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鉴定终止认定后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1 21:51:46 176 人看过

一、重新鉴定终止认定后怎么处理

鉴定终止后,如何处理?视情况而定,但通常应考虑以下几点:

1.找出终止原因:明确鉴定终止的原因,以便为接下来的行动做准备。

可能是材料不足、技术难题或者分歧较大等等。

2.沟通协商:联系鉴定机构或相关人员,了解各方观点,并努力解决引发终止鉴定的问题。

可尝试重新安排鉴定或提供更多材料支持。

3.寻求法律帮助:若协商无果,可考虑寻求法律援助,保护自身权益。

如对鉴定机构或人员提出诉讼,追偿损失或要求重鉴等。

4.借助第三方力量:在个别情况下,可求助于第三方机构或专家,获取更为公正、专业的意见,以化解纷争,妥善处理问题。

不论采取哪种方法,均须冷静对待,遵循法规流程,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害;同时,也需尊重他人权利,努力找到双方皆能接受的办法。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人身损害鉴定机构功能丧失多少余未捡

关于人身损害赔偿中伤残鉴定标准,我们主要参考并依据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试行)》进行判断与衡量。

根据此标准所规定,对于人身伤残等级的划分也被细化为十个级别。

每个级别下都包含了详尽而周密的分类说明,以反映被鉴定者在经过治疗后所遗留下来的组织器官损害以及功能障碍情况,同时衡量其因这些问题导致的工作、学习、日常生活以及社会交往等方面能力的丧失程度。

还会参照医疗和护理依赖的具体情况,从而将残疾划分为十个等级,其中最为严重的为一级,而最轻微的则为十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7: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终止参保怎么重新参保
    终止参保后重新参保的具体流程如下:1、重新就业的,按照在岗职工的要求继续缴纳。中断缴纳社保可能是由于辞职、离职而造成的,如果重新就业后,可以由就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协助,将以前的社保关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由原来的参保地转入现在工作地所在的当地社保部门,从社保关系转入到单位后,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管是养老保险还是医疗保险,办理基本养老关系账户时,都是按照本人身份证号码作为识别的依据,虽然中断了,但不废止。但是医疗保险中断后,以前的缴费年限虽然要累计计算,但中断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就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中断后继续缴纳的,根据中断时间的长短,有一个观察期;2、如果没有重新就业的,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继续缴纳。社保中断后,如果一直没有稳定的职业,也不想重新就业的人员,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到社保部门申请继续缴纳,由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社保关系一般都是在户籍所在地,中断后,其以前缴纳的养老保险
    2023-02-10
    211人看过
  • 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终止
    虽然,司法鉴定机构已经受理了司法鉴定申请,但是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在进行鉴定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一)、发现委托鉴定事项的用途不合法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通常情况下,在申请司法鉴定前,需要签订鉴定协议书,已经就鉴定的目的和用途做出了说明,在鉴定受理的同时,实践上已经进行了审查。在诉讼实践中,很少遇到本条规定中出现终止鉴定的情况。(二)、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材料不真实或者取得方式不合法的;因为,在我国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中,明确规定证据是通过不合法的手段取得的、证据材料的真实性本身就存在问题的。这样的证据是根本不能够作为证据使用的。因此,在鉴定过程中遇到这样的情况的应当终止鉴定。(三)、因鉴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或者因鉴定材料耗尽、损坏,委托人不能或者拒绝补充提供符合要求的鉴定材料的;在本书的前半部分已经向大家介绍过了,鉴定是依据是当事人双方提交的鉴定材料,如果不能够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
    2023-03-19
    65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合同能终止吗
    工伤鉴定后如果劳动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工伤住院能用医保吗以后还能来工伤鉴定吗医保报销后是还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的。如果是我国的劳动者在工作的时间和地点之内,因为工作的原因出现了人身损害的情形的,此时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遵守法定的程序。工伤赔偿的标准包括:职工
    2023-08-13
    143人看过
  • 重整程序终止的时间如何认定
    一、重整程序终止的时间如何认定破产重整期限是多久,我国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二、企业破产重整程序依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如下所示1、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即予以公告。3、法院指定管理人。4、法院通知债权人。5、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
    2021-10-20
    483人看过
  • 刑事案件判定终止侦查后能重新立案吗
    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以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立案侦查。一、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是指什么意思移送审查起诉是指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案件决定是否起诉。在立案后首先是有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的,在掌握了证据和材料后是会将案件和证据移交至当地的检察院,检察院在接收了案件后也是会对案件进行重新的调查,然后结合双方的证据会决定是否进行起诉的。审查起诉的条件是: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移送审查案件终结,具备以下几点:1、犯罪事实清楚;2、证据确实、充分;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4、法律手续完备;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
    2023-06-29
    87人看过
  • 终止合同后退还费用处理规定
    合同终止以后对于先前支付的款项是否可以退还呢?这个其实要看终止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自己的原因导致合同终止,那么费用肯定是不能退还的,因为还要赔偿对方损失。如果是因为合同终止情形出现,那么这个时候对于多支付的费用这个是可以要求退还的。这个主要就看是什么导致合同终止。一、实现抵押权的条件(1)第一个就是抵押权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并且是依旧存在的。对于那些已经被撤销的抵押权不存在了,或者是那些已经无效的抵押权是不可以进行实现的。(2)第二个就是在债务人对于债务的偿还期限必须要达到法律上面所规定的期限时间。(3)第三个就是债权人没有收到任何来源的经济清偿,债务都是有一个最后还款日期的,如果到达了这个最后的还款日期,债权人还是没有收到相应的债款,那么就可以说明债务人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来履行自己应该还债的义务,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延迟还债,还是因为特殊原因而拒绝还债,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就可以行使自
    2023-03-11
    396人看过
  • 怎么写终止工伤鉴定的证明
    一般需要写职工的伤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处理情况,然后由本人承诺放弃单位给予申报工伤和本人申报工伤的权利,同时因此次伤害事故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单位无关。在做出承诺之后一般都不能继续得到鉴定的待遇了。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范本。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一、临时工受工伤怎么赔?临时工与正式合同工都享有同等的权力,索赔方法如下: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
    2023-02-13
    291人看过
  • 中止司法鉴定与终止司法鉴定的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鉴定期限的,应当中止鉴定:(一)受检人或者其他受检物处于不稳定状态,影响鉴定结论的;(二)受检人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接受检验的;(三)因特殊检验需预约时间或者等待检验结果的;(四)须补充鉴定材料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终结鉴定:(一)无法获取必要的鉴定材料的;(二)被鉴定人或者受检人不配合检验,经做工作仍不配合的;(三)鉴定过程中撤诉或者调解结案的;(四)其他情况使鉴定无法进行的。在规定期限内,鉴定人因鉴定中止、终结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完成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办理延长期限或者终结手续。司法鉴定机构对是否中止、终结应当做出决定。做出中止、终结决定的,应当函告委托人。
    2023-06-06
    404人看过
  •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又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被告人、被害人等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认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起诉阶段,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诉讼阶段和申请次数上,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争辩权应当依法予以保障。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
    2023-04-21
    9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决定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一、人民法院决定重新鉴定如何处理1、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控辨双方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决定重新鉴定的,按以下情形处理:(1)、应当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重新进行鉴定;(2)、将鉴定意见告知人民检察院、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三条二、刑事案件鉴定程序是怎样的1、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
    2023-04-12
    88人看过
  • 终止鉴定可以逮捕人么?
    一、终止鉴定可以逮捕人么?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符合抓人条件的应当及时抓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
    2024-01-31
    438人看过
  • 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条件,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条件有司法机构超越执业范围进行鉴定的,送鉴材料虚假,使用的标准或方法不当等。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的程序为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且重新鉴定的机构的资质不应低于原来的鉴定机构。一、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条件鉴定机构重新鉴定需要以下条件: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二、鉴定机构重新鉴定的程序是什么鉴定机构重新做司法鉴定的程序是,重新鉴定应当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以外的其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因特殊原因,委托人也可以委托原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但原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指定原司法鉴定人以外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人进
    2022-06-12
    248人看过
  • 工龄重新认定后工资也重新核定吗?
    1、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含工人),按有关规定,经批准辞职后,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的,其辞职前的工龄可与重新招收录用后的工龄合并计算。其中领取辞职补助费的人员,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后,其工龄从重新招收录用之日起计算。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人)被辞退后,按有关规定,被机关、事业单位重新招收录用的,其辞退前和被重新录用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对再次被辞退的,在发给辞退费时,其工作时间从被重新招收录用之日起计算。事业单位职工的工龄经过重新认定后,工龄工资也会随之调整,但是之前的工资和社会保障福利等不会补发。按工龄变更后的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确定调整,但以前的工资不予补发。一、计算工龄的方法1、连续计算法(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
    2023-06-25
    232人看过
  • 新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如何处理?
    一、审判阶段可以要求重新鉴定吗被告人、被害人等诉讼当事人在审判阶段又申请重新鉴定的问题。在侦查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被告人、被害人等当事人对鉴定结论,认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在起诉阶段,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根据刑诉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被告人、被害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在申请重新鉴定的诉讼阶段和申请次数上,法律上并没有限制,当事人依法所享有的知情权、申请权、争辩权应当依法予以保障。二、申请重新鉴定如何处理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应当区别情况具体对待。一是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在侦查阶段都已经作过,案件起诉后,被告人、被害人认为鉴定结论有错误,申请人民法院再作鉴定,审判人员应
    2023-04-06
    13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中止后重新认定应该怎样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工伤认定中止后重新认定的规定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8
      只要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年内,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哪些是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终局鉴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8
      补充鉴定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或原鉴定项目的有遗漏,或质证后需要补充其他事项的情况下,可进行补充鉴定。补充鉴定由原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司法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重新鉴定和终局鉴定需要重新鉴定的实施主体,不得由原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的范围如下: (1)原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司法鉴定资格或超出核定业务范围鉴定的; (2)送鉴材料失实或者虚假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4)鉴定人
    • 如何鉴定终止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8-15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本通则第十五条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
    • 重新鉴定不予处理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只要程序合法,抓人没什么问题。建议你们这边抓紧时间请律师会见,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进一步维护你弟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