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中对出售房屋的规定是:
1、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2、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1、租赁关系继续存在。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第三人,租赁合同对于买受人继续存在,承租人与买受人之间,无须另外成立租赁合同,买受人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时与承租人产生租赁合同关系,成为新的出租人。租赁合同的其他约定,买受人要一并遵守。
2、所有权变动以该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时间为准,买卖房屋双方对此另有约定的依约定。审判实践中,法律关系交替的时间点很重要。由于房屋买卖而产生租赁合同的主体变更,主体变更的时间点为所有权发生变动的时间,也就是房屋权利变更登记的时间。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之规定,该时间点为房屋权利变更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时。
3、移转于买受人的权利。转移权利的范围为租金请求权租人提供的担保,如定金、抵押金、保证金等同终止权。但出租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因出租人地位的移转而受影响,独立存在。
4、移转于受让人的义务。租赁物继续由承租人使用收益,买受人负有使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持符合约定的用途,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买受人违反上述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房屋租赁期内买卖按照什么处理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出租人应当及时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一般情形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可是承租人却要承租人办理产权证
买卖合同已经签订但是并没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且承租人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十五日内要求购买此房,承租人可以优先购买。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
广州个人出租房屋租售同权税费是怎样的?
435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房产税怎样缴纳?
78人看过
-
个人房屋买卖税费是按出售
58人看过
-
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
224人看过
-
房东在租赁合同中是否有权出售房屋
339人看过
-
租赁合同合同中的房屋租赁合同是什么?
499人看过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
租赁税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哪一项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6我于今年的7月份承租了一间营业房,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要求使用正规合同,但房东说他自己有,坚持用他的,他在合同中写着房屋租赁税由承租方承担!签订的时候我并不知道房屋租赁税是什么税,所以也没留意!这才仅仅的一个月过后,才知道房屋租赁税是什么!也知道房屋租赁税是应该由出租方来承担的,但他现在在我们不了解这个税种的前提下,私自把这个税写进了合同,现在要求我来办理一切手续!请问我该怎么办这属于无效条款吗我可
-
-
房屋买卖合同算是买卖合同还是房屋租赁合同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0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
-
租赁房屋中介买卖房屋合同是否有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2一.你(承租人)通过A中介承租业主(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承租人的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二.在租赁期内,原业主通过B中介将房子卖与新业主,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三.租赁在先,买卖在后,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新业主无权要求你提前腾房。(但值得提醒你的是:原租赁期限届满后,新业主有权不与你续租。)四.在租赁期内,原业主买房前没有事先通知你(承租人),涉嫌侵犯你作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五.
-
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房屋能卖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3房屋租赁期间可以出售房屋。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第七百二十八条规定,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