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自燃理赔遭拒如何处理
车辆自燃理赔遭拒
2013年12月27日,原告就其名下的**汽车向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投保车辆损失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不计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不计免赔率(车辆损失险)、不计免赔率(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并向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交付保险费8503。22元。保险单载明保险期间为2013年12月28日零时至2014年12月27日二十四时止。新车购置价为380000元,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为380000元。被告当日签发了保险单,后于2014年1月16日签发了批单,称“录单有误,本公司同意自2014年01月17日00时起商业保险单与强制保险单项下:被保险人、投保人、行驶证车主由戈阳县**物流有限公司变更为弋阳县**物流有限公司。除本条款规定外,本保险单所载其他条件不变”。2014年1月8日05时23分,该车在弋阳县乐江线省道曹溪镇鲁家村地段发生火灾,原告立即报案。弋阳县消防中队接警到达现场后,将该车火灾补灭。原告后向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申请理赔,被告却不予理赔。故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保险车辆损失15400元。
另查明,2014年3月19日,弋阳县价格认证中心对该车作出了损失价格评估鉴定书,认定该车的车辆损失为15400元。
保险公司未尽告知义务败诉
法院认为,原告投保的险种有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属于被告保险责任范围。被告提出汽车是自燃,而汽车自燃不在车辆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故被告不负责赔偿。对于该免责条款,被告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且被告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向原告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法研(2000)第5号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明确说明”应如何理解问题的答复:“明确说明”,是指保险人在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之前或者签订保险合同之时,对于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免责条款,除了在保险单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还应当对有关免责条款的概念、内容及其法律后果等,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释,以使投保人明了该条款的真实含义和法律后果。综上,被告虽然辩称已采取书面及口头形式向原告告知保险责任范围,但没有相关证据证明,故被告主张的免责理由不成立。原告的诉讼请求理由正当,应依法予以支持。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赔偿原告弋阳县**物流有限公司保险赔偿金15400元。
-
车辆自燃理赔拒遭公司未尽告知义务败诉
183人看过
-
车辆自燃保险理赔流程
477人看过
-
事故车辆套牌上路理赔遭拒自己担责
458人看过
-
被自燃车辆烧到怎么索赔
320人看过
-
黑龙江车辆自燃保险拒赔如何维权
154人看过
-
车辆自燃,保险公司是否应该理赔?
379人看过
-
车辆自燃保险如何理赔?怎么计算?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3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购置价的80%,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计算赔偿;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的,按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发生部分损失时,按保险金额与投保时保险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计算赔偿,但不得超过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车辆的实际价值。 1、保险公司理赔前会委托相关部门检测的,如消防、质检
-
-
车辆自燃怎么鉴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4汽车出现质量问题时,一般是厂家自己鉴定,所以很不公平的。你只能让公安消防部门勘察现场后出具火灾原因证明,证实该车的确是由于自燃引起。但是厂家和4S店对该车鉴定后,如果他们否认并能拿出一定证据证明车辆并非由于自身问题起火。那么你基本也无法索赔成功。还有一种路子就是找第三方的国家级的汽车质量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不过只有部分城市才有国家级的这种鉴定点,鉴定费用加上拖车运费之类的,1次也得10万左右,如果鉴
-
-
车辆自燃了如何索赔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6(一)、报案 1、带保险单、行驶证、驾驶证开车到保险公司,若车已不能开,则要保护好现畅 2、在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出险通知书》。 (二)、定损 带《车辆出险登记表》找理赔部定损人员,把其中的一联给他们。如果车辆损失属于自燃损失险的赔偿范围,保险公司的定损人员将确定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并给您一张《定损单》。要留意: a、不要遗漏修理项目。 、修理费不能定得太低,以防修车时不够用。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