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
(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
(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
(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一、名誉权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9条的原则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的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二、什么是名誉权
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保持并维护自己名誉的权利。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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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是否包括姓氏名誉权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7二者都属于人格权。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且与其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 姓名权是自然人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自然人的姓名权、法人的名称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自然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而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名称权遭受侵害为由,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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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包括哪两个权利?香港在线咨询 2023-05-03名誉权包括下列权利: 1.权利人有权维护其名誉,要求他人对其进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使其在社会中获得应有的尊敬。 2.权利人有权排斥他人对其名誉的侵害,并要求加害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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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侵权包括哪些行为,名誉侵权的行为特征广东在线咨询 2022-04-06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名誉侵权行为包括:1、以暴力或者口头、文字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2、无中生有,捏造事实,破坏他人名誉、人格的诽谤行为3、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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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的区别有哪些?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1隐私权纠纷名誉权纠纷的区别主要有侵犯的主体不同、犯罪性质不同、侵犯方式不同、处理的结果不同等,具体情况下,应当按照具体的侵犯行为来进行处理,但二者之间也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都是不可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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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纠纷过失中,名誉权具体是哪些意思呢?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9管辖法院 因名誉权纠纷提起的诉讼,多为侵权之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应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同时《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