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性征地合同范本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9:31:16 92 人看过

甲方:

乙方:

乙方为了发展..........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第八条: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办证费用由方支付。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办证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万元。

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镇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1、该宗土地平面图一份:

2、测量成果册一份

3、本协议第十条所涉及的文件各一份。

甲方:乙方:

组长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村民代表签字:

村委会盖章:

二**年月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1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承诺相关文章
  • 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
    一、民法典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合法吗不是。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转让期限国合同的重要内容,合同必须具备该内容。合同中未提到这一内容,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转让方所合法拥有的使用期限。至于你所担心的这个期限届满后的问题,到那时,当然应当依据那时候的法律重新办理使用权手续。《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土地承包期】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承包期限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继续承包。第三百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二、哪些国有土地能转让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属于房屋建设的,实际投入房屋建设工程的资金额应占全部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二是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应形成工业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2023-04-12
    473人看过
  • 宅基地永久性转让合同书有效吗?
    可能有效,可能无效,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问题,同样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一般而言,如果交易双方都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也没有违反地方有关限制性规定的情形,协议原则上是有效的。如果交易双方不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在没有特殊规定的前提下,那么协议原则上是无效的。宅基地转让协议书应当是村民集体成员之间,对外就没有法律效力。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方,房屋买卖亦无效,但买主可将房屋拆走。村民迁居或者拆除房屋后腾出的宅基地,由集体收回使用,另作统一安排。但在农村合法继承的房屋,其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房屋所有权而转移。一、迁移农村户口宅基地怎么办?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因此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这样农民迁出户口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
    2023-06-26
    497人看过
  • 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对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
    一、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对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的保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农田的基本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当前我国的永久基本农田有15.5亿亩,这些农田的耕作质量都较好,粮食的产出量大,为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永久基本农田的设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田的高度重视,2018年自然资源部还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件。当下在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优质耕地在急剧的减少,即使国家有着占补平衡的政策,但是当下能够开发的耕地质量都较差,在这样的现状也导致了城乡的进一步失衡。农村是深化改革最为深厚的根据地,而农田又是农村的基础所在,保护农田,设立永久基本农田,是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石之所在。二、永久基本农田征收价格比一般耕地高吗不一定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
    2023-04-19
    178人看过
  • 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
    一、农村永久性征地赔偿多少钱一亩现在农村永久性征地偏远一点的大概每亩补偿在900/1200元,如果经济好一点的大概在几万左右。当然不同地区价格不一样,具体价格可以咨询当地政府。国家建设用地只能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要对集体土地进行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征收即是自己理解的永久征用土地。根据各地情况,一亩多少钱不统一,是按一定标准补偿的。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二、征地工作程序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
    2023-06-17
    422人看过
  • 施工单位可以进行永久性征地吗
    施工单位因工程建设需要,取得相应的批准手续后可以永久性征地。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十五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
    2023-06-15
    482人看过
  • 农村永久征地补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有保障。土地征收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农村村民房屋、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为被征收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农用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地价确定。区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原土地利用、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需、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用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先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的意愿,通过重新整理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补偿因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保障农村村民的居住权和合法财产权及住房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
    2023-05-31
    366人看过
  • 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征收价格比一般耕地高吗
    一、什么是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就是对基本农田进行永久性的保护,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改变农田的基本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挪作它用。当前我国的永久基本农田有15.5亿亩,这些农田的耕作质量都较好,粮食的产出量大,为保障我国的粮食安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永久基本农田的设立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田的高度重视,2018年自然资源部还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案件。当下在城市化推进的过程中,优质耕地在急剧的减少,即使国家有着占补平衡的政策,但是当下能够开发的耕地质量都较差,在这样的现状也导致了城乡的进一步失衡。农村是深化改革最为深厚的根据地,而农田又是农村的基础所在,保护农田,设立永久基本农田,是保护国土资源、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基石之所在。二、永久基本农田征收价格比一般耕地高吗不一定的,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判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
    2023-06-12
    439人看过
  • 永久性林地补偿标准
    (一)林木补偿费1、防护林:以造林、培育(肥培管理、病虫防治、护林防火等,下同)全过程的投入加林木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时林地上的林木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为1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计算。2、用材林:同防护林。3、经济林(果园、桑园,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过程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亩产值三至五倍计算。暂定投产前每亩按1500~5000元计算,投产后每亩按5000~30000元计算。4、特种用途林(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林、纪念林、自然保护区林和珍贵树种林,下同):以防护林的林木补偿费二至三倍计算或以被征用、占用时的实际价值计算。暂定造林当年每亩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计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当年或前三年平均亩产值计算。暂定一般用材树苗一年生苗木每亩1500~2000元
    2023-04-02
    467人看过
  • 商标授权永久使用合同范本应该怎么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_____”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_______”系列产品时,以_______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_______产品及______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
    2023-04-17
    238人看过
  • 界定永久性建筑物的特征
    永久性建筑物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的地面或地下,采用耐久性建筑材料(如钢、钢筋混泥土、水泥、砖、木、石等其它材料)构筑的、使用期限在半年以上的各种构造物或设施(不包括公路设施)建设的永久性建筑工程。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管线等共有部分,对小区内道路、绿地、公用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共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对建筑区
    2023-07-07
    103人看过
  • 永久性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永久性劳动合同不是法律概念,如果是理解为只要员工不辞职且无过错,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等同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
    2023-06-19
    485人看过
  • 针对农村征用土地永久性征用,如何进行赔偿?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沾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农村征用土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土地所
    2023-07-03
    404人看过
  • 永久性合同公司可以解雇吗
    永久合同被辞退应该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进行支付经济赔偿金。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一、劳动合同解除方式有几种?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自然也可以,但是也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
    2023-06-20
    459人看过
  • 永久性基本农田不能永远征用吗?如果被非法征用,农民该怎么办
    永久性基本农田永远不能被征用吗?永久性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擅自用于其他非农业建设;不得超标准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扩大土地规模;不得改变农业设施性质,不得擅自使用农业设施进行其他作业。除法律规定的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外,不得占用其他建设项目。城市建设要跳出划定的永久性基本农田,实现集团化、系列化发展。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建设新区,不得以各类园区、开发区名义非法圈占基本农田。只有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才能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基本农田的征收需要经国务院批准。也就是说,如果是永久性基本农田,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和镇政府无权批准征地。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方可征收。审批级别很高,很难得到批准。当永久性基本农田被非法征用时,老百姓该怎么办?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片面追求
    2023-05-02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承诺
    词条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承诺
    相关咨询
    • 永久合伙人协议合同范本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1
      合伙人:甲(姓名),男(女),×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乡、×村、×号 合伙人: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丙(姓名),内容同上(列出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本合伙依法
    • 土地永久承包合同的签订范本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30
      土地永久性转让合同 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商议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闲置土地永久性转让给乙方使用,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银盏村钱家院组洋芋冲上湾所有土地(山林)以每平方 方,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乙方在签定合同之后一次性付清所有土地款后,该土地使用权永久性属乙方所有,任何人无权改变。乙方有权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如弃土、建房、商业用地等。乙方有权转给他人承包
    • 2022年永久性土地转让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13
      1、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可以续租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至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知道土地转让合同,不能永久转让。 4、但是如果签署了永久转让的合同,并不代表整个合同都是无效的,而是只超过了承包期限,或者超过20年使用期限的,这一部分是无效的。在这承包期内或者没有超过20年的部分,这个合同仍然是有效
    • 征地永久的征地合同有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1
      我国法律对行政机关征收农民土地作出了明确的程序规定。行政机关在进行征地时应依照法律的规定逐步实施。预征知情权指的是行政机关在准备实施征地之前,应当将与征地有关的事实告知被征地农民。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规定:“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 行政机关往往不愿及时将征地信息告诉被征地农民,越是如此,被征地农民越是疑问重重,反而增加了
    • 征用土地如何实行永久性征地?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23
      征收土地的,按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配置补助费、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耕地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配置的农业人口数,按被征收的耕地数除以征收前被征收公司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每公顷被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