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是一裁终局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0:50:17 388 人看过

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人事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并不属于一裁终局案件,裁决书要在作出十五日后才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劳动争议证据规则责任有哪些规定

1、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2、没有证据或者提供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仲裁委员会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告知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积极、诚实举证。

3、在履行合同争议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主张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4、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5、主张仲裁时效中断、中止的,应对引起时效中断中止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6、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法规、规章等承担举证责任。

7、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持有异议或者予以否认的,劳动者应当提供相应反驳证据。

8、依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则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当事人举证责任的承担

9、仲裁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

10、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经仲裁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承认或者否认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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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1日 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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