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16:42:41 71 人看过

工伤损害赔偿责任构成要件如下:

1.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2.职工必须受有人身损害事实。

3.职工的损害必须是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的。

4.该事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

一、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路上出了交通事故算工伤。

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2、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

3、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述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职工有前述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搬运员工工伤怎么处理

如果是工伤,那么在工伤期间。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公司应该按照当地的平均工资标准,给工伤员工发放工资。但如果雇佣的是临时搬运工,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也不能按照工伤得到赔偿。雇员工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得到赔偿,可以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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