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会不会可以买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9 14:02:46 463 人看过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会不会可以买卖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可以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的,农村集体土地买卖是违法的。农村土地属于集体用地,所有权属于集体,只有集体组织内部成员才可以,非集体组织成员只能租赁。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只能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合法获得。

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内容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内容需要写明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及地上附着物;集体用地的建设用途;租赁双方的身份信息;租赁期限;租金事宜;解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租赁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争议的解决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的法律规定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三节 承包期限和承包合同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n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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