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指对已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制度。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宣告缓刑后不会限制人身自由,但要接受社区矫正机关监督,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关于缓刑的相关规定,切不可再犯新罪。
一、一年缓两年年什么意思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判刑一年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意思。缓刑两年:对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的处罚结果两年内暂不执行,由特定机构对罪犯两年内的表现进行考察,决定是否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如果在两年内没有犯新罪或者查出其他罪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二、判过缓刑五年后还能判缓刑吗
已判过缓刑的五年过后,已经过了考验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犯事如果满足缓刑适用对象条件还可以判缓刑。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三、缓刑到期后会恢复一切自由吗
缓刑结束之后,如果没有缓刑撤销的情形的,就自由了。
1、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2、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在一定期间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法,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1、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2、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是对刑罚的暂缓执行,其执行形式为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3、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缓刑与死刑缓期执行是截然不同的概念,需要在认识和运用中加以区别。
-
缓刑期间能出去工作,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244人看过
-
法律规定如何做才能缓刑
54人看过
-
缓刑期间的法律要求
356人看过
-
根据规定缓刑期间需要坐牢吗?
305人看过
-
缓刑期间违反法律规定的怎么执行?
124人看过
-
缓刑期间醉驾该如何争取判缓,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56人看过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
有什么法律上规定缓刑需要判多长时间的?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1缓刑的考验期限最少是不能够少于一年的时间,如果想要宣告缓刑,必须要符合缓刑的相关条件,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够宣告缓刑,其次在缓刑的考验期内必须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旦发现有新的犯罪行为发生,那么会立即结束缓刑。
-
判缓刑缓刑期间犯什么法律河北在线咨询 2023-11-29缓刑由于不执行实刑,所以是不适用先行羁押期折抵刑期规定的,如果缓刑撤销执行实刑的才能折抵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
缓刑期间需要做什么工作,应该如何处理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6缓刑期间做的工作并没有特殊限制,但不能违反以下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缓刑期间需做哪些工作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14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
缓刑期间想要外出我该怎么做,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新疆在线咨询 2023-06-16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想要外出的,必须经考察机关批准。根据《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