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能否按实际履行情况执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14:20 454 人看过

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是否可以按照实际履行

如果贷款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一般应按照协议履行。如果实际履行与合同不一致,且双方均不反对且已实际履行,则应属于意思自治原则。实际履行,又称实际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履行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种含义:

(1)双方必须交付经济合同中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更换,且不得以其他货物或金钱进行赔偿

(2)如果经济合同的一方违约,即使违约方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不能免除其履行合同的责任。如果受害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违约方还应继续履行合同中规定的标的事项

如何处理合同协议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的问题>新《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民法典》第577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补救措施或损失赔偿第582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修理、返工、更换、退货、降价或报酬等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变更合同内容,另一方不接受履行的,变更履行的一方属于履行缺陷或者履行错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发生下列情况,需要按照合同重新履行,一方变更合同内容并履行,另一方同意并接受。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改变了合同原约定的内容。这是一份新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以实际履行为准。例如,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公司向工人发出的工资单和岗位变更通知。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不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必然发生变化。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和奖金标准的自然变化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如果劳动合同依法变更,只要有书面记录或其他形式的证明,就可以视为“书面变更”,以实际履行为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际履行相关文章
  • 合同履行一半算实际履行吗
    不算的。如果对方履行一半之后就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①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②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③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5、
    2023-03-03
    167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人不一致如何担责
    一、合同实际履行人不一致如何担责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
    2023-05-06
    226人看过
  • 合同履行实际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其含义是: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标的代替原合同标的。就是说,对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其标的规定是什么,义务人就应当履行什么。2)要实际履行标的,不能轻易地以违约金或赔偿金代替履行标的。义务人如果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给付,即使向对方偿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轻易免除其交付标的的义务。一、实际履行的使用条件1、须有违约行为的存在实际履行责任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的后果,只有在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况下,另一方才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由于迟延履行中违约当事人已经作出了履行(只是履行不符合期限的规定),因而不适用实际履行。针对不适当履行而采取的修理、重作、更换的补救措施,由于《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将继续履行与这些补救方式区别开来,因此可适用实际履行的违约行为不包括不适当履行。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
    2023-02-16
    327人看过
  • 合同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怎么办
    合同实际履行与约定不一致,属于违约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擅自改变了合同约定内容而履行,且另一方不接受该履行行为,那么改变履行的一方属于履行瑕疵或履行错误,需承担违约责任,还需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履行。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改变合同约定内容而履行,且另一方同意,并接受。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改变了合同原约定的内容。属于新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以实际履行为准。如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公司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等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对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够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按实际履行为准。一、《民法典》对于合同履行的规定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
    2023-02-16
    105人看过
  • 合同约定地与实际履行不一致管辖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诉法解释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特殊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是否与约定的不同。其次,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再次,民诉法解释规定了按照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的两种特例。一是当事人虽然在合同中约定了履行地,但没有实际履行,且当事人住所地都不在合同中约定的履行地点的,则直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再适用合同履行地确定管辖法院;二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履行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的,即时结清的合同,则直接以实际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一、确定
    2023-03-06
    370人看过
  • 合同合同相对方与实际履行不一致
    一、合同实际履行与签订时不一致时,以实际履行为准在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根据特定的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作出特别约定的,那么当事人约定的时间或条件一旦成立,劳动合同即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字时间。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与实际履行的起始时间会不一致,这时则应按双方当事人实际履行劳动合同的起始时间确认。二、实际履行使合同生效条件发生变更实际履行,又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标的去履行自己义务的原则。它包括两层含义:(1)经济合同中规定的是什么标的,当事人就必须交付什么标的,不得擅自更换,不能用其他物品或金钱来代偿;(2
    2023-02-20
    39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际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履行其义务。 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履行障碍,则当事人应该继续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其义务,直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 实际履行有助于维护合同的稳定性和可执行性,同时也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更多>

    #实际履行
    相关咨询
    • 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不一致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9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改变了合同约定内容而履行的,且另一方不接受该履行行为,那么改变履行的一方属于履行瑕疵或履行错误,需承担违约责任,还需按照合同约定重新履行。 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改变合同约定内容而履行,且另一方同意,并接受。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改变了合同原约定的内容。属于新的合意,具有法律效力,应当以实际履行为准。 如在劳动合同纠纷中,公司发给劳
    • 合同时承诺履行与实际履行不一致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30
      合同的实际履行与签订不一致时,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双方根据特定需要在劳动合同中特别约定生效期限或条件,一旦约定的时间或条件成立,劳动合同就生效。生效时间不应早于签名时间。劳动合同未约定生效时间的,以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时间为生效时间。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不一致的,以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间为准。劳动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履行劳动合同。有时候劳动合同约定的起
    • 购销合同约定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5
      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在实
    • 实际履行实际履行的实质特点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3
      实际履行的概念和特点实际履行也称为强制履行、继续履行。作为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实际履行是指在一方违反合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依据合同的规定继续履行。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实际履行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实际履行是一种违约后的补救方式。一方违反合同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也有权要求其承担支付违约金和
    • 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的区别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适当履行既要求债务人实际履行,也要求这些交付标的物,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实际履行不适当时则产生违约责任。实际履行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的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适当履行场合不会存在违约责任,交付标的物或提供服务,则无力顾及。可见、提供服务符合法律和合同的规定适当履行与实际履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