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位农民工交通事故死亡获赔230余万元引关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22:10:25 195 人看过

7月23日,4名农民工的家属领到了共计230余万元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每人从54万至60万元不等。

而如果按4位死者户口所在的农村的人均收入标准判决,每人仅能获赔7万元,两者之间相差近7倍。

正由于此,此案的判决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有评论人士甚至认为,这是法院通过同命亦同价的法律适用,给出的生命同样宝贵,司法要给予同等保护的回答。

遇难农民工陷维权困境

来自安徽省霍邱县的农民黄庆华和妻子周如平在上海闯荡了10多年,直至2008年1月13日,悲剧从天而降。

这一天,周如平和儿子搭乘同在上海打工多年的老乡张德奎的轿车回安徽老家。

当天,大雪纷飞。晚上10时左右,当车开到无锡锡澄运河大桥桥头时,前方一辆面包车和一辆轿车相撞,张德奎发现险情时已来不及刹车,车头撞上了前车,车尾又被后面一辆也刹不住车的大客车撞上。事故中,张德奎车上共5人,4个大人全部死亡,黄庆华的儿子受伤。据面包车司机称,其面包车是被一辆蓝色货车撞后偏离车道才与后面轿车相撞的。而事发后,这辆蓝色货车已经逃逸。

此后,交警部门多次调查确认事故责任,但由于蓝色货车逃逸,无法获取事故的原始资料和证据,最终警方根据相关条款,出具了一份本起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按此情况,如果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赔偿标准以及4个受害人属于农村户口的事实,每个受害人家属即使按对方全责索赔,赔偿总额也不过20万元左右。

代理案件的律师秦建铭说,此类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受害人大多经济比较困难,案件也比较复杂。这也是维权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2008年4月2日,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予以立案受理。此后,该案进行了两次公开审理。

庭审中,被告共同辩称,既然交警部门认为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说明没有证据证明被告负有交通事故的责任,所以被告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周如平和张道平两人生前虽在上海市区工作生活,但证据存在瑕疵,另外两位安徽农民在上海农村生活,不应按上海城镇标准赔偿,而应按农村标准赔偿。

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

三年实践探索解困之举

暂且按下这起案件不说。

早在3年前,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就接手了同命同价还是不同价的棘手案例。屈指数来,截至目前,该院已经审理了15起此类案件,其中被侵权的当事人大多是家境困难的农民。

2007年10月18日晚上8时30分左右,安徽农民罗运月驾驶货车在沪宁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时,撞到前方因故障停在客车道内的朱正好驾驶的登记车主为一家车队的货车。最终,罗运月和车上的费本忠死亡,两车严重损坏。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正好与罗运月负事故的同等责任,费本忠不负事故责任。

车祸中,罗运月死亡赔偿金计算的标准是按照农村居民的标准计算,还是按照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这一问题成了案件的争议焦点。

经过审理,锡山区法院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判令保险公司等赔偿罗运月的相关费用。判决后,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诉。

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罗运月与费本忠死亡,费本忠系城镇居民,而罗运月虽系农村居民,但其从事交通运输,两人系同一事由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受伤害的既有农村居民又有城镇居民,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应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书中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

2008年10月,在无锡中院的一份《关于死亡赔偿金问题的调研报告》中,锡山区法院依法适用同命亦同价审理的该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被作为典型案例列举。

此报告认为,如果在一个案件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被害人,按照现在农村与城镇的两个标准情形,则应确立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统一适用最高的赔偿标准。

保护生命权有了样板

依然回到报道开头所说的案例。

在3年实践探索的基础上,这起导致4位农民工死亡的交通事故案,毫无悬念地适用了同命亦同价的标准。法院一审判决,4名农民工获赔各种费用共计230余万元。

对此,多年办理此类案件的锡山区法院民一庭庭长任笑均认为,由于我国目前城乡之间、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存在较大差距,僵化的、机械的赔偿标准,不但有违平等的法律原则,也会给司法机关适用法律带来难度和困惑。

对于究竟是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这一问题,锡山区法院院长金玮琳的看法是,只有用客观标准来衡量是适用城镇标准还是农村标准,才能有效地解决农民群体维权困境,从而取得大多数人的理解和支持。

不论出身如何,生命同样都是宝贵的,司法要给予同等保护,这是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无锡市中级法院院长褚红军了解该案后认为,这一举措顺应了我国立法和司法的发展趋势。

记者手记

将视线范围扩大到全国可以发现,同命亦同价的确已成为一种发展趋势。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最高人民法院对有关同命不同价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多次调查研究,做了很多比较,并与专家学者进行了探讨。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也建议,应该尽快结束同命不同价的人身损害赔偿情况。

更令人振奋的消息是,一个月前,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专题讲座上,作为主讲人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就社会关注的同命不同价现象,首次作出了明确回应。他强调,倾向于原则适用统一赔偿标准,适当考虑个人年龄、收入、文化程度等差异。因为王胜明的权威身份,有分析人士预言,同命不同价的现象也许很快会成为历史,法律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必将进一步彰显生命的尊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1日 1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番禺“4•9”事故伤亡农民工将获得工伤赔偿
    广州番禺区政府12日在区政府就9日发生的在建厂房坍塌事件举行新闻发布会,与会领导表示,在事故中伤亡的民工将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9日16时20分左右,在番禺区灵山镇的番禺东邦怡丰发泡胶有限公司的一处在建厂房,长140米,高10.8米的三面围墙整体倒塌,造成5人死亡,22受伤。受伤民工目前在区内不同的医院接受治疗,其中2人伤势严重。番禺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袁妹仔说,这些伤亡的民工并没有购买工伤保险,但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可以认定他们的情况属于工伤,应该按条例规定获得相应赔偿。但是由于工人受伤程度不同,所以要等到治疗终结时,根据有关专家评定的伤残等级由民工所在单位给予不同补助金;至于已经死亡的5位民工,其家属也会按条例规定获得总数7万元以上的补助金和抚恤金。至于目前伤者的治疗费用仍由医院暂时垫付的问题,番禺区卫生局副局长黄锦坤表示,虽然没有向病人收取费用但
    2023-06-09
    251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最高可获百万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之后,随之配套出台的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更为行人和非机动车提供了有效的权益维护。现在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最高可达到近百万元。百万元赔偿金如何得来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出台后,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也作了相应的改动,《规定》不再直接限定赔偿的数额和种类,但是要求要参照近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沈阳市交警支队的干警告诉记者,在相关法规出台之前,警方在作出事故处理鉴定之后,几乎很少有案件的赔偿额达到百万元,而现在根据新出台的法规,这种赔付要求完全有可能。据介绍,最高赔偿金赔偿的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其中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三项为赔偿金额中的主要部分。若对于有老人和小孩的家庭来说,当事人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出现问题所付赔偿金最高会达到近百万元。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
    2023-06-08
    268人看过
  • 工伤农民工获大额补偿仲裁:单位支付26万余元
    水母网讯来烟打工的河南小伙赵某不幸因工负伤,尽管单位没和他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但这并不妨碍他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日前,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赵某单位为其支付工伤各项待遇26.7万元。赵某今年18岁,河南沈丘县周营乡人,两年前应聘到开发区古现一食品公司工作。2006年12月19日上午,赵某在单位被仓库保管员用鱼杆戳伤左眼,经诊断为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二级,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赵某诉至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金、住院期间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和一次性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共计32万多元。经过审理,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赵某系外省农民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山东省有关规定,赵某应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赵某所在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所以,赵某住院期间的医疗
    2023-06-06
    54人看过
  • 农民工因工致残施工单位被判赔41万余元
    福建籍农民工施友利在隧道施工中被巨石砸伤瘫痪在床,施工单位却不给予赔偿。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日前判决施工单位赔偿施友利各项经济损失41.35万元。福建省平潭县农民施友利,受雇于襄渝铁路复线旬阳县新蜀河隧道工地担任爆破员。2006年7月1日晚,他在隧道洞顶装药时,一块巨大的石头掉下来砸在他的头上,致其当场昏倒休克。事故导致施友利下肢瘫痪,施工单位却拒绝支付医疗费,施友利遂向旬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旬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施友利在爆破施工中,因非自己的故意或重大过失受到伤害,应当得到赔偿。法院判决由施工单位福建信通工程公司赔偿施友利经济损失41.35万元。法院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来源:新华网
    2023-06-08
    481人看过
  • 一农民“编故事”骗保60余万元
    大河网讯禹州一农民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开着买来的二手桑塔纳轿车,捏造6起交通事故,伪造交通事故认定书,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共计63.3万余元。昨日,被告人李志军因犯保险诈骗罪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0万元。今年23岁的被告人李志军,是禹州市农民。2004年8月7日,被告人李志军以魏某的名义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太保郑州分公司”),为其购买的豫D90876普通型桑塔纳轿车投保。8月26日20时,李志军虚构该车在禹州市郑平路段发生交通事故,并伪造了“禹州市公安交通巡逻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等材料向“太保郑州分公司”理赔。同年9月14日,他骗取保险金14.3万余元。尝到骗保甜头的李志军很快就开始了第二次骗保。2004年9月20日,他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金水支公司,为其购买的豫AL8557普通型
    2023-04-23
    108人看过
  • 化肥用后效果差农民获赔4万元
    2008年11月4日,寿县隐贤镇姚祠村孙某等50余户村民到县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投诉,反映购买的化肥使用一个多月后,油菜和小麦出现苗小、苗瘦的情况,怀疑化肥质量有问题。12315申诉举报中心将孙某等50余户村民投诉转至该县消协。寿县消协于2008年11月11日召集投诉人代表、经销商、生产厂家进行调解,经过消协工作人员一天的耐心工作,最后达成协议,50余户农民共获得补偿款人民币4万余元。本案中,农民买到质量不达标的农资产品,影响了农民农作物生长。2008年,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各级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行动中,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坚决维护农民兄弟合法权益,有力保障农民收入稳定增长,为新农村建设营造了良好环境。
    2023-06-07
    60人看过
  • 交通事故所致的工伤获赔近6万元
    邹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邹劳仲案字[2005]第038号申诉人:梁某佳,女,1984年生,汉族,住邹平县韩店镇开河村委托代理人:娄本清,山东经济桥律师事务所,特别授权。被诉人:邹平县第三棉纺厂。法定代表人:张某平。委托代理人:曲某平,邹平县第三棉纺厂办公室主任,特别授权。申诉人梁某佳诉被诉人邹平县第三棉纺厂工伤赔偿一案,本委受理后依法公开进行了审理,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娄本清、被诉人的委托代理人曲某平参加了庭审活动,本案现已庭审终结。申诉人诉称:2001年6月我到被申请人邹平县第三棉纺厂上班,从未间断。2004年1月29日早晨,我从家里到厂里上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肇事司机驾驶车辆逃逸。报案后,交警部门至今未能找到肇事司机与车辆。2004年2月27日,贵局受理我的工伤认定申请,同年4月13日,我受到贵局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为工伤。工伤事故发生后,我被送到邹平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被
    2023-06-08
    416人看过
  • "开胸验肺"农民工获赔60余万
    9月16日,河南郑州开胸验肺当事人向记者证实,经过众多部门的关注,9月15日张XX与郑州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由郑州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赔偿张XX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615000元,张XX与郑州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工张XX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张XX16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其已获得郑州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000元。张XX说:我的工伤赔偿问题在新密市政府等有关部门的调解下得到解决,目前已与郑州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赔偿协议,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偿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津贴及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共计615000元,我自己也与郑州XX耐磨材料有限公司终止了劳动关系。张XX告诉记者:虽然经历了种种曲折,事情最终有了结果,我的几个工友也在调解之下得到了
    2023-06-07
    71人看过
  • 农民工在停工期间捞铁锚溺水死亡,获得12万元赔偿
    日前,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民工受雇期间溺水死亡,雇主被判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给付原告各项费用合计为12万元。2008年11月,农民工邱某受雇于李某,为李某的捞砂场驾驶捞砂船,工资为每日40元。2008年12月初,捞砂场因故停工,停工期间,邱某未离开砂场,吃住仍然由李某负责。2009年1月底,捞砂船的铁锚掉入水中,邱某与李某一起下船打捞,不料,邱某溺水身亡。因对赔偿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邱某的家属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李某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等共计人民币12.5万。庭审中李某辩称,砂场已经停工,并未雇佣邱某捞锚,邱某主动帮忙打捞铁锚,出事故应该自己承担,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法庭审理认为,邱某于2008年11月受雇于李某,在李某的捞砂场,利用自己的技能,接受李某给安排的驾驶捞砂船的工作,并且约定了日工资,吃住费用由李某承担。事故发生时,李某未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与邱某解除了
    2023-07-07
    165人看过
  • 沅江一农民工获赔37万元
    湖南法院网讯建材厂职工曹某在上班期间被绞伤左下肢,造成缺失,沅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一次性获赔27万余元,该建材厂不服,向沅江市法院提起诉讼。沅江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建材厂一次性支付曹某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共计37万余元。2005年11月13日上午9时许,被告曹某在原告建材厂工作中不慎滑入运输的河泥槽中,被齿轮绞伤左下肢,造成左下肢缺失,经鉴定构成三级伤残。2006年5月15日沅江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曹某的申请后,仲裁裁决建材厂一次性支付工伤待遇给曹某27万余元,生活护理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直至丧失领取条件为止。建材厂对此裁决不服,向沅江法院提起诉讼。沅江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原告建材厂应一次性还是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费给被告曹某。原告建材厂坚持以《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不属于一次性赔偿的范畴,且双方不能终止劳
    2023-06-08
    192人看过
  • 工伤致瘫农民工获赔35万元
    “之前没有你们,他们连住院费都不给我交,医院不给我发药,当时我真想一死了之“之前没有你们,他们连住院费都不给我交,医院不给我发药,当时我真想一死了之!”日前,还在医院疗伤的农民工刘以定饱含热泪对前来看望他的四川资阳市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说:“正是有了你们坚持不懈地帮我维权,我才得到35万多元的工伤医疗赔偿补助金。”刘以定是资阳市雁江区伍隍镇红花村农民。2007年11月19日,他在成都市江安河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时,不慎从6米高处坠落,导致尾椎以下部位瘫痪。事发后,他原本贫穷的家一下子“雪上加霜”。在医院治疗期间,由于施工方未给钱,医院又一度停止用药……艰难中的刘以定一度产生“一死了之”的轻生念头。2008年2月18日,资阳市惠民帮扶中心在接到刘以定的儿子刘成元的求助电话后,联系了雁江区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王素君前往成都为刘以定提供无偿法律援助。王素君先后找到成都市排水公司和成都市污水处理
    2023-06-10
    338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调解家属获赔37万
    2011年8月17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原被告在庭审时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于当日给付赔偿款。2011年6月9日22时许,被告曹超强驾驶一辆车牌为鄂S51903的高压清洗车,行至316国道617KM+20M处时,将受害人黄昌银撞伤,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后于次日死亡。经永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认定,被告曹超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受害人黄昌银不承担责任。经调查,该车所有权人系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事发后曹超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其在事故后通过事故处理部门向受害人家属支付了20000元赔偿款。2011年6月27日,受害人黄昌银之子黄劲松、黄清将肇事人曹超强及车主湖北新中绿专用汽车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原告抢救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403368.51元。庭审当日,经法院耐心劝解,从中斡旋,被告方曹超强诚恳地向受害人家属表达了歉意,
    2023-06-05
    422人看过
  • 男子醉驾引发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后追偿万余元
    沈某醉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九人受伤,且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沈某驾驶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向3位受害人赔偿了113366元后,即向法院起诉要求沈某返还113366元。近日,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胜诉。保险公司先行赔偿后向加害人追偿2011年2月14日,沈某醉酒后驾驶小车沿宣城市卜村南路行驶过程中,与陈某某驾驶的车发生碰撞,造成沈某等九人受伤。沈某的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强制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2012年5月7日,3位受害人起诉至宣州区法院。同年6月20日,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范围内赔付3位受害人损失113366元。7月10日,保险公司按生效判决履行了先行赔付义务后向沈某行使追偿权。保险公司赔偿后可行使追偿权法院审理认为,因驾驶人醉酒后驾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在赔偿后有权向责任人追偿。保险公司已按生效
    2023-06-08
    49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和工伤死亡赔偿金可以同时获得吗
    工亡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可以兼得。对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职工遭到事故伤害、并已按相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又符合工伤或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支付途径分别处理。一、如何确定工伤等级的时效确定工伤等级的时效如下:《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规定,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认定工伤事项,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相关费用由
    2023-03-13
    296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在单位受伤,死亡,工亡可以获得双重赔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9
      职工发生交通事故工亡和交通事故双重赔偿。因为该劳动者既是工伤事故中的工亡职工,又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和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侵权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即使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亦不能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的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
    • 非工死亡农民工能获赔偿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2
      要看具体事情的经过,分析是形成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才好分析是否能得到赔偿。
    • 事故造成4人死亡30余伤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31
      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已经属于特大安全事故了(一次性死亡三人以上就属于特大安全事故),按照规定必须要在24小时之内上报国务院
    •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 交通事故导致死亡, 可以获得多少死亡赔偿金?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死亡赔偿金: 农村标准:4512.50元×10%×20=9025元*10 城镇标准:13821.20元×10%×20=27642.2元*10 1、小孩生活费 城镇标准:9945.50元×(18岁-现在岁数)÷2×10% 农村标准:3805元×(18岁-现在岁数)÷2×10% 单亲家庭的无需除2) 2、老人生活费 城镇标准:9945.50元÷兄弟姐妹人数×20年×10% 农村标准:3805元÷兄弟姐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农民与工人赔偿有什么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1-05-08
      只要双方的户口有区别,那么赔偿就会有所不同;1、造成死亡的,依法应当赔偿如下项目:根据《侵权责任法》以及其他法律之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2、死亡赔偿金的标准有城镇和农村的区别,也即通常所说的“同名不同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