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何时成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6:50:10 370 人看过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自订立合同之时成立并生效。但也存在如下例外:

(一)若买卖双方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则买卖合同自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

基于不动产所有权的特殊性,买卖中的商品房所有权,即产权应在买卖双方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后才转移给购房人。过户登记不是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而仅是物权转移的生效要件,它仅影响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不影响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的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和《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来看,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没有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才生效。

一、房屋买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吗

房屋买卖合同不一定是书面的。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土地管理法》规定,房屋买卖协议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一方面是房屋价值比较大,为了保障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书面合同更为妥帖。另一方面。在房产产权转让的过程中,需要携带买卖协议去产权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是要签订书面协议的。

二、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一般认定无效。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何时是买卖合同成立的起点?
    一般情况下, 买卖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即成立。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 那么合同在双方都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时候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一般情况下,买卖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或按指印时即成立。如果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那么合同在双方都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时候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 同 成 立 的 具 体 流 程 是 什 么 ?购房者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备案。这个过程需要开发商将购房合同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这个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如果购房者为按揭购房,还需要将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和办理抵押贷款手续,这个过程也需要三十天左右。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如果已经备案成功,
    2023-09-21
    265人看过
  • 房屋买卖主张合同不成立管辖如何确定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能够协商解决的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法院管辖的问题,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应由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法院(即该房屋所在地法院)管辖。1、商品房认购合同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2、普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非因不动产物权确认、分割等引起的物权纠纷,不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规定。未约定合同履行地,争议标的不是要求交付不动产,也非单纯的要求给付货币,即争议标的属“其他标的”的范畴,应由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房屋买卖引起不动产权属变动,属于因合同关系产生的债权类纠纷,不属于适用不动产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形。4、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当事人有权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5、不动产纠纷是指且仅限于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诉请退还房款及承担违约责任的
    2023-02-16
    223人看过
  •  登记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何影响?
    在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成立。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过,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以及进行过户并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在我国,尽管实行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但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仍然成立。房屋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过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过,房屋是否办理物权登记以及进行过户并不会影响买卖合同的成立。 【法律原则】房屋产权登记与买卖合同成立关系探讨房屋产权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但并不意味着二者直接等同。在房屋买卖合同成立后,买方还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房价款并完成房屋过户手续等后续步骤。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对房屋产权登记的时间和方式做出约定,那么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此时,房屋的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自由处分房屋,
    2023-08-28
    474人看过
  • 夫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
    当由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那么购房人仅与夫妻一方签订合同,而且在没有得到夫妻另一方授权的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民法典如何界定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何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分配的前提,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
    2023-07-06
    4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应该咋样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处理方式是,1.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2.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一、合同中定金到期可以退吗签了合同给了定金能退,但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二、违约方定金如何赔偿违约方定金的赔偿方式为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三、汽车购买合同中的定金可以退吗通常情况
    2023-03-21
    421人看过
  • 怎样才算可以成立房屋买卖合同?
    成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合同的标的物应为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债权人代位权怎样才算成立债权人代位权如何才算成立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我国规定的代位权要件外国法律规定相比,均将债务人对次债务人债权到期和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作为代位权成立的要素。从而看出,外国法律更注重对债权的保全,而我国的规定则侧重于代位权的行使,因此将代位权行使的前置条件即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
    2023-07-28
    498人看过
  • 买卖房屋时,合同的订立程序有哪些?
    1、购房者认购,购房者交定金(拿收据)。2、开发商下载网签合同,双方进行签合同。3、购房者交者付,开发商将者付款打到房产局的资金监管账户。4、开发商下载备案单并打印备过案的合同,通知购房者再次签订备案合同,开发商将备案合同送到房产局审核盖章。5、办理相关贷款手续。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过户生效吗1、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不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设立不生效,但房屋买卖行为有效。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五条【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
    2023-07-08
    45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效力与合同成立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要件如下: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问题房屋买卖合同双方若无特别约定不存在失效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合同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合同成立生效,同时
    2023-08-10
    393人看过
  • 房子买卖合同成立与不成立,有何权益?
    房子签了合同,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退房,即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主体结构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或者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等情形。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合同不具备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几种情形:(一)一人自行订立合同;(二)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三)合同的客体不确定;(四)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五)须经批准、登记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记手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
    2023-08-12
    66人看过
  • 房屋定金未交,是否能成立买卖合同?
    视情况而定。1、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的,则定金是否交付对合同的效力不产生影响,要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来判断是否具有法律效力。2、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3、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成立或生效条件,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未全部履行或者未履行主要部分的,则主合同不成立或者不生效,没有法律效力。房屋定金纠纷怎么办1、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2、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3、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
    2023-07-03
    305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约定违约金,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金的法律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中,第16条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过高为理由要求减少的,应以违约金超过30%的损失为基准适当减少的当事人以约定违约金低于损失为理由要求增加的,应以违约损失为基准确定违约金额。第十七条商社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额和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违约金额和损失赔偿金额可以根据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根据未支付住房贷款的总额,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算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过期交付使用住宅的,根据过期交付使用住宅期间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价机构评价的同一地区同类住宅租金标准确定。第十八条由于卖方的原因,买方未能在下一个期限内取得住宅所有权证明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商社买卖合同约定的住宅所有权登记期限(二)商社买卖合同的目标物为尚未建成住宅的,从住宅交付使用日起90日
    2023-08-18
    43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如何写买卖不想卖了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不想卖房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一、买二手房时卖方违约怎么处理买二手房时卖方违约,可以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形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依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签了合同不想卖房了,怎么办签了合同不想卖房子的处理方式是卖方可以与买方协商解除合同,继续向买方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约定违约责任条款的,按照约定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怎么
    2023-02-04
    297人看过
  • 法院房屋买卖合同必要内容合同不成立吗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合同当事人不符合主体资格的。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的。房屋买卖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子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应当支付相应的价款;(2)房子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3)房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要办理登记手续的;(4)房子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一、何时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或随房屋转移。如果出卖人将房产和土地使用权分别卖与不同的买受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受人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2、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
    2023-03-16
    25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如何签订合同?
    一、怎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1、文本合同中的空白部分应是开发商和购房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需要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因此,你完全有理由拒绝发展商的越俎代庖;2、凡是不让签补充协议的大多是因为开发商无法或没有足够信心兑现承诺,对此,购房人应事先明悉,不该事后抱怨;3、将开发商口头承诺的内容(当然最好能有规划文件的复印件)签进合同,如开发商不配合,也一定要争取;4、详细约定交房条件,如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小区道路畅通、社区环境良好、水电开通等等;5、开发商约定的违约赔偿标准一般较低,多为银行存款利率,建议购房人要求改为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以示公平;6、将不可抗力约定条款中包括但不限于的但不限于删去,并最好约定当确因市政原因延误交房时,应提交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7、在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要求开发商出示经小区办备案的《物业管理公约》。二、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订立房屋买卖合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使
    2023-04-01
    16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在特定的买卖关系中享有的,能够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标的物的权利。该权利在法律或者合同中可以约定,并且在同等条件下,该权利人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在公共交易中,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一般是特定的当事人,如承租人、共同共有人等... 更多>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合同何时成立与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如何成立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11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特殊情形除外。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签字、盖章、按手印或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时。
    •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时,定金与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金如何适用处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6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由此可见,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买受人因自己的原因放弃购买此房屋,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卖人不卖此房屋,
    •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怎样过户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7-14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一方转移到另一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房产过户流程如下: 1、签订合同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本人签字(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
    •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何时房屋买卖合同会无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合同,生效时间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法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购房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
    • 房屋买卖合同怎样才算成立买房合同问题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6-07
      首先,出卖方必须具有房屋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 其次,买卖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另外,房地产买卖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可信。再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必须合法)。 签订合同双方应该注意: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有关的法律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现行新合同,并且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和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