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名商标的价值分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4:11:40 294 人看过

一、驰名商标的庐山面目

要分析驰名商标的价值,我们先来认识什么是驰名商标,本人发现凡是来咨询我的企业对驰名商标都有误解。我们的制度将驰名商标符号化了,把驰名商标当成了一种荣誉称号。真正了解驰名商标制度的人,恐怕仅仅限于商标制度的研究人员,而其他人都曲解了。

驰名商标在各国的法律中都普遍有规定,但是世界上并没有统一的定义。我国学者的定义是: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二条:本规定中的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学者和法律定义高度一致,看来这个问题在我国已经形成了共识。从学者定义和法律规定来分析,驰名商标只要满足两个条件:

1、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这个市场并没有严格界定,应该可以分为全国性的市场和地区性的市场,

2、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相关公众略作解释,比如化肥、农药这些东西城市市场一般是看不见的,那么他们的相关公众是广大农村村民。从概念上分析,驰名商标其实就是在市场上对某些消费群体而言有些名气的商标,那么驰名商标就存在很多种,从驰名的区域来看,有全国性驰名的商标,地方性驰名的商标;从相关公众来分,有对所有消费者都驰名的商标,有对老年人驰名的商标,有对农民驰名的商标,还会有在特殊群体中驰名的商标(比如高尔夫球、登山运动员等)。

这样看来,驰名商标不过在相关消费群体中具有一些知名度的商标,称得上驰名商标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

二、我国驰名商标认定机构的变迁

1、初期,认定机构纷乱,认定活动随意无章。

我国以前评比获得频繁,评定机构纷乱。经常有新闻机构出面来评定,某某报社可以定期评选一次,也可以想当然来评一次。我们现在还可以在一些老产品的介绍上看到这样的宣传词本产品在××年被××报评为优秀产品或本产品在××年被××报评消费者信得过产品等。有的评选由各部委来评定,如本产品获得轻工部部优产品,以前有双优产品一说,双优一般指部优、省优,部优就是由部委来评选的。国家机构可以评,地方政府也来评,省优就是由省政府来评选的。甚至是县里的机构也在本县进行评选,这个时候评选被当成一种荣誉,评选的层面越高,荣誉也就越大。

后来评选更滥,有的中介机构也会扯着报社的大旗来评。于是各种评选层出不穷,就象评产品的金奖、银奖,一千个产品参加评选,获奖的有九百九十个。这个时候评选已经沦为某些机构牟利的手段,如某省的乡镇企业局为了解决本单位过年的费用,决定在全省乡镇企业中举行优秀产品评比,公开以四千块钱一个来出售优秀产品称号。中国的评比也让国外机构垂涎,国外专门有机构针对中国人评奖的心态,出售国际金奖,高的时候可以卖到几十万人民币一个,国内企业购买后在产品的标识上还非常醒目的标出获得某某国际金奖。这个时候的评选仍旧打着荣誉的旗帜,不过这些评比已经成为牟利的手段,荣誉感已经被冲淡得荡然无存。

※:以前人们对商标并不重视,评比专门针对商标的并不是很多。

2、收编统一,仍呈三国分立。

纷乱的评比让荣誉失去价值,即使价格降到很低,但是企业已经失去了兴趣,公众已经不再认可任何的评比。国家开始出面评定乱局,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已经收归为工商局。虽然地方工商局也在评选驰名商标,但是与国家局评定的效力是不一样的,国家评定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地方评定的只在本地方有效。国家局评的叫驰名商标,地方上评的要加地域名称,如江苏省评的就只能叫江苏省驰名商标。从法律上讲只有国家工商局才有能认定驰名商标,但是地方上的认定结果却可以作为国家局评定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还有另外一个国家机关——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局),他有很大一部分职权和工商局是重叠的,这两个机关总想从对方的手中争夺一些权利。其中在商标方面,国家质检局分到了一杯羹。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驰名商标的认定权归工商局,但是具有性质的原产地地域产品的认定权却给了质检局。另外质检局还在搞中国名牌战略,自行认定带有驰名商标性质的中国名牌产品。

对驰名商标的认定还有另外一个机构——法院,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法院可以在具体的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其商标是否驰名作出认定。在我国中级以上的法院都可以认定驰名商标,而无论工商局还是质检局都只有国家总局才可以认定,所以现在法院在具体案件中认定的驰名商标越来越多。

※:评选真正意义上的驰名商标的机构有三个,但是质检局认定的不能称为驰名商标,质检局评选中国名牌的行为非本文讨论范围。

※:其实,我们忽略了另一种认定,就是消费者的判断,这个问题本文也不阐述。

三、认定体制的变迁

以前对驰名商标的认定不管是新闻媒体的评选还是工商局的认定,这时的驰名商标被当成一种荣誉称号,96年颁布《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后,对驰名商标下了个定义,并将驰名商标的认定权在法律上归国家工商局,认定方式为主动认定,直接由工商局认定某某商标为驰名商标。这时的驰名商标实际上仍然是一种荣誉称号,商标领域至高无上的称号,全国至少有几百万个商标,但是驰名商标却只认定了几百个。由于认定活动并无规律,亦无明确的、具体的条件规定,对这种最高荣誉,企业只能望洋兴叹,申请无门。

这种认定体制被最高法院打破,最高法院于二00二年十月十二日颁布《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这样法院就可以直接认定驰名商标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3: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驰名商标相关文章
  • 质押价值分析
    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来源于股权价值,股权价值是股权质押担保功能的基础。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最终取决于股权价值的大小。股权价值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利,二是公司剩余财产。因此,质押股权的价值取决于:(1)可以获得多少股息。这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决定的。股票类型,如优先股或普通股,也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2)公司剩余财产可分享的金额。这是由公司的资产和负债决定的,股票类型是股票质押的关键因素。在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即股东权益质押并不意味着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质押。如上所述,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使股东获得股权,公司获得被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股东对被投资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股权不是被投资财产的代表权。(三)质押股权比例。股权比例是指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股权比例越高,股东获得的股利和剩余财产越多,反之亦然。因此,质押规模与质押比例成正比。
    2023-05-02
    219人看过
  • 强调驰名商标评价的核心要素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了解;2、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商标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被保护为驰名商标;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应当按照当事人的要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的事实。根据审查和处理案件的需要,商标局可以确定商标的驰名情况。驰名商标认定的五个因素驰名商标的认定因素《巴黎公约》不仅未对驰名商标作出明确的定义,而且也未规定认定驰名商标的因素或标准。TRIPS协议第16条之二规定:确认某商标是否系驰名商标,应顾及有关公众对其知晓的程度。我国《商标法》第14条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3条规定了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以下五方面的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的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包括商标使用、注册和历史和范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问、程度和地理范围,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
    2023-07-11
    189人看过
  • 保险价值链分析
    公司治理
    昨天金总电话中和我沟通了一下,简单谈到今天的场合希望我能从保险中介的价值角度来谈谈这个问题。价值链或者是价值链分析,这是很多行业这些年讨论的一个比较热的题目,但是关于保险价值、保险中介的价值链分析讨论相对不多,价值链分析和价值链的概念从国外提出到现在已经有20年的时间了,上个世纪85年前后美国教授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企业价值链分析,后来引申到了行业的价值链,今天我们也在谈保险产业的价值链,或者是进一步的可以细分谈保险中介的价值链。价值链是对一个产业、一个企业各种能够产生价值的活动进行分析。最早波特提出价值链的时候并不是为了提升价值,而是为了如何降低成本。波特写了非常有名的一本书《竞争优势》。书中提到,竞争的策略主要是成本策略,如何差异化的策略,如何领先的策略。波特提出价值链分析,主要还是从如何降低企业成本来提升整个企业带给市场、消费者的价值。当然,我们觉得他这样的一个观点,在今天看来已经有些
    2023-04-23
    410人看过
  •  分析驰名商标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重要性
    该段内容讲述了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如果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话,该申请将不予批准,同时禁止使用。而对于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同样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有关驰名商标保护的规定如下:1.如果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上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话,该申请将不予批准,同时禁止使用。二、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驰名商标保护的意义:避免混淆与损害他人利益驰名商标保护是知识产权领域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意义在于避免混淆和损害他人利益。在商业活动中
    2023-08-30
    269人看过
  • 驰名商标转让后还是驰名商标吗
    驰名商标的转让即是商标的转让,转让后还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效力不因转让发生改变。根据《商标法》,驰名商标有以下法律效力: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从而构成《商标法》所述不良影响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3、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
    2023-02-08
    272人看过
  • 如何分析质权的价值
    质押价值分析如下: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来源于股权价值,股权价值是股权质押担保功能的基础。股权担保功能的大小最终取决于股权价值的大小。股权价值的内涵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股利,二是公司剩余财产。因此,质押股权的价值取决于:(1)可以获得多少股息。这是由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决定的。股票类型,如优先股或普通股,也是主要影响因素之一;2)公司剩余财产可分享的金额。这又取决于公司的资产和负债;股票类型是股票质押的关键影响因素。在这里,有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需要澄清,即股东权益质押并不意味着股东投入公司的财产质押。如上所述,股东对公司的出资使股东获得股权,公司获得被投资财产的所有权。股东对被投资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股权不是被投资财产的代表权。(三)质押股权比例。股权比例是指股东的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股权比例越高,股东获得的股利和剩余财产越多,反之亦然。因此,质押规模与质押比例成正比。
    2023-05-08
    10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应用价值分析
    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相应的标准。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一般会按照本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和实际情况具体判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故而由此处的论述可以看出,对于现实的医疗事故纠纷中的医疗事故认定,基本就是参照的关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来认定的。所以可见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之中,我们对于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使用显然是其有效性的最佳体现。所以显然医疗事故分级标准在现实生活中是有效的。医疗事故的分级与责任医疗事故的分级与分责现在医疗事故按照患者身体受伤害的程度被分为四级,一级到三级包括造成患者死亡及不同程度残疾和功能障碍的;四级是指没有造成患者残疾,但有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2002年前,现在的四级医疗事故
    2023-07-07
    196人看过
  • 驰名商标的特性和特殊价值我们应给予哪些样的保护
    驰名商标的特性和特殊价值我们应给予刑事特殊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我国法律对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措施有哪些?《商标法》对驰名商标有下列保护措施: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法》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
    2023-07-29
    298人看过
  • 分析小孩出生证的价值
    《出生医学证明》被称为人生第一证。它的作用体现在6个方面:1、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2、证明出生人口的血亲关系;3、新生儿依法获得保健服务的凭证;4、新生儿获得国籍的医学依据;5、为户籍管理机关进行出生人口登记提供医学依据;6、为其他必须以《出生医学证明》为有效证明的事项提供依据。需要注意的是:从2014年1月1日起,中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新版出生证已实现全国联网。小孩户口迁走后,要出生证明吗迁
    2023-07-17
    147人看过
  • 什么是驰名商标,驰名商标如何使用?
    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境内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指出: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驰名商标与一般商标相比,有其特殊性,一般商标只能在同类商品或服务上获得保护,而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仅可以获得同类保护,还可以获得跨类保护。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商标法》明确禁止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边界是注册商标时所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注册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后,其使用的商品范围并不应发生改变。商标的驰名状态不是静态的,而是动态的,是会发生变化的。认定驰名商标只是在某一时段对商标驰名的动态事实反映。如果认为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永远是驰名商标,这是对驰名商标认定的一种误读。律师补充
    2023-05-07
    301人看过
  • 驰名商标是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
    驰名商标并不是只是中国驰名商标,而是有这一套依据的评定标准。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为: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使用的持续时间等。而并未对其产生地进行限制。一、驰名商标应该如何认定驰名商标的认定根据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二、驰名商标申请条件驰名商标申请条件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三、驰名商标需要提供什么材料驰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主要采取“个案认定、被动保护”的原则,申请认
    2023-06-26
    446人看过
  • 商标驰名认定及保护范围解析
    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关是: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及人民法院。保护范围:1、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2、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3、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4、使用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有关当事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侵权人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该驰名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其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
    2023-07-16
    241人看过
  • 债券投资价值分析
    (一)影响债券投资价值的内部因素1.期限。一般来说,债券的期限越长,其市场变动的可能性就越大,其价格的易变性也就越大。2.票面利率。债券的票面利率越低,债券价格的易变性也就越大。在市场利率提高的时候,票面利率较低的债券的价格下降较快。但是,当市场利率下降时,它们增值的潜力也较大。3.提前赎回规定。提前赎回条款是债券发行人所拥有的一种选择权,它允许债券发行人在债券发行一段时间以后,按约定的赎回价格在债券到期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债务。这种规定在财务上对发行人是有利的,因为发行人可以发行较低利率的债券取代那些利率较高的被赎回的债券,从而减少融资成本。而对于投资者来说,他的再投资机会受到限制,再投资利率也较低,这种风险是要补偿的。因此,具有较高提前赎回可能性的债券应具有较高的票面利率,也应具有较高的到期收益率,其内在价值也就较低。4.税收待遇。一般来说,免税债券的到期收益率比类似的应纳税债券的到期收益
    2023-06-12
    463人看过
  • 著名商标-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
    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作为名商标,三者之间有许多相同之处,也存在显著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认定机构不相同:驰名商标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或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部门认定,知名商标则一般由地(市)工商部门进行认定。二是认定标准不相同:驰名商标必须是为全国相关公众所知悉,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至少要为本省或本地(市)相关公众所知悉。三是对商标是否注册的要求不相同:驰名商标可能是注册商标,也可能是非注册商标,而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则必须是注册商标。同时,三者之间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为每一个商标的声誉和知名度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商标使用人使用情况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以逐步演化成驰名商标,而驰名商标也有可能淡化成著名商标甚至是普通商标。
    2023-06-08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商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驰名商标,是一个专有的法律概念,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 驰名商标是只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驰名商标由商标局或法院来认定。 驰名商标如果商标本身独创性强的,在45个类别中... 更多>

    #驰名商标
    相关咨询
    • 实施商标法认定驰名商标的重要性分析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2
      驰名商标认定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二)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五)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 分析认定驰名商标有哪些要素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7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驰名商标在哪些方面会具有特殊价值?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8-06
      驰名商标的特性和特殊价值我们应给予刑事特殊保护。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 驰名商标取得的评价因素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2
      驰名商标的确定因素有以下因素: 根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 什么是著名商标、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认定中的驰名商标如何理解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9
      著名商标是指通过省市著名商标认定部门(通常是以省市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并被授予“著名商标”称号的商标,该商标在获认定的地域范围内可受到更大程度的法律保护。 驰名商标:是法律概念,法律意义是使商标享受在非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扩大保护。主要看三个方面:该商标的独创性;该商标的驰名程度;欲享受扩大保护的商品与驰名商标指定商标的关联程度。 驰名商标不是一种荣誉,不存在含金量或者权威的问题。原则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