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12:44 202 人看过

发布部门: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发布文号:京建法[2004]540号

各区县建委、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企业:

为规范我市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加强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89号令)、《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122号令)、《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市政府89号令)等规定,现就加强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以下称为园林绿化市场),为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提供信息、场所和咨询等服务,为政府管理部门实施监督和管理提供条件。

二、园林绿化市场作为北京市有形建筑市场的组成部分,在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设立办事窗口,与中心市场形成统一政策指导、统一信息发布、统一运行规则、统一监督管理的运行机制。

三、下列范围内的园林绿化项目,包括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绿化养护、监理以及苗木等采购,达到第四条所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进入园林绿化市场进行招标投标。

(一)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园林绿化项目,包括公园、集中绿地、公路、水系、铁路、公共停车场中的园林绿化项目。

(二)公用事业项目建设中的园林绿化项目,包括机关、院校和企事业单位庭院的园林绿化项目,住宅小区(含已建、新开发小区)、酒店、公寓、写字楼等附属的园林绿化项目。

(三)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园林绿化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园林绿化项目。

四、上述范围内的园林绿化项目应当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

(一)园林绿化施工(含改造地形、叠石理水、种植树木花草、营造亭台、铺砌园路、喷灌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园林绿化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

(二)规划设计、绿化养护、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项目苗木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规模标准,但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鼓励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园林绿化项目进行招标。

五、市园林局设立招投标监管部门负责园林绿化项目的招投标监管工作,办理相关备案手续。与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密切协调,按照统一的监管方式、监管内容开展园林绿化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六、城市园林绿化项目招标投标当事人违反规定应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由园林绿化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同时,将违法行为记入本市企业信息系统。

二○○四年九月十三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03: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项目招标相关文章
  • 关于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五周年纪念暨城市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我部定于2006年4月15日下午15:00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五周年纪念暨城市园林绿化先进表彰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内容总结《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颁布以来取得的成绩,分析当前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形势,研究部署今后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表彰国家园林城市、园林县城、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十大标兵、优秀市长、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二、参加会议人员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园林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部的负责同志,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自1992年以来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的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及园林绿化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此次评选出的国家园林县城的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优秀市长、十大标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2023-04-22
    297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物业管理企业:为加强本市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不得承接本企业及相关单位开发的新建住宅项目。二、物业管理企业2003年12月1日以后未通过招投标方式签订的住宅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该合同面积不计入其管理规模。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时,顾问项目和单项服务项目不计入其管理规模。三、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一级资质的,其所管项目中应有一个(含)以上获得“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或两个(含)以上获得“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称号。物业管理企业申请核定二级资质的,其所管项目中应有一个(含)以上获得“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或“全国物业管理示范(优秀)项目”称号,或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中良好行为记录达到规定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四、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应持有建设部核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项目
    2023-04-22
    129人看过
  • 转发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通知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通知》(国发〔2001〕2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深刻认识城市绿化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九五”以来,我区城市绿化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至2000年底全区设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9.05%,建成区绿地率达25.73%,人均公共绿地6.36平方米,有5个城市、4个县城被自治区人民政府命名为“自治区园林城市(县城)"。但总的来看,我区城市绿化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足。一是绿化面积总量不大,水平较低;二是城市大环境绿化薄弱,建设工程配套绿化建设不落实;三是城市绿化法制意识淡薄,一些地方对城市绿化重要性缺乏认识,违反规划随意侵占绿地和改变绿地性质的现象比较严重;四是绿化规划工作滞后,连续性差;五是
    2023-04-22
    165人看过
  •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商品房价格管理若干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根据市委、市政府京发(1993)12号文件和市政府住宅工作会议的精神,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市辖区范围内开发建设并经批准出售的各类商品房价格管理问题作如下规定:1.康居住宅和国家征用的建设工程拆迁房销售价格按现行办法由市建委会同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共同审定。2.除小康住宅和国家征用的建设工程拆迁房外,普通商品住宅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由市建委会同市物价局等有关部门测定,每年颁布一次。3.除上述1、2两条规定的住宅外,其他商品房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本通知自1994年10月1日起执行。9月30日前已签订购销合同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特此通知一九九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2023-04-22
    479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商品房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房管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为了加强我市商品房交易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机构和销售人员的行为,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8号令)第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加强我市商品房销售机构及销售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销售部门或接受委托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以下简称销售代理机构)销售(含预售和现售)我市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项目时,须进行实名注册备案。所属在上述销售机构中从事商品房销售或代理销售的人员需经专业考核,取得《商品房销售员考试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办理实名注册备案手续,持证上岗。二、建立商品房销售机构和销售员信息网上公示制度,已注册备案的销售机构和销售员信用信息通过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www.bjfdc.gov.cn)进行公示。三、商品房进行销售时,销售机构应
    2023-04-22
    308人看过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改进和完善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的内在要求,是维护国家利益、提高投资效益的有效举措,是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了进一步加强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就加强市政园林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市建设、城管、园林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招投标制度的自觉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牢固树立艰苦干事业、节约干事业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招投标制度,严格规范招投标活动,确保选好队伍,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节约资金,使城建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二、对世界银行贷款城市交通项目涉及的工程招投标,市建设局和交通项目办要继续按照世界银行的惯例实施,严格程序,规范操作,执行最低价中标办法。三、市财政投资的市政园林项目,包括:道路、桥梁、照明、给排水、公交场站、园林
    2023-06-07
    249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招标是指招标人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备买进的商品名称,邀请投标人 参加投标的行为。 项目需要办理审批手续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取得批准。依法招标项目的审批规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建设项目的... 更多>

    #项目招标
    相关咨询
    •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26
      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工程综合说明(包括水文地质条件、建设项目内容、技术要求、质量标准、现场施工条件、建设工期等); 2、投标邀请书; 3、投标须知; 4、投标书格式及其附件; 5、工程量报价表及其附录; 6、合同协议书格式及履约保函; 7、合同条款(其中包括材料及设备供应方式、工程量的量测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预付款的百分比、材料标准价格的采用和材料及设备价差的调整方法等); 8、
    • 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8
      评标委员会成员未对招标人根据本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一)至(四)项规定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认真核查,导致评标出现疏漏或者错误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关于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9-18
      水运工程建设项目机电产品国际投标活动,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 关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中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27
      单位应按预先确定的日期召开标前会,组织各投标单位勘察现场,并进行答疑;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有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天内,招标单位不再解答问题。
    • 关于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9-23
      列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和需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工作程序,及时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报告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文件七个工作日内,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提出处理意见,及时行使监督职责。其他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活动的备案工作按照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