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责任有哪些,哪些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免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1:30:34 333 人看过

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债务纠纷第三人的担保方式

债务纠纷中第三人担保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该第三人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则第三人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

二、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应该怎么办?

借款人不还钱,保证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根据不同保证类型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条件并不相同。

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该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享有向债务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的权利。

三、债务人无力偿还保证人如何办

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不管担保人承担的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借款人都无力偿还的,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不能免除的。担保人偿还全部债务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要求借款人归还担保人承担的全部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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