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犯又故意犯罪的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7 20:53:56 248 人看过

一、死缓犯又故意犯罪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刑法,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在缓刑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这里要注意两点:一是必须是故意犯罪,如果在缓刑期间过失犯罪,不能被执行死刑;二是必须情节恶劣,达不到“情节恶劣”的标准,也不能被执行死刑。

关于什么是“情节恶劣”,法律并没有给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可以根据犯罪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危害后果,结合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的改造、悔罪表现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适用死缓的条件有哪些

死缓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使用死缓首先要具备两个条件:

第一是罪该处死;而这就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如果犯罪分子的罪行不应处理死刑,如:仅仅是偷盗,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或社会危险事件的发生,那么就罪不当死,就没有判死缓的情况发生。

第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而这就是我们区分死刑缓期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的原则界限。从审判实践来看的话,如果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有自首或者立功的表现,民愤不是大到出门就有可能被追着打的地步,是可以酌情考虑死缓的。除此以外,还有罪行相对较轻的或者是案件中被害人有明显过失,引起犯罪分子激愤所杀的。

不难看出,在死缓的情况下,国家都是在尽可能地给予罪犯改过自新的机会,即便是无期徒刑,在服刑期间只要表现好,都是大有可能会被减为有期徒刑的。因此死缓的意义,更大程度也是给予一种震慑作用,要知道能够拥有一个法治社会,必然离不开每个人的自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09: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缓刑期满后又故意犯罪如何判定
    我国法律对此问题有明确的规定,缓刑期满后五年内因故意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应当构成累犯。缓刑是一项特殊刑罚制度,它是人民法院在审判刑事案件过程中,必须执行的量刑的规则,即只要出现“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情形时,就“可以宣告缓刑”。同时,它又有可以实际执行的具体内容: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基层组织予以配合……以法条的形式明确规定了缓刑考验期限内考察的主体是公安机关,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考验、考察的内容是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考验、考察的对象就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因此,这实际上就是一种宽泛的监督、考察、管理,是对缓刑的“执行”。缓刑期满即是对犯罪分子缓刑的“执行”完毕,可以并且应当得出缓刑执行完毕的结论,从而决定原判刑罚是“执行”还是“不再执行”。如果确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此时的不再执行不是指原罪不
    2023-06-12
    117人看过
  • 死缓是不是不用死死缓期间过失犯罪怎么处理
    一、死缓是不是不用死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中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共产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后来在党中央总结实施死缓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死缓作为一项刑罚制度被正式规定在国家法令中,开始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悔改表现的严重的贪污、盗窃犯罪分子,并最终被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所确认并发展。从最初的一项政策到被写进基本法律,死缓制度的良性功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因
    2023-03-27
    472人看过
  • 未成年人缓刑后又犯罪怎么处罚
    未成年人缓刑期内又犯罪的,撤销缓刑,对新罪进行量刑,与前罪数罪并罚。对于犯新罪数罪并罚的法律规定,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缓刑期过失犯罪怎么处理缓刑考验期间如果过失犯罪只要是构成犯罪,都要撤销缓刑,不但这样,还要与原判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一起执行,不分故意还是过失。根据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二、缓刑期间又犯罪处理办法是什么缓刑期间又犯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数罪并罚后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
    2023-03-03
    166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的会撤销缓刑吗
    缓刑考验期间又犯故意伤害罪的会撤销缓刑。一、取保候审可以当庭带走吗取保候审判缓刑可以当庭释放。缓刑的执行程序是:由法院宣告缓刑后交有关机关执行。由于各国司法机关的体制和缓刑的内容不同,执行的机关也有区别。主要有二类。一类是原审法院或其委托的其他法院负责缓刑的执行。法院内设专门的执行法官或缓刑监督官,罪犯应定期与缓刑监督法官联系,报告情况,这一类占绝大多数。另一类是由特设的保护观察机关执行,由原审法院指导。美国、日本等少数国家设有这样的机关。此外,我国的缓刑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7条第1款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宣告缓刑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后,人民法院应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交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由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宣告缓刑时,应同时宣告缓刑的考验期。根据我国刑法第73条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
    2023-03-07
    483人看过
  • 被判处死缓的罪犯会怎样
    缓期执行是这样一种措施:对于被依法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以及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规定一定的期限暂缓刑罚的执行。被判处死缓的犯罪人,可能出现的结局: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的必要条件之一是没有故意犯罪,也就是死缓犯只要在二年期限内没有再犯罪,二年期满以后,经过教育叮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执行徒刑期间再减刑时应从严控制,在减刑幅度上应当适当缩短,间隔期间也应适当延长。在改造罪犯的刑事司法实践活动中,有的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虽然没有故意犯罪,但也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应当如何处理?有的人提出,对这样的罪犯可以延长其死缓的考验期限,视其在延长的死缓考验期限内的表现,再作处理。我们认为,这种意见的提出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死缓的考验期限能够任意延长的话,那么本法所规定的二年期满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对于既没有故意犯罪,又没有悔
    2023-05-01
    400人看过
  • 犯罪故意和故意犯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一、犯罪故意和故意犯罪判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第七十四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故意犯罪的辩护词应该怎么写?1、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2、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3、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
    2023-04-29
    447人看过
  • 诈骗罪缓刑又重犯怎么判
    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数罪并罚。一、缓刑考验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由于对该条款规定的判决确定之日在如何理解上有分歧,司法实践中,缓刑考察机关从何时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并未统一,有的从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起计算,有的从法院判决书宣判之日起计算,有的从判决书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有的从法院从法院判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计算。(二)《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
    2023-02-26
    354人看过
  • 缓刑又犯新罪先并后减处理吗?
    撤销缓刑后的数罪并罚,实行先并后减的规则。即适用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一、法律依据《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第六十九
    2023-06-24
    127人看过
  • 死刑缓期犯新罪的处理方案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因为缓刑是没有收监,没有被羁押,相当于原刑罚没有执行,所以在缓刑期间再犯新罪,就按判决前犯数罪进行并罚。死刑缓期执行意味着什么死刑缓期执行意味着犯罪分子将可能不执行死刑,保住其性命。死刑缓期执行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行为的,二年期满以后,
    2023-07-06
    146人看过
  • 有犯罪前科又又有犯盗窃罪的该怎么处罚
    涉嫌盗窃犯罪,数额巨大的,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前科构成累犯的从重处罚。具体量刑看情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3.8)(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盗窃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
    2023-03-17
    430人看过
  • 如果死缓故意犯罪重新计算死缓执行期吗?
    死缓期间有故意犯罪,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
    2023-06-27
    312人看过
  •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一、刑法对死缓减刑有哪些规定《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第五十一条规定: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
    2023-02-24
    489人看过
  • 犯罪过程中又犯新罪怎么处置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缓刑期内犯罪能适用缓刑吗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在对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的被告人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进行判决时,有时考虑到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好以及退赃、赔偿、缴纳罚金等情节,仍然适用了缓刑,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我国刑法关于缓刑适用的原则,是不可取的。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为“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被告人在缓刑期间又犯罪,已经从事实上证明其缺乏应有的悔罪表现,继续危害社会,从而表明对其前罪适用缓刑本身就是错误的,如果后罪数罪并罚后再适用缓刑,那就是错上加错。缓刑是对判决宣告的刑罚有条件地不执行,而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于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犯罪分子,应当按照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2023-03-22
    366人看过
  • 曾经故意犯罪又犯罪必须逮捕吗
    要进行逮捕的应该要看是否满足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
    2023-06-14
    2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在缓刑期内又故意犯罪的罪犯法律是怎样处理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3-25
      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后,五年内又因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则说明该犯罪分子并未认真改造自己,甚至当时“较好”的悔罪表现是为了追求得到缓刑这种较轻的处理而伪装的,其继续犯罪的事实,足以证明其具有较大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应当以累犯从重予以处罚。
    • 如何理解判死缓期间故意犯罪的罪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02
      判处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以及因、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 缓刑期间又犯罪, 现在又犯故意伤害罪, 该怎么处理, 有什么法律依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7
      撤销缓刑,旧罪先减,后与新罪并罚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
    • 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属于累犯吗缓刑期间又故意犯罪是否属于一般累犯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7
      属于。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一、缓刑是否构成累犯缓刑的执行在性质上如果属于刑罚的执行,那么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期满后可以成立累犯。缓刑考验期内又故意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并对新的罪行进行见减后并的原则进行量刑处罚。缓刑考验期内仍然是对刑罚的执行,不属于执行完毕,因此,我
    • 缓刑是什么意思,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2
      缓刑是我国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意思就是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暂不执行具体刑罚,要根据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的表现来决定所判的刑罚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