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所有其股本证券(以下简称“上市证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本规定的要求披露信息。第三条本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督管理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披露信息。第四条本所对上市公司发生的对上市证券价格或投资决定有实质影响的事项,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以外,视不同情况决定是否予以披露和提出披露的要求。第五条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当充分揭示有关事件(项)的法律含义,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和可能发生的法律后果,必须保证公开披露文件内容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本规则的有关原则亦适用于上市公司有关B股的信息披露事宜,具体方式由本所另行规定。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内容第七条上市公司发生的对上市证券价格或投资决定有实质影响的事项分为:1.必须公开事项;2.可公开事项;3.免予公开事项;4.应保密事项。第八条必须公开事项是指《条例》、《细则》及本规定第十二条和其它有关法规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条款的内容。上市公司披露上述内容、必须按本所有关信息披露的程序和统一格式办理。第九条招股说明书的编制按证监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一号执行,上市公告书的编制应符合《细则》,按本所制定的《上市公告书编写提纲》执行。第十条上市公司定期报告除按《条例》及《细则》中有关规定编制外,还应按本所制定的《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公开细则》编制,并按规定时间公开:1.中期报告;2.年度报告。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应按《细则》的要求主要披露以下类别的内容:1.收购与合并事项的通告2.重大事件的通告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发生(但不限于)下列事项时应及时予以公布:1.公司债(含或有负债”的变动情况;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股的变动;3.主要业务的变更;4.一次投资总额或交易总额或6个月的合计额,占公司最近年度资产总额的10%以上;5.重要经济合同的缔结、变更及终止;6.政府主管机关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公司重新整顿;7.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报废占其同类资产总额5%以上的;8.由于不可抗力,致使重要或全部业务停顿;9.重大诉讼及工商、税务等行政处分案件的进展情况及终结;10.上市证券式样及登记过户方式和董事长印鉴的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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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 证券交易所既不直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各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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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9-11年度报告披露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公司基本情况;(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三)公司股票、债券发行情况,报告期末股票、债券总额、人数,公司前十大股东名称和持股数量;(四)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况;(六)董事会报告;(七)管理层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和业绩分析,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八)董事会对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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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44条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3监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关注信息披露情况,如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应当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应当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核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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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有哪些香港在线咨询 2022-12-071、信息披露主要是指公众公司以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以及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形式,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