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局发布文号:京卫疾控字[2005]14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审查以及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的审查。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核、审查。第六条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应当由依法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承担。第二章分类、分级管理第七条北京市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类管理:可能产生一般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阶段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卫生审核、竣工验收时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卫生验收;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除应当进行前项规定的卫生审核和卫生验收外,还应当进行设计阶段的防护设施设计的卫生审查。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分类依照卫生部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市、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对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实行分级管理:一、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查的建设项目(除卫生部审核、审查和验收的建设项目外);(一)由市政府或由市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审批、注册的建设项目;(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等国家级和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的建设项目;(三)跨区(县)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四)北京地区重大国际项目。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审查的建设项目为上述规定以外的其它建设项目。第九条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评价报告应由取得乙级以上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审核的建设项目评价报告应由取得丙级以上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第十条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并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审核。提交申请资料如下:(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两份。对于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以及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一般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包括专家评审意见及相关修改说明。第十一条预评价报告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评价规范》的要求,主要包括:(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目的、依据;(二)建设项目概况;(三)对建设项目选址、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工作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四)对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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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内容是怎么样的?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5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后,属于审核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或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属于备案管理的项目,应当对申请资料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备案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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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业病必须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新疆在线咨询 2022-05-13一、职业病的分类 现有法定的职业病分10大类115种。 1、粉尘类:矽尘、煤尘、石黑尘、炭墨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云母尘、陶瓷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等各种粉尘。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白内障、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复合伤、根据《放射性疾病诊断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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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第8条什么内容?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14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三)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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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职业病危害项目必须申报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9根据《职业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可导致诊断为职业中毒性肝病的化学毒物根据《职业性急性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总则》,可导致诊断为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的化学毒物。物理因素:高温、异常气压、振动、放射线、微波、高频等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炭疽杆菌、森林脑病病素、布氏杆菌等生物因素。皮肤损害因素:可导致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黑变病、痤疮、溃疡等职业性皮肤病的皮肤损害因素。眼部损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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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时有哪些要求?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30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根据《申报办法》的修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相应修订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明确了申报内容。为提高申报工作效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研发了职业病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用人单位应通过该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