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如不追究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者的法律责任,又助长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气焰。我们不能受制于犯罪分子设置的障碍,我们完全应当理直气壮地拿起刑法的利剑,去斩断伪劣商品生产者、销售者的黑手。笔者认为伪劣商品销售金额无法查明时应认定为非法经营罪。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是主观上出于故意,一般是为了牟取非法利润;《产品质量法》明确规定不得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因此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非法经营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完全符合非法经营罪的主要特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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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杂掺假”应适用十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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摻水摻假是指在产品制造、服务提供或信息传递过程中,故意掺杂或添加不正当成分,以欺骗或误导他人。这可能涉及掺假、虚构信息、不当修饰等手段,旨在获取不当利益或使接受者产生错误的观念。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信任,还可能对消费者、社会或市场造成负面影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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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掺杂掺假行为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8法律分析 掺杂掺假行为的认定方式是只要是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行为就是掺杂掺假。法律规定,此时经营者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严重的可能还涉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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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法关于掺杂掺假以假充真的定义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2“掺杂、掺假”,是指行为人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故意在产品中掺入降低产品质量、影响产品正常使用性能的异物的一种质量违法行为。比如在面粉中掺滑石粉;在牛奶中掺淘米水;芝麻中掺砂子等。“以假充真”,是指行为人用一种产品冒充与其特征和特性不同的另一种产品,以欺骗的手段牟取非法利润,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种违法行为。“以假充真”,是指以他种产品冒充此种产品,例如,用人造革冒充牛皮;以镀铜制品冒充黄金制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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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食品及食品掺杂掺假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30食品掺杂掺假是指人为地、有目的地向食品中加入一些非所固有的成分,以增加其重量或体积,而降低成本;或改变某种质量,以低劣色、香、味来迎合消费者心理的行为。 食品的掺伪主要包括掺假掺杂和伪造,这三者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食品掺伪即为掺假、掺杂和伪造的总称。 (一)食品的掺假是指向食品非法掺入物理性状或形态与该食品相似的物质; (二)食品的掺杂是指在粮油食品中非法掺入非同一种类或同种类劣质物质; (三)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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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杂掺假行为包括什么特征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8掺杂、掺假是指行为人以谋取利润为目的,故意在产品中掺入杂质或者作假,进行欺骗性商业活动,使产品中有关物质的含量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或合同中规定的一种违法行为。其中,掺入的杂质或其他物质,都是无价值或低价值的。掺杂、掺假行为的主要特征是: 1、掺杂、掺假行为以牟取非法利润为目的,行为的动机是故意的。 2、掺杂、掺假行为的对象是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行为方式是破坏产品的正常组成成分或有效成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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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掺杂掺假的性质是什么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27在食品中掺杂掺假可以定性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法规,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破坏对生产、销售商品质量的管理秩序,依照规定应予处罚的行为。它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一类犯罪。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伪劣商品,其构成的要件之一是销售伪劣商品金额在5万元以上。根据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