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法量刑指导意见可以详细说说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8 16:10:26 421 人看过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二、量刑的基本方法,量刑时,应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定量分析,依次确定量刑起点、基准刑和宣告刑。1.量刑步骤:

(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数额、犯罪次数、犯罪后果等犯罪事实,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3)根据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并综合考虑全案情况,依法确定宣告刑。

一、刑事案件一般怎么判

1.根据相关规定及司法实践,刑事案件量刑一般分为三大步6小步。三大步是指,第一步、确定量刑起点;第二步、确定基准刑;第三步、确定宣告刑。而这三大步又可分为6个小步骤,具体为:第1步、确定相应的法定刑幅度。第2步、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第3步、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确定基准刑(基准刑只能大于或等于量刑起点,不能小于量刑起点)。第4步、用犯罪未遂、中止、防卫过当、避险过当、从犯、胁从犯、未成年犯、又聋又哑的人犯罪等体现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责任大小的量刑情节调节基准刑,得到一个量刑结果。(这属于第一个层面上的量刑情节,共12种量刑情节,如果没有这12中情节中的任何一种,就不用进行这一步骤)。第5步、用自首、立功、积极赔偿等犯罪事实以外的量刑情节进行调节,得到拟宣告刑(这属于第二个层面上的量刑情节)。第6步、根据拟宣告刑依法确定宣告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预防犯罪相关文章
  • 看守所会见流程详细说明
    判决书生效后看守所会见流程具体如下:1、到达监狱拘留点后,按照监狱指示来到会见室;2、排队登记,出示身份证,申请会议;3、注册后,分配好的会议位置,在大厅等待集中会议;4、开始进入会见室,随身携带物品,通过安检门,走通道,进入会见室,根据会见牌找到自己的座位;5、等待监区会见犯人。犯人来了之后,双方拿起电话,进行通话。一、判决书生效后看守所会见条件具体如下:1、刑事案件中,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人需要被转移到监狱服刑的,一般情况下看守所是不会安排会见的;需要被告人被转移到监狱后,根据监狱的相关规定,在会见日予以会见;2、对于刑期不足三个月,在看守所服刑的,看守所可以安排家属会见。二、服刑期间会见的条件具体如下:1、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每月会见1次,每次会见人数不超过3人;2、节假日或非工作时间不安排罪犯会见。罪犯会见一律在监狱规定的会见场所进行;3、罪犯会见采用中间透明防暴
    2023-06-30
    125人看过
  • 高铁拆迁赔偿详细说明
    高铁征地赔偿
    高铁拆房的赔偿标准明细具体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是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来加以确定。高铁征地赔偿标准我国对国家建设用地征收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可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由省市自治区制定。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
    2023-06-30
    362人看过
  • 关于公司名称规定的详细说明
    公司名称的登记的规定有:1、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名称。2、公司名称的组成部分依次为:公司所在行政区域的名称、字号或商号、行号,反映行业或经营特点的字样,公司的组织形式。字号应当有两个以上的字组成。3、除了按规定设立的劳动服务公司外,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外资公司可以用自然人的姓名作字号。4、全国性的公司、国务院或其授权的机关批准的大型进出口或企业集团等,经核准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或冠以“国际”、“全国”、“国家”等字样。5、公司名称应当使用汉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和数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民族语言,公司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并依法登记注册。6、公司名称中不得含有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内容或文字,不得含有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和部队番号等。7、公司名称中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
    2023-07-03
    140人看过
  • 港澳通行证所需工作意见详细说明
    该意见由工作单位或者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签署,该意见可直接填写在申请表的相应栏目内并加盖公章,也可单独开具。意见应包括下列内容: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是否同意申请人赴香港或者澳门(不同意的要说明理由)。具体要求如下:1、国家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由所在单位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意见。3、已满16周岁的大、中学校在校学生,由其所在学校出具意见。4、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者工作单位出具意见。5、其他人员,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意见。根据本规范向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往来香港或者澳门的,由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向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核查,本人免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意见。6、未满16周岁,免交工作单位或者公安派出所意见。7、常住户口在已实行“按
    2023-05-30
    312人看过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指导意见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民间借贷利率的问题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但一定要明确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款。约定超出银行同期利率4倍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作为出借人,当您在借钱给别人时,最好是要求对方提供一定的物保或者是人保,这样更有保障一些。而通常情况下借贷介绍人不作为借款的担保人的话,那么日后也是不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的。因此上文中提到的借贷介绍人承担
    2023-07-11
    387人看过
  •  项目规划指标的详细说明
    本文档描述了一个项目的策划、设计和开发阶段。在策划阶段,重点是项目的目标和范围定义;在设计阶段,重点是系统架构和功能设计;在开发阶段,重点是系统编码和测试。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风险、疑难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进行应对策略,同时各任务组及开发人员之间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关系也有详细说明。完成本阶段工作所需的人力、资源需求以及时间期限也在各阶段有具体说明。1.项目划分的各个实施阶段的详细描述;2.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和任务的具体内容;3.完成本阶段工作所需的人力、资源需求以及时间期限;4.阶段工作与任务的成果形式;5.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风险、疑难和其他不可预见因素等的应对策略;6.各任务组及开发人员之间的组织、协调与沟通关系等。项目阶段成果与风险应对根据项目阶段成果与风险应对的标题,我们可以得知该问题主要关注的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何评估项目成果以及如何应对潜在的风险。对于项目成果的评估,我们可以采用成
    2023-10-31
    241人看过
  •  高龄补贴实施细则:详细规定与相关说明
    本文介绍了关于高龄津贴发放的原则和标准。发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公开公平公正、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同时应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高龄津贴的发放应当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确保“保障对象由当地政府管理,保障资金按级别分配”的理念。同时,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及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高龄补贴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各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发放对象的年龄实行分类分档发放,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低保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具体的发放标准由各地民政厅、财政厅按高龄津贴原则协商确定。 标 题 : 关 于 高 龄 津 贴 发 放 的 规 定高龄津贴是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为年迈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然而,对于高龄津贴的发放
    2023-09-04
    472人看过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抢劫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行实施细则
    l、法定刑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犯抢劫罪,作案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次数、数额、手段、致人伤害的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1)抢劫财物数额每满二百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2)被害人每增加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3)抢劫二次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4)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5)每增加轻伤一人,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6)造成十级至七级残疾的,每增加一级残疾,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7)持枪支之外的械具抢劫的,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2、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犯抢劫罪,具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八种法定严重情节之一的,除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在
    2023-06-03
    416人看过
  • 关于串通投标罪量刑的指导意见
    串通投标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或者投标者与招标者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本罪属情节犯,只有情节严重的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才能构成本罪,情节不属严重,即使实施了串通投标,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如何量刑串通投标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
    2023-07-08
    415人看过
  • 能详细说说新公务员法与职级并行吗
    将以前在县级以下公务员队伍中执行的“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内所有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统一享受职级并行政策。同时,取消了副主任科员设置,从高到低分别设置了一、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二级科员,共为四等十二级。根据2015年开始的县级以下公务员试点,以及新《公务员法》修订草案在天津市的试点情况和实施细则来看,根据职级并行政策,套算提升为某个职务级别,只是享受该级别对应的工资待遇,并不是真实的职务。在退休时,也是按组织人事部门正式任命的级别退休,而非职级并行套算的级别。从新《公务员法》与原来的县级以下公务员享受的职级并行政策对比,包括以前的非领导职务,为了给大家一个直观的印象,非官方不严谨的来说,二级科员,就相当于办事员或者科员实习期,一级科员就是原来的科员;四级主任科员相当于原来的副主任科员,三级相当于副科实职,二级相当于原来的主任科员,一级相当于正科实职。这种说
    2023-02-20
    191人看过
  • 结婚登记指南:详细操作说明
    结婚登记条件: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结婚年龄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工本费。工伤申请表填写是否必须手写不是的,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如果劳动者不方便亲自书写,也可由用人单位、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等代为书写,最后签字或者按手印确认。书写须规范,填写需正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
    2023-08-04
    448人看过
  • 质量事故报告的详细说明
    质量事故报告的内容如下: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和事故结论。第四项是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4、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质量事故报告时限有哪些规定安全生产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造成的社会危害往往是比较大的,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我国规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时,需要进行报告。质量事故报告的期限,依据不同的事故类型而定的:《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有关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在案。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依照
    2023-07-03
    342人看过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规定了什么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梭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4.量刑主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到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2023-06-12
    473人看过
  • 做无罪辩护需要说量刑意见吗
    一、做无罪辩护需要说量刑意见吗?做无罪辩护时量刑意见可说可不说,辩护人可以自己决定。由于定罪权是在法庭而不是律师,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并不是百分百得到法庭的采纳,尤其是在目前我国无罪判决率极低的情况下,如果律师作无罪辩护时,不对可能存在的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发表意见,则可能在法庭作有罪判决时,会忽略掉一些本来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情节,这实际上是不利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基于这样的现状,我国法律在制度设计上,实际上是允许做无罪辩护时有发表量刑意见的这种辩护方式的存在的。当然并不是每一个案件都适用这样的辩护方式,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采用什么样的辩护方式,需要结合案情进行慎重地考虑,否则效果可能适得其反: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二百三十一
    2023-06-03
    21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预防犯罪是指采取一系列措施,以减少或杜绝犯罪行为的发生。这包括社会预防和心理预防两个方面,前者从宏观角度出发,后者从微观角度出发。具体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锁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不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外出、遵守交通规则等。这些方法可以有效减... 更多>

    #预防犯罪
    相关咨询
    • 关于刑法职务侵占罪可以详细说说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04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 关于刑法196条数额认定可以详细说说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1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关于社保年龄可以详细说说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0
      1、职工社保参保必须满足劳动法等关于用工的年龄要求: 最低限:作为未满16周岁的童工,自然不能参加社保,作为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岗位应符合《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相关规定),是可以参保的。最高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者不能参加职工社保。 2、城乡居民社保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参保者必须是年满16周岁以上;医疗保险自出生即可参保
    • 关于挪用资金罪法条可以详细说说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挪用本单位资金的行为,有一般的挪用本单位资
    • 关于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可以详细说说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04
      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共同点: (1)都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都是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3)都主要取决于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区别:(1)规定的内容不同;(2)法律地位和效力不同;(3)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