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改制后股权调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21:11:03 160 人看过

一、企业改制

(一)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的定义为: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

(二)体制形式

原有企业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企业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原有企业改制的主要形式。此外,内资公司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改为内资企业是比较特殊的形式。

1、公司制

公司制企业主要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中还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是依据《公司法》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方向,它适用范围很窄,如涉及到国计民生的、国家垄断性的(军工)及非竞争性行业,一般竞争性行业不宜于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工业性企业、高新科技企业等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其中规模较大、技术先进、业绩良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经过国务院的授权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上市募集更多的发展资金。

2、股份合作制企业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实行以企业职工的劳动联合与资本为主的企业组织形式。

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餐饮业、旅店业等中小型商业企业适合于股份合作制,因为职工劳动合作是创造财富的基础,效益跟资本之间的结合不明显,而跟职工劳动结合明显,比较灵活。

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是指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组织形式。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二个以上承担无限责任的自然人作为合伙人,签署局面合伙协议,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有企业名称,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即可。

4、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要求比较低,一个自然人即可。一些规模较小、资产数额不大的服务业、修理企业改制可选择此形式。

5、内外资企业互转

内外资企业互转是指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或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变更为内资企业的企业类型的转变。

内资企业可以通过向外方转让股权或吸收境外资金的方式,将原有企业改制为外商投资企业。原企业权利和义务继续由新的外商投资企业承继。内资企业转为外商投资企业,需经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但须注意的是原有企业的主办单位或股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社团法人、工会组织及自然人的,不能做为新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方股东。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通过股权转让,不再持有企业股权,经原对外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批准,可将外商投资企业改制为内资企业。

二、企业改制后股权调整

根据股权性质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普通股股东在公司提列了公积金、公益金以及支付了优先股股利后,才能参与盈余分配,其股利具有不确定性。优先股由于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得股利,因此股利确定,清算时,优先股优于普通股。但是一般不参与管理,而且没有表决权。可见,公司改制时应当因地制宜选择股权类型。

根据投资主体性质分为: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社会法人股、个人股和外资股。对于国有股,股利需要上缴。对于国有法人股,由于有国有资本参股,具有稳定性,且审批程序简便,因此,尽可能设置为此种股权。对于外资股:如果需要流通的,可以设置B股、H股,如果不需要流通的,就应当设置为一般股。

企业改制对于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企业改制后必然涉及到的一个问题就是有关股权调整的问题,最容易的发生的就是股权纠纷的问题。在实践中最好能立书面协议,以免到时因利益冲突而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0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改制相关文章
  • 私营企业改股份制怎么改
    独资企业只能先注销之后再重新注册成一个股份公司,因为独资和股份制公司他们的性质都是不一样的,不能直接变更。注册流程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2、工商登记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3)公司章程;(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6)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0
    2023-03-26
    413人看过
  • 股份制公司中股东权益的调整
    股东权利,是指在按公司法注册的企业中,企业财产的一个或多个权益所有者拥有哪些权利和按什么方式、程序来行使权利。一、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股份公司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因此,股东手中的股票就是证明股东身份最有力的证据。二、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虽然每一个股东不管出资数额、股权比例多少,都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三、股东大会召集权,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四、股东大会提案权,股东提案权是指股东可以向股东大会提出供大会审议或表决的议题或者议案的权利。五、知情权,股份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表。六、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股份公司的股权一般都比较分散,股东人数众多,许多小股东出于时间、精力、成本和话语权又不多
    2023-07-03
    315人看过
  •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吗
    参股企业可调整股东的比例,《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股东退股的分类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对股东退股进行不同的分类。从股东退股所依据的意思表示来划分,股东退股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类:1、协商退出这种退股是以股东共同意思表示为依据的退出。根据共同意思的形成时间,又分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公司成立伊始订立的合同或者章程中事先规定好股东退股的情形,例如章
    2023-06-23
    310人看过
  • 中小企业改制与税收政策的适时调整情况
    增值税,企业,改制,纳税人,小规模,税负中小企业改制与税收政策的适时调整情况一、中小改制带给税收政策的挑战1.中小企业改制与按所有制和区域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存在较大的矛盾冲突。从笔者调查的情况来看,首先是现行的按成分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由于企业改制打破了所有制界限而难以操作,了改制的进程。如原为集体所有制的校办、民政福利等中小企业改为股份制、个体、私营等企业后,能否享受原来的优惠政策?国有粮食企业改制为其他经济成分后,是否可以继续减免税?其次是按区域制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使得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不同区域企业之间实际税负不均,形成了企业间的不平等竞争。对股份制企业所得税,也有不少区别对待的规定,致使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税负不平,影响了中小企业改制。2.“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着阻碍改制企业技术进步和不能彻底解决重复征税的。我国实行的“生产型”增值税,虽然对于稳定和增加财
    2023-06-09
    153人看过
  • 今年企业退休金的调整情况是怎样的?
    各地区会按照通知制定养老金具体调整方案,我国养老金调整方案是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对于同一地区的退休人员一视同仁,所有退休人员定额调整的金额相同;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缴费年限、缴费基数有关,缴费年限越久,缴费基数越高,挂钩调整的金额就越高;适当倾斜调整通常是针对高龄退休人员、偏远地区退休人员做的一个定向调整,这类人员养老金调整会多一些。企业退休工资工龄一年100是吗这个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法律对工龄工资有明确的规定,虽然现在经济发展很快,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关于退休工龄工资的法律规定也随着社会发展有了新的变化,但是这个说法并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因此这个说法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2023-07-03
    353人看过
  • 改制后企业的债务
    企业改制后债务由改制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规定企业在合并或分立时,之前的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立后的企业承担债务责任,但是企业在分立前与债权人达成的清偿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不论企业采取什么形式改制,从法律上看,总有新的承继者。对被改制企业债务的承担,应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来解决。一、企业法人变更的法定事由发生这里所说的法定事由主要指企业的合并和分立。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是企业法人变更的常见方式。企业法人的分立,指原有的企业分开成为两个以上的企业,在这种情形,原有的企业不复存在,新设立的企业经登记而取得法人资格;企业法人的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企业法人合并为一个企业法人,包括两个以上企业法人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企业法人,以及一个企业法人被并入另一个企业法人(称为“吸并”);在前一种情形,原有的企业法人归于消灭,产生新的企业法人;在后一种情况下,被吸并的企业法人归于消灭,其并入的企业法人的法人资格仍然保
    2023-03-15
    138人看过
  • 企业改制出资入股
    出资,入股,改制,股东,股东会,企业企业改制出资入股我是原国有企业职工,企业改制出资入股时,我的一位同事当时没有钱我拿钱给他入了股,我们写了一份协议,如果一年还不了钱,所出资股权转给我所有,后来在办理转股手续时,他的家人不愿意,经法院判决确认转股协议有效。问:1.我们是内部股东,还需通过股东会吗?(章程没有规定内部转股时需要经过股东会)2.我应该怎样办理转让手续?3.个别股东不同意,能否剥夺我的转让权?律师回复回答:根据判决,就可以到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了。其他股东无权反对,你们都是原股东,他们没有有限购买权。企业改制出资入股
    2023-06-09
    157人看过
  • 改制企业要怎么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有什么保护改制企业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方法如下:1、在公司法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下,在章程中可制定更为严格的规定,以制约大股东的行为。2、针对公司法中章程规定的诸如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等规定得较为简单或不完善的地方可以细化,具有可操作性。3、建立公司财务、政务公开制度。4、赋予普通股东更多的知情权、调查权。5、对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六十条的强制性规定时,可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
    2023-07-21
    447人看过
  • 企业公司制改造契税是怎样的
    1、非公司制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整体改建为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对改建后的公司承受原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2、非公司制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以其部分资产与他人组建新公司,且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在新设公司中所占股份超过50%的,对新设公司承受该国有独资企业(公司)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一、公司成立的要件有哪些(一)实质要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实质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要件。公司类别、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及组织机构。2、设立人要件:(1)公司设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法人,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无限责任公司股东,或合伙中的合伙人及其他无权利能力的社会团体,不得以团体名义作为公司设立人。(2)设立人
    2023-03-08
    68人看过
  • 国有企业改制后股权可以随便转让吗
    一、国有企业改制后股权可以随便转让吗国有企业改制后股权不可以随便转让,如果转让行为致使国家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需要经过本级政府批准才可进行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国有资产转让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五条国有资产转让应当以依法评估的、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可或者由履行出资人职责
    2023-04-20
    58人看过
  • 企业改制中保护股份制企业小股东权益的若干建议
    股东,公司,制度,章程,股份,规定企业改制中保护股份制企业小股东权益的若干建议股份合作企业作为我国一个新兴的企业制度,已经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推广。在近20年的存在及发展中,出现的这一系列问题,根本上是由于我国现有企业制度本身和认识上的漏洞以及没有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建立专项的法律法规导致的。因此,正确设立和认识公司章程、健全和完善股份合作制企业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政策和法律机制,是加强对公司小股东权益保护、确保中小型公有制企业改制成功的根本之举。(一)应当通过强化公司章程来维护小股东的利益当前公司法尚处于修改之中,需要有一个过程,并且需要综合考虑大小股东的多方利益,因此,法律制度不可能解决一切问题。无论在现有还是修改后的法律制度下,合理利用及认识公司的章程,都是小股东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的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是公司日常运作的基本依据,公司的所有成员都必须依章
    2023-08-17
    80人看过
  • 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
    一、什么是股份制改制股份制改组是指企业通过对业务、治理结构、财务等方面的改革与重组,将组织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过程。依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采取公开发行股票方式进行融资的企业,必须具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因此,对于非股份制企业来说,进行股份制改组是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所必须的前期准备工作。二、股份制企业改制应该怎么进行(一)拟订总体改组方案一般由企业会同聘请的具有改组和主承销商经验的证券公司(改组的财务顾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依据有关法规政策和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拟订股份制改组及发行上市的总体方案。(二)选聘中介机构企业改制除需要聘请证券公司作为财务顾问之外,还需要聘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这些中介机构将在改制过程中协同证券公司及改制企业完成审计、资产评估、出具法律意见等必要的工作。(三)开展改组工作这是改组方案的实施阶段。如果企业改
    2023-06-18
    73人看过
  • 集体企业改制的“股权”争议探讨
    集体企业改制的股权争议探讨集体企业改制中围绕股权问题争论的实质就是要明晰产权集体企业改革工作经过积极探索,在不少地方和许多方面已经取得很大进展、成效和经验,有力地提高了集体企业竞争力。但是也必须看到,由于集体企业改革在理论上和具体措施上还存在许多疑惑和问题,一些集体企业改制工作仍裹足不前,或者是改制不彻底遗留许多问题等,致使不少集体企业面临发展困境甚至是急剧衰落。其根源总的来说就在于产权不清、产权关系不顺,多数企业无法明确资产的归属,产权关系混乱,利益主体矛盾不断。近些年,在集体企业改制改革过程中,围绕着股权问题引发了许多争议。归纳起来主要如下:一是集体企业股权单一化,共同共有,股权可否多元化;二是集体企业股权量化到人,是否改变企业的集体性质;三是集体企业职工是否要平均持股,经营者是否持大股;四是集体企业实行一人一票制,可否为一股一票制。上述问题在实质上就是明晰集体企业产权、理顺产权关系。
    2023-04-26
    252人看过
  • 怎样理解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是企业所得税中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所得进行课税,在计算上,税法有着严格的规定,与会计上的利润总额的计算有着不一致的地方。因此,在计算企业应税所得时,以会计上的利润总额为基础,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调整,以计算出应税所得,并按规定计算交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过程,就是纳税调整。纳税调整是因为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差异形成的,就是按照税法对利润所得进行调整,包括按照税法超规定的工资、费用和提取的业务招待费、福利费、工会费、教育费、折旧,不能在税前扣除的各种开支,等等。还有未提取或者未提足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调整提足。
    2023-06-07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改制重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位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 更多>

    #企业改制
    相关咨询
    • 国有企业改制后党组织如何调整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21
      1、合理设置,改善改制企业党组织的建设 改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不图虚名,不搞形式,应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具体要围绕“撤销、保留、联建、挂靠、组建”进行调整,合理设置。 (1)撤销。对名存实空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总支或支部应予以撤销。像市农垦场党总支、市农垦场机关党支部、市大修厂党支部已没有保留的必要,予以撤销。 (2)保留。对改制企业现有党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党组织应保留。 (
    • 国有企业股权改制中处置股权的条件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30
      国有企业改制采取重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合资、转让国有产权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转让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股权或者通过增资扩股来提高非国有股的比例等,必须制订改制方案。
    • 市属企业改制改制发展支出中,市属企业改制改制资金专户调整指什么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5
      为深化市属企业改革,破解市属困难企业改革发展遇到的难点问题,我市对《济南市市属企业国有产权改革若干问题试行规定》制定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提出,市属企业改革改制资金专户调整为市属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专户,专项用于企业改革改制职工安置费等方面的支出。专项资金用于企业改革发展支出 根据补充规定,市属企业改革发展资金专户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市财政预算安排的改革扶持资金,市属企业土地处置全部收益(含政府收益),在试
    • 国有改制企业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
    • 私人企业股权改制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1
      国税发[2000]60号的规定的前提是“允许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可以将有关资产量化给职工个人。”本企业是“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前提不符,不能适用国税发[2000]60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