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信部的通知要求,对APP进行整治有八大方面,包括私自收集个人信息、超范围收集个人信、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等行为。
相关规定
《关于开展APP侵害用户权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一整治内容
依据《网络安全法》、《电信条例》、《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若干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0号)、《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4号)和《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社会高度关注的侵犯用户权益行为,重点对以下四个方面8类问题开展规范整治工作。
(一)违规收集用户个人信息方面1.“私自收集个人信息”。即APP未明确告知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获得用户同意前,收集用户个人信息。
2.“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即APP收集个人信息,非服务所必需或无合理应用场景,超范围或超频次收集个人信息,如通讯录、位置、身份证、人脸等。
(二)违规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方面3.“私自共享给第三方”。即APP未经用户同意与其他应用共享、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如设备识别信息、商品浏览记录、搜索使用习惯、常用软件应用列表等。
4.“强制用户使用定向推送功能”。即APP未向用户告知,或未以显著方式标示,将收集到的用户搜索、浏览记录、使用习惯等个人信息,用于定向推送或精准营销,且未提供关闭该功能的选项。
(三)不合理索取用户权限方面5.“不给权限不让用”。即APP安装和运行时,向用户索取与当前服务场景无关的权限,用户拒绝授权后,应用退出或关闭。
6.“频繁申请权限”。即APP在用户明确拒绝权限申请后,频繁申请开启通讯录、定位、短信、录音、相机等与当前服务场景无关的权限,骚扰用户。
7.“过度索取权限”。即APP在用户未使用相关功能或服务时,提前申请开启通讯录、定位、短信、录音、相机等权限,或超出其业务功能或服务外,申请通讯录、定位、短信、录音、相机等权限。
(四)为用户账号注销设置障碍方面
8.“账号注销难”。即APP未向用户提供账号注销服务,或为注销服务设置不合理的障碍。
二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面向两类对象:一是APP服务提供者,主要检查是否存在前述8类问题;二是APP分发服务提供者,含应用商店和基础电信企业营业厅等承担APP分发功能的各类企业,主要检查是否落实《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规定》(工信部信管〔2016〕407号)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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