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权执行的适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1 17:13:35 405 人看过

根据《意见》规定的精神,笔者认为,只有同时符合以下六个条件,才可以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2、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

3、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4、人民法院对第三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前,应当首先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生效法律文书的副本,通知第三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

5、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6、该第三人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如果第三人只履行了部分,则可对未履行部分强制执行。

一、到期债权执行的新规定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条件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理论基础是债的代位权原理,因此执行到期债权的条件应以债权代位权成立条件为基础。

(1)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二、执行到期债权注意事项

(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

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行人的一种带有惩罚性的规定。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不适用此规定。对利息的计算,应该是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则按同期银行贷款的利率计算。

(二)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

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已经法院判决或仲裁部分裁决的,应该可以执行。这类情况应视为是到期的无争议的债权。对第三人在外地的,在执行中首先要协调好两地法院之间的关系,及时通报执行的情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09: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行政执法什么条件能并案,合并执行的适用条件
    一、行政执法什么条件能并案1、一般的并案条件(1)案件性质相同或相似。案件性质相同是指先后发生的系列案件符合同种犯罪构成要件。犯罪分子在产生犯罪意念并实施了犯罪后,成果的刺激会强化其犯罪意念,形成犯罪心理定势和习惯,所以罪犯所做的系列性案件性质大都相同。但并非所有罪犯再犯时都仍是同种罪,触犯不同刑名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所以看到两个性质相同的案件,不能断然地认定其主体同一。(2)犯罪时空相同或相似。任何一种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空中完成的。同一罪犯所作的系列案件通常具有相同或近似的时空条件,主要因为成功的刺激会促使其怀着侥幸的心理在相似的时间和地点去继续作案,一些大案要案更是如此。(3)侵害的目标相同或相似。由于犯罪动机、目的和犯罪经验的因素,犯罪分子对侵害目标的选择也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有的犯罪分子在其最初的犯罪生涯中选准对象后不轻易改变目标,所以在接连发生侵害对象相同的系列案件时,要考虑
    2024-01-24
    346人看过
  • 撤销权的行使不以债权到期为条件
    一、撤销权的行使不以到期为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要求债权到期,只要在债务履行过程中发现符合行使撤销权的条件,就可以行使该项权利。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1、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以债权为限;2、债权人需在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3、撤销权的行使,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为之,而不是以债务人的名义进行;4、撤销权的行使,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诉讼解决,仲裁机关及各级调解组织不得受理撤销权纠纷的案件;5、撤销权行使的效力直接及于债务人之
    2023-05-03
    78人看过
  • 理解执行到期债权的概念
    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偿还债务,但以外的第三方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该第三方。最高人民法院主张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符合几个条件。如该债务期满,第三个人对这笔债务没有提出异议等。申请执行行为的前提以第三方没有对债务提出异议为前提,如有异议,不得强制执行第三方。不论异议是否成立,执行法院不应进行实质审查,应明确申请人提起代理权诉讼进行救济,不得强制执行。执行到期债权的注意事项(一)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因为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针对的是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中规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被执行人。另外,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对不自觉的被执
    2023-07-02
    432人看过
  • 执行到期债权的含义解析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被执行人对他人执行到期债权,冻结债权,并通知其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要求强制执行异议部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利害关系人对过期债权有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对生效的法律文件确定的到期债权,其他人否认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执行到期债权要注意哪些问题1、到期债权的数额及利息的掌握和计算,利息是债权的孳息,它与债权是不可分割的。无论申请执行的标的额大于还是小于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执行中计算利息时,都不能按执行程序中的利息双倍计算方法计算;2、到期债权经诉讼或仲裁,在执行中,常常遇到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正在诉讼或仲裁中,或裁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正在诉讼或仲裁中的被执行人的债权,到期债权尚在确认之中,在此期间不宜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应暂时中止执行,待裁判生效后再执行;3、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问题,《执行规定》第6
    2023-07-02
    75人看过
  •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适用条件是如何的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
    2024-01-13
    346人看过
  • 行使债务代位执行权的条件
    代位执行,是指负有偿还被执行人到期债务的第三人,经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决定,该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被执行人债务的一种执行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百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1.债务代位执行的成立要件。(1)有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事实存在;(2)被执行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3)代位执行必须由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出书面申请;(4)代位执行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并制作了履行通知书送达给第三人;(5)第三人对代位履行债务必须没有异议;(6)代位执行必须发生在债务执行期间,即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才有可能发生代位执行。2.代位执行权的行使。(1)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
    2023-06-04
    238人看过
  • 依法执行到期债权追回工资执结案件
    近日,河南省浚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依法采取执行到期债权的方法,既为做为被执行人的农民工追回了拖欠工资,又使案件如期执结,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原告王某诉被告邢某借款纠纷一案,浚县法院判决被告邢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8272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邢某未按判决履行义务,原告随向浚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原告王某同意被告邢某先给付4000元,剩余部分双方协商分期分批履行。和解协议到期后,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2010年2月23日,申请人王某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执行干警随即赶到被执行人邢某家中,通知其履行义务。经对邢某进行询问,了解到其家庭困难,无力偿还欠款。但邢某称其2009年曾为张某打工,张某欠自己工资5000元未还,并称如能追回所欠的工资款,马上履行义务。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干警找到张某,告知其全省正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希望其能迅速归还
    2023-04-26
    312人看过
  •  代位权是否适用于未到期的债权?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债权合法且已届清偿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在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在债务人的债权未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行使代位权。因此,债权人必须在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已到期的情况下,才能行使代位权。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效果探讨:行使代位权对债权人利益影响分析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债权人向债务人追讨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手段,但也可能对债权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对代位权效果进行探讨,分析其对债权人利
    2023-08-26
    372人看过
  • 债权到期后如何进行执行
    一、债权到期后如何进行执行到期债权要执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拒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适用条件是: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这是执行到期债权的前提;2.被执行人不能按时清偿债务;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
    2023-09-23
    283人看过
  • 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什么意思,缓期二年的适用条件
    一、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区别在哪里?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可以不被立即处死,比如有悔罪表现或者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情形。2、在审判程序方面,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根据《刑法》的规定,我国的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二、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1、管制。就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予以执行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
    2023-06-11
    408人看过
  • 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法院会如何执行
    当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对于第三方所享有的到期债权的重要线索给执行法院之后,执行法院将会依法向第三方发出冻结其债权的执行裁定以及责令其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义务的通知。若第三方在接到通知后仍明知故犯地向被执行人履行相应债务的话,那么他们将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受到妨碍执行之责。然而,倘若第三方对此项债权提出异议,法院无需进行深入全面的审查便可立即裁定暂停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第三方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认的到期债权提出的反驳意见,无法直接导致执行程序中断或暂停。《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8-12
    212人看过
  • 适用终结执行程序制度的条件
    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制度的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发现的财产不能处置;(四)自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已超过三个月;(五)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已依法予以查找;被执行人或者其他人妨害执行的,已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已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相关法律规定:第二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中的“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是指应当完成下列事项:(一)向被执行人发出报告财产令;(二)对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予以核查;(三)对逾期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或者相关人员,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启动刑事责任追究程序。人民法院应当将财产报告、核实及处罚的情况记录入卷。第三条本规定第一条第三项中的“已
    2023-05-02
    71人看过
  • 民事执行中拘留适用条件
    执行过程中可以适用拘传措施。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进行拘传。拘传时,必须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票,强制被传唤人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对抗拒拘传的被拘传人,执行拘传的人可以采取适当的强制方法,包括可以使用戒具,迫使其到案。但讯问结束后,如无需采用其他强制措施,应恢复被执行人的人身自由。一、强制传唤不配合的后果是什么1、强制传唤不配合的后果主要是会被拘留,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四条的规定:(1)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需要拘传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经过传唤没有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到其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讯问。(2)需要拘传的,应当填写呈请拘传报告书,并附有关材料,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公安局传唤去问话不会拘留,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
    2023-03-09
    229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不适用监外执行
    一、什么条件不适用监外执行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不得适用保外就医。2、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自伤自残是罪犯在关押场所内故意吞食异物,如钉子、大头钉等,使自己身体受到伤害、残疾等。对这类罪犯不能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三款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二、暂予监外执行的期间是否计入刑期算刑期,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但是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将其交付一定机关,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
    2024-01-30
    149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与执行条件是什么?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1-19
      所谓提级执行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不便执行或有执行障碍以及没能在规定执行期限内执结的案件,提到本院予以执行的制度。该制度为2007年我国民诉法新增制度之一,与督促执行制度、指令执行制度共同构成法院执行监督体系。 一、提级执行的适用条件 提级执行制度的运用是为了解决通过其他所有执行制度均不能解决现实困难,为了避免实践操作中的随意性和混乱,必须对提级执行的适用范围予以明确。 (1)案件必须具有可执行性
    • 执行被执行人到期债权要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6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 执行到期债权需要的条件包括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执行到期债权需要的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依法享有到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影响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债权人依法向法院起诉,并获得了胜诉判决;而债务人仍然拒不履行的。
    • 适用“先予执行”讨债法的条件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6-13
      适用“先予执行”的具体条件: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2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3被申请人具有先予履行义务的能力。
    • 代位执债权转让的适用条件是哪些呢?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4
      你问的代位执债权转让是:必须是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对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的执行,必须以“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为前提。不能清偿债务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被执行人现有直接管领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对余下部分不能履行,一种是根本无财产可供履行。被执行人有偿付能力,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执行。司法实践中存在两个极端的做法:一是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作深入细致的调查,一旦发现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