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4:38:46 133 人看过

一、什么是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义务

1.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2.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负有举证证明的义务;被告对原告提出反诉,同样负有举证责任。

3.对案件争议的事实做真实陈述的义务,不能做歪曲事实的虚假陈述,不准伪造证据。

4.当事人必须遵守诉讼秩序,接受人民法院的合法传唤,按时出庭诉讼,遵守法庭纪律,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对违反诉讼秩序和拒不履行诉讼义务以致妨害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民事诉讼要符合什么条件

民事诉讼要符合以下条件:

1.起诉案件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其他条件。

三、民事诉讼当事人范围:

1.公民。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参加诉讼;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须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2.法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法人的正职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负责人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3.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具体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以其主要负责人为代表人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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