除。 5、由于一些历史原因造成的违建不予拆除。
-
-
农村拆迁现在可以叫还建房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7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包括宅基地和房屋的补偿。宅基地的补偿包括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产权置换方式,另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该地区片区综合地价和宅基地面积进行补偿。房屋的补偿也包括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产权置换的方式,另一种是货币补偿,按照房屋重置成新价进行补偿。综上,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补偿与户口没有关系,只与安置房屋的面积有关系。所以若您户口不在当地,是不能分到安置房的。
-
农村有没有要拆农村违建房的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61、农村违建房可能会被强拆。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作出限期拆除的决定,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公告依法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