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撤销权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8:50:22 217 人看过

一、保全撤销权的条件

(一)客观要件,撤销权的行使首先要求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处分财产的行为主要有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在财产上设立抵押、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出让财产等。当债务人采取上述不正当或非法方式转移财产,导致债务人事实上的资不抵债,明显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

(二)主观要件,债务人实施处分财产行为时或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具有恶意,一方面,债务人必须具有恶意,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也具有恶意。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保全措施债权人的撤销权期限的介绍,其实,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既需要满足客观条件,又需要满足主观条件。另外,如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二、债权人撤销权是形成权吗

(一)撤销权应该属于形成权,它使得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关系发生了变更。

(二)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所为的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得请求法院予以撤销该行为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为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是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现象出现。因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间的行为,从而使债务人与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被破坏,当然地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为债的关系对第三人效力的表现之一。

(三)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范围是什么

首先,债是相对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具有社会公示性。法律只要求债权人应当知道自己的债务人,债权人为了能够使自己的债权得到清偿而注意债务人的财产变化,但自己的债务人具体还有哪些债权人、债权的数额有多少,这就不属于债权人应知的了;同时债务人也完全有各种各样的理由拒绝告知自己的债权人及其债权数额。

其次,债权人以所有债权人的债权行使撤销权,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不告不理”原则。假如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知道自己的债务人有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其他债权人不主张或怠于主张权利,在这种情况下,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首先必须征得其他债权人的同意,取得其他债权人行使其撤销权的委托授权。否则,提起撤销权诉讼的债权人,无权以他人的债权提起撤销诉讼。

最后,债权人以“所有债权人的债权”行使撤销权的理论前提是撤销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8日 23: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撤销权特征:撤销权成立的条件与限制
    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如下: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害及债权,可能致使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或者完全不能实现。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如何规定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前提条件。(二)债务人作出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这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客观条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就是旨在请求法院裁决撤销有害于债权实现的无偿或明显不合理低价财产处分行为的效力。需要明确的是,这里的财产处分行为仅指法律上的处分行为而不涵盖事实上的财产处分行为,主要包括转让财产、抛弃财产、免除债务、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三)债务人的财产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只有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有害于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才能行使撤销权。所谓有害于债权的
    2023-08-13
    189人看过
  • 债权保全的撤销权如何行使
    1、基础理论及法条依据关于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的撤销权,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只出现了两处:一是《民通意见》第130条规定的关于有害债权的赠与,具体条文为:“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这一规定虽然是关于无效的规定,但理论界一般认为它是关于撤销权的立法来源。其立法精神为后来的立法所采纳。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从撤销权的立法本意来讲,撤销权的实质,是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致债权不能实现的权利。1.1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现在一般的见解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权利的时候,应具备以下要件:(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
    2023-02-22
    177人看过
  • 债权保全包括撤销权吗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有哪些撤销权是合同的一种保全方式,债权保全包括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效力: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其撤销的效力依判决撤销而发生效力。其效力及于债务人、受益人及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债务人的行为一经被撤销,视为自始无效。例如,为财产赠与的,视为未赠与;为放弃债权的,视为未放弃。对于受益人,已受领债务人的财产的,应当返还之。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返还其利益。受益人已向债务人支付对价的,得向债务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对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得请求受益人将所得利益返还给债务人,也得请求直接返还给自己。但是撤销权的行使,其效力及于全体债权人。由受益人返还的财产为债务人的所有债权的一般担保。因此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不得从受领的给付物中优先受偿。如该债权人依强制执行程序请求受偿时,全体债权人得申请参与按比例分配。但若行使撤销权的债权人的债权与返还的财产发生抵销状态时,债权人得依抵销方式受偿
    2023-06-13
    480人看过
  • 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
    法律综合知识
    一、撤销取保候审的条件(一)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三)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定不当的。(四)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五)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六)已被逮捕的被告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七)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八)已被逮捕的被告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九)已被逮捕的被告人,因进行司法鉴定而尚未审结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期限届满的。(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取保候审的被保证人或者说是保证对象,既然保证对象都不存在了,取保候审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前提和意义,当然也应当予以撤销。(十
    2022-05-24
    384人看过
  •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形成权吗
    一、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什么意思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的意思是指在合同中,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实施无偿转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的撤销权,就是承认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有害及债权行为时,得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目的出于防止债务人实施不正当的逃债行为,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二、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是形成权吗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不是形成权。形成权是指单方面就可以使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单方面可以改变的,所以不是形成权。三、合同的保全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因债务人
    2023-06-24
    212人看过
  • 撤销担保权益:全攻略
    担保合同生效后,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取消担保的,但若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外:一是经过债权人同意,二是担保期限届满,债务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三是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担保人担保的期限如何规定的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7-16
    199人看过
  • 谁有权行使合同保全的撤销权?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转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在合同保全中,如果要行使撤销权的话,那么所需要符合的条件是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且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这两个条件是基本条件,而除了这两个基本条件,撤销权行使一般还要求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且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因此一般需要满足上述四个条件,合同当事人采用行使合同撤销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7-07
    334人看过
  • 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和代为权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保全措施中行使撤销权所需提条件如下:是指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以维持债务人财产的权利。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有三种:(1)债务人放弃其对他人的到期债权。(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1)债权人对债务人有合法的债权,且该债权在债务人实施危害行为之前成立。(2)债务人实施了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上述三种行为)。(3)在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场合,还要求取得财产的受让人具有恶意,即要求他知道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害。债权保全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债的保全措施有两种形式,一为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一为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
    2023-08-08
    442人看过
  • 撤销权行使的条件有哪些,撤销权行使期限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如下: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撤销权的时效为一年,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2024-05-14
    358人看过
  • 2022财产保全如何撤销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一、财产保全如何撤销解除的条件有哪些1、财产保全撤销、解除的条件如下:(一)保全错误的;(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三)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四)被保全人提供担保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二、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清点后,加贴封条、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将需要保全的财物移置到一定的场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处分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中采取查封、扣押财产措施时,应当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当事人可以负责保管被扣押物,但是不得使用。2、冻结;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有关金融单位,不准被申请人提取或者转移其存款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的款项,任何单位
    2022-01-30
    329人看过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制度规定
    一、合同保全的撤销权制度规定1.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制度,是法律赋予债权人在特定情况下的一种救济手段。2.当债务人实施减少财产的行为,从而可能危及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这些处分行为。3.这种撤销权的设立,旨在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债务人通过不当行为逃避债务,确保债务能够得到清偿。二、撤销权的性质与内容1.撤销权的性质(1)撤销权具有请求权和形成权的双重特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需要依照一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因此也被称为废罢诉权。(2)当撤销权得到人民法院的确认后,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将被视为无效,受益人需要返还从债务人处获得的财产。这一过程体现了撤销权的请求权和形成权的双重性质。2.撤销权的内容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包括:(1)债权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4)这种处分行为对债权人的债
    2024-03-13
    316人看过
  • 合同保全撤销权是法定的吗
    这里所说的撤销权又被称为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其债权实现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制度与代位权制度同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目的是维系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任意地处分其财产,就会降低其履行能力,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失去保障。撤销权的行使虽然必须要通过诉讼,但它是一项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它专属于债权人所有,因此,债权的有效存在是撤销权发生的前提条件。同时,撤销权不能脱离债权而单独转让,债权移转时,撤销权也随之移转。撤销权包含两层内容:否定债务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的效力和将债务人移转的财
    2023-06-14
    227人看过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相关知识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4-04-23
    371人看过
  • 合同保全行使撤销权的情形
    根据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合同保全证书的问题合同保全证书的作用如下:可以保障债务债权关系的和平过渡和稳定的了结,从而有效的减少以及避免另外一方通过一些违法手段故意损害自己一方的债权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
    2023-07-23
    46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撤销房产保全的条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30
      根据你的描述,想要撤销保全有以下途径:1、与原告协商,达成一致解除保全;2、如你所述提供相应的担保,该担保的数额应当为原告申请保全的数额,但本案有所不同,其保全的目的在于涉案房产不被转让,而不仅仅是金钱给付义务,故即使你提供相应的担保,法院也很可能不予解除保全;3、还有一种可能性,原告在15日内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动解除诉前财产保全。
    • 民法典合同保全撤销权下的撤销与保全区别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20
      成立要件包括: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其财产或者权利的行为。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 (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 (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 (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 (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
    • 合同保全的撤销权与合同的撤销权的区别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9
      1、法理依据不同。保全撤销权属传统意义上的撤销权,它使特定当事人之间的合同效力延伸至其他合同当事人,从而形成了权利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便可有条件的于涉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使债权的法定权能得到有力补充,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增加了权利人的选择性权利从而有利于维护交易的安全,反映了私法诚实信用与公平的原则。 2、权利的行使主体及原因事由不同。合同撤销权的权利人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中又有不同:一般情况下
    • 保全的撤销权和效力的撤销权有什么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前者主体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人或受害人;后者主体是债权人。 ②前者撤销的是自己的行为;后者撤销的是他人的行为。 ③前者是在当事人之间发生的;后者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④两种撤销权的行使都是“1年内行使”;但后者“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的规定并不适用于前者。 04
    • 担保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与可撤销行为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
      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 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