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人揽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5 22:11:34 101 人看过

一、为他人揽储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根君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如果金融机构是擅自改变资金流向,违反国家规定的运用资金,从而为他人揽储的,很可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挪用公款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违背受托义务,擅自运用客户资金或者其他委托、信托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挪用资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挪用资金罪

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和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前款规定中的非国有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2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公款私存的利息的侵占行为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情:被告人某镇民政所出纳兼会计张某,负责本单λ民政资金的发放工作。民政所ˆ有账户,也不允许设立账户,张某自2007年5月以来在管理本单λ民政资金的过程中,擅自将单λ民政资金1644457.68元存入其丈夫的个人存折,利息1222.19元被张某占有。分歧意见:关于本案应如何定性,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张某的行为完全具备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已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是: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δ还的行为。本案被告人张某明知公款不允许私存,却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巨额民政资金存入个人账户获取利息,其行为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及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应当对张某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根据期待
    2023-04-25
    448人看过
  • 挪用公款过程中出具借条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任某系某村村委会会计,2005年3月因该区修建环城公路征用该村村民王某某土地,并由该区国土资源局赔偿王某某土地补偿款10余万元。2005年8月该款从该区国土资源局转到该村村委财务账上后,任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向王某某办理支付该土地补偿款过程中,擅自挪用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为其在济南市承包的工程准备资金,因资金不足又再次挪用1万元。2007年3月在村干部和王某某的再三催要下,任某在王某某的住处给其补写了一张借款5万元的借条以掩盖挪用的事实,挪用的款项至2007年12月案发时一直未还。期间,王某某也并未在土地补偿款的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本文认为,任某的行为与王某某之间并无联系,其行为应当构成挪用公款罪。任某担任村民委员会会计属于基层组织人员,其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挪用公款
    2023-06-11
    274人看过
  •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否构成挪用财物罪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包括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犯罪对象是特定的。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对保管、分配和使用特定款物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8-08
    242人看过
  • 归个人使用不应为挪用公款罪构成要件
    根据1997年刑法典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归个人使用”是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理论上一般认为,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与归单位使用,尽管都对公款的使用权构成了一定的侵犯,但两者的社会危害程度是不同的,公款私用的危害程度显然大于挪用公款归单位使用的危害程度,而刑法所要惩治的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程度的犯罪行为,并非一般的违法或违纪行为。这正是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必须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行为之缘由所在。笔者认为,“归个人使用”不应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其理由如下:第一,犯罪构成是建立在行为的严重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之上的。在考察决定挪用公款的社会危害性程度的因素时,主要应立足于与挪用行为本身有关的因素如挪用数额,至于挪用公款后究竟归个人使用还是归单位使用,反映的只是公款的去向问题,与挪用行为本身并无直接联系。如依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的情况下,既不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也不要求挪用
    2023-06-11
    257人看过
  • 使用骗取的公款能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不构成。1、行为人使用骗取的公款是不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骗取公款并不是挪用公款的行为,一般是构成诈骗罪,而不是挪用公款罪。2、行为人构成诈骗金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行为人的犯罪金额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如果犯罪金额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挪用公款罪的特征:(1)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是公款而故意挪作他用,其犯罪目的是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但其主观特征,只是暂时非法取得公款的使用权,打算以后予以归还。至于行为人挪用公款的动机则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营利,有的出于一时的家庭困难,有的为了赞助他人,有的为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动机如何不影响本罪成立。具体言之,挪用公款罪在主观方面有以下特点:1、挪用公款具有非法
    2023-08-01
    143人看过
  • 借条签字问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行为?
    领导签字的款不算挪用公款。挪用正在生息或者需要支付利息的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但在案发前全部归还本金的,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给国家、集体造成的利息损失应予追缴。挪用公款数额巨大,超过三个月,案发前全部归还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借条上没有注明担保人但签字了有效吗《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一)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
    2023-07-04
    287人看过
  • 债权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
    一、债权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包括国家、集体所有的货币资金,也包括由国家管理、使用、运输、汇兑与储存过程中的私人所有的货币。债权不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广义的公款不仅包括公共资金款项和国有资金款项,而且还包括特定财物和非国有单位、客户资金。所谓狭义的公款,专指公共所有的资金款项。包括国有的资金款项、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资金款项或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专项基金。该类公款只具有当然的公共财产特性。挪用公款侵犯的主要客体是国家公共财产所有权,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客体包括:国有财产的所有权、劳动群众集体财产的所有权、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的所有权、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运输中的私人财产的所有权、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非国有单位资金的所有权、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客户资金的所有权,其中,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既包
    2023-06-11
    136人看过
  • 挪用公款罪既构成洗钱罪又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哪些犯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包括:1。毒品犯罪。毒品犯罪是指违反我国禁毒法律规定的涉毒犯罪。二、组织犯罪织犯罪。黑社会组织犯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赂腐蚀等为基本手段,以谋取非法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三、恐怖活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与恐怖活动组织,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用金钱和物质资助恐怖活动组织或者个人实施恐怖活动的犯罪行为。四、走私犯罪。走私犯罪是指违反海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货物等货物、货物进出国(边境),或者擅自出售特许进口保税、减税或者免税的货物、货物,或者直接非法向走私人购买走私货物,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出售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货物、货物。五、贪污贿赂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挪用、私分公共财产、索取、收受贿赂,或者以国家机关、国有单位为对象贿赂、收购公务的犯罪行为。
    2023-08-08
    135人看过
  • 业务人员挪用公款是否认定挪用公款罪
    一、业务人员挪用公款是否认定挪用公款罪1、业务人员挪用公款是否认定挪用公款罪需要看业务人员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
    2023-04-20
    90人看过
  • 挪用公款归其他单位只要具备谋取个人利益就构成挪用公款罪
    赵某是某市劳动就业局局长。2004年4月,应本市矿产局局长王某要求,赵某擅自决定将本单位200万元现金借给矿产局使用用于基建,至今未还。作为回报,王某将赵某之情妇魏某安排到矿产局任办公室副主任。在对赵某的行为定性问题上,存在几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赵某将200万元现金借给了其他国有单位——矿产局。劳动局和矿产局都是国有性质的单位,因此,无论是对于劳动局还是矿产局而言,其公共财产都具有国有性质,因此,劳动局将资金借给矿产局的行为,无非是将国有资金从一个口袋换到了另一个口袋里,资金的性质并未发生变化,因此赵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第二种观点认为,赵某的行为只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理由是:赵某虽然具有将资金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行为,但他没有谋取到可见的利益,没收到可见利益的回报,王某将魏某安排到矿产局任副主任这种利益不是可见的、具体的、可用金钱来衡量
    2023-06-11
    140人看过
  • 向单位借款是否构成挪用公款
    单位借款不属于挪用公款。如果没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人,向单位借款,单位批准下借款,应当不构成挪用公款。反之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数额较大的并且三个月未还、或者用于经营、或者用于非法行为,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罪的具体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挪用公款罪处罚标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二、挪用公款后没有使用的是否构成犯罪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公款,而在于公款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
    2023-03-13
    481人看过
  • 挪用公款后没有使用的是否构成犯罪
    从犯罪客体方面来讲,认定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关键并不在于其是否实际使用了该公款,而在于公款的所有权中的使用权和占有权是否受到了侵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但是该公款已经脱离了单位的实际控制,单位对该公款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实际上已经受到了侵犯,对挪用公款罪的客体的侵犯已经完成。挪出公款以后,虽然没有按照预定用途使用该公款,但是其一直持有这种使用方法已经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如果再具备数额较大和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条件,就构成了挪用公款罪。一、挪用公款罪的定罪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
    2023-02-23
    341人看过
  • 为他人谋私利校长挪用公款
    近日,武夷山市人民法院对原任武夷山市星村学区校长周某挪用公款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周某在任星村学区校长时,从2001年4月4日至2002年1月18日,先后6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数额达人民币91500元,已构成挪用公款罪。但由于被告人周某有自首情节,且案发前已归还8万元公款,案发后又归还1.15万元,没有造成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且周某在挪用公款中没有收取任何利益,依法可予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2023-04-25
    82人看过
  • 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哪些《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哪些》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有哪些(一)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三)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2023-06-25
    18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揽储行为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3
      你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所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所称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你的行为显然不属于这两类,属于揽储行为。所以,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揽储属于挪用公款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0
      揽储是否算挪用公款,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挪用公款的情形,只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l.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一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
    • 挪用公款给他人而且借款给他人,是否构成犯罪,是犯罪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情节严重属于犯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 挪用公款给他人使用,不知道,不知道是谁的,是否会构成挪用公款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5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并且数额较大的。额较大以挪用公款一万元至三万元为起点,以挪用公款l5万至20万元为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用于上述非法活动、营利活动以外的用途,并且数额较大
    • 挪用公款为私有公司注册资本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04
      挪用公款为单位搞建设,不构成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违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出3个月没还的做法。《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限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违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出三个月没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