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出车祸对方全责单位还有责任吗
1、员工出车祸对方全责,如果是工伤,单位仍然是有责任的。只要客观上存在工伤事故,就会在受伤职工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工伤保险赔偿关系,即使工伤事故系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所致,不影响受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
1、首先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然后拨打保险公司和报警电话,不要随意的挪动车辆,等交警看完现场同意挪车的时候再动;
2、现在的车子一般都有保险,如果交警已经判断对方负全责,需要赔偿损失,那么对方的保险公司一般会在看完现场,然后带事故双方的车辆到指定的的维修地点定损。保险公司会直接把维修费打给修理厂;
3、如果对方拒赔,可以拿着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所以损失的单据去发院起诉对方。
员工出车祸算不算工伤
1、上下班途中,发生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要注意三要素,即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
所谓上下班途中,指的是上班去单位和下班回家的途中,如果下班后外出办私事或者会友的途中,是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非本人主要责任和交通事故两个要素是连接在一起的,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确定,交通事故中负担同等责任的也可以认定工伤。
2、工作时间,在工作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种情形比较常见,也是最容易引起争议的,与第一种情形看起来相似,认定的依据却完全不同。
这种情形需要注意三要素是: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交通事故。
发生这种工伤情形的,往往是交通运输、服务业、野外作业等工作人员。这部分人群的工作地点和工作时间往往不是固定的,出于客户需要,随时都可能外出工作。因此,工作地点不限于公司(单位)场所。
通俗地说,凡是受到单位指派外出办事,在办事路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无论是本人主要责任还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均可以认定工伤。
3、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肇事方逃逸的,能否认定工伤。
这种情形需要特别注意,受害者应第一时间报警,交由交警部门处理。最后可以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证明,可以认定工伤。否则,错过报警时间,交警部门不会出具行政文书,认定工伤也就失去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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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主要看三点: 一是当事人是否有违章行为; 二是违章行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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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出车祸,单位怎么承担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0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该员工是因工或者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则构成工伤;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为其申报工伤,按照你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非因工或者不是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则不构成工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