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30 16:53:41 61 人看过

我国对于缓刑刑期的起止为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之日前已经被先行羁押,应以被告人实际被羁押之日作为其刑期的起算日,然后根据所判刑期确定其刑期的终止日期;没有被先行羁押的,应以判决宣判之日作为其刑期的起算日,然后根据所判刑期确定其刑期的终止日期。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n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n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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