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意解除权的五种情形有:
(一)合同中的任何解除权。即定作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运输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也就是说,旅客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客票记录的时间乘坐的,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票或者变更手续。逾期办理的,承运人不得退票,不再承担运输义务;
(三)保留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即寄存人可随时领取保管物。当事人对保管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要求寄存人领取保管物;
(四)委托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也就是说,委托人或受托人可以随时合同;
(五)旅游合同中的任意解除权。根据法律规定,游客在旅游合同中享有任何解除权,但旅游经营者没有任何解除权。
任意解除权的适用范围
合同双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但现实中委托合同基于任意解除权通常会做一定限制,在合同约定过程中限制双方适用任意解除权。任意解除权不属于法律中的强行性、禁止性规定,因此只要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可以在合同当中约定放弃。
合同单方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除上述可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合同外,有学者认为在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里面,合同关系的对方当事人一般都有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此外一些特别法中也有关于任意解除权的规定。如《劳动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依法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根据《保险法》第15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即投保人对保险合同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
对于以人身为标的物的合同,理论上接受服务方也有单方任意解除权,如在客运合同中,旅客有任意解除权。相反,承运人却有强制缔约义务,即不得拒绝旅客乘车请求。在旅游合同中,旅游者有任意解除权。在旅游开始前应当承认旅游者可以任意解除旅游合同,允许其在旅游合同签订后、旅游开始前甚至旅游开始后,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且无须提出正当理由。
正常情况下,当合同发生违约的情况,合同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或者是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解除合同,而对于一些特别的合同,比如说租赁合同,再比如说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都是可以任意解除合同的,而对于行纪合同有学者认为也是拥有任意解除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
五种情形下可行使任意解除权
312人看过
-
五种情形下合同可解除的详细解释
58人看过
-
五种情形下的法定解除权
158人看过
-
详述抗辩权的三种不同形式
255人看过
-
何谓任意解除权以及任意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430人看过
-
四种善意取得情形概述
343人看过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
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的五种情形,具体的规定是什么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08单方享有合同任意解除权的人: 1、加工承揽合同中的定做人; 2、货物运输合同中的托运人(在货物到达前); 3、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如果保管合同无固定期限的,保管人也有任意解除权; 4、保险合同的投保人。 双方享有合同解除权的人: 1、不定期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与出租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2、委托合同当中,除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外,合同双方均可行使解除权。
-
-
你好,问一下任意解除权的情形安徽在线咨询 2024-09-191、以下合同当事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 (1)不定期租赁合同; (2)委托合同,当事人约定不得行使任意解除权的除外; (3)货运合同的承运人; (4)加工承揽合同的定做人等。 2、
-
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哪些情形能行使任意解除权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在一份设立权利义务的的合同中,同时约定任意一方可不附任何条件的解除合同,这有违订立合同的根本目的。订立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具有明确的订立目的性,《合同法》第2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即民事主体订立合同,是为了追求预期的目的,即在当事人之间引起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是指在
-
公司解散五种情形什么意思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0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公司应当解散(当然也可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虽然未到营业期限,但是根据需要,股东会可以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由于解散是公司的重要事项,所以股东会会议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需要解散; 4、因受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