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支付报酬期限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履行期限等条款。
一、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如何处理
居间合同没约定过户时间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商不成的,出卖方可以随时过户,买受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但是要给对方一定的准备时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民法典规定补充协议效力大于合同效力吗
《民法典》规定补充协议效力一般是大于合同效力的,因为补充协议是对合同的进一步补充,时间在后。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承揽合同要约定质量保证金吗
承揽合同不是必须要约定质量保证金,主要由当事人协商确定。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合同的内容包括有: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的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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