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分类和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9:30:46 113 人看过

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行政部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其他。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的职责和职投有哪些

为了做好争议调解工作,必须明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和职权。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有下列几项:

(一)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负责调解本企业发生的所有劳动争议。至于具体的受案范围,各地区、各企业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制定。但原则上,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本企业中所发生的一切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向企业行政和职工进行劳动政策和劳动法制教育,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工作。调解委员会不仅应当调解纠纷,而且应当在调解过程中注意对当事人双方进行宣传教育,让他们懂得劳动政策和劳动法律法规,尽量减少争议。

(三)做好政策法律咨询工作,特别是要向企业行政和职工提供劳动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调解委员会应当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向广大基层职工宣传劳动政策和法律法规。

(四)加强调查研究,了解企业行政和职工双方意见和要求,及时沟通企业内部民主对话的渠道。

(五)遵守政策和法律以及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积极支持企业行政正确行使经营管理决策权和生产经营的指挥权。若职工的要求合理,则积极支持职工的合理要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为企业行政和职工之间劳动争议的调解者,并不是与争议双方当事人站在对立面或偏向任何一方。

(六)不断总结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工作经验和教训,吸取其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的有益做法,加强调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提高劳动调解员的业务素质。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职权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有权依法独立进行调解工作。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有权接受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申请;有权对所接到的申诉进行审查,明确劳动争议是否属于调解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并决定是否受理申诉;调解委员会也有权对要处理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制作调查笔录,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应当协助;调解委员会有权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向当事人双方提出调解建议和调解意见,促使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的意见;调解委员会有权制作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促使双方自觉履行等。调解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及调解程序,独立行使调解过程中的各项职权。企业行政、各级管理人员、任何职工个人、任何群众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调解人员执行公务,不得阻止职工当事人依法向调解委员会和仲裁机关申请参加解决争议的权利。

(二)有权获得必要的帮助和物质便利。调解委员会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企业行政及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否则,就要受行政制裁乃至刑罚制裁。《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7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但是调解委员会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是说不需要企业行政和企业工会、职工代表等组织的支持和帮助。相反,调解委员会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企业行政或有条件的企业工会应该为调解委员会提供办公等便利设施,例如房屋、办公用品以及必要的活动经费等。如果是专职的脱产调解员,企业应该给编制,负责专职调解员的工资、保险、福利等事项。当调解委员会调解争议时,企业应该适当安排不脱产的调解员的工作,使他们有时间、有精力参加调解工作。企业行政也应该尽力帮助调解委员会调查取证,积极做好协助工作,不能任意刁难调解人员。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和厂长(经理)有权共同协商决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同时,他们都负有积极帮助调解委员会的开展工作的义务,调解委员会有权获得企业行政、企业工会及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支持和帮助。

(三)有权在本企业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和宣传活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利用多种形式对企业职工进行民主法制教育,宣传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使企业职工知法懂法,从而达到自觉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3日 22: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范围包括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经过下列调解的程序:1、调解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资料,通知当事人调解等;2、由调解员或者其他人员组织调解,调解的双方各自发表意见;3、调解成功的,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告诉双方起诉解决。一、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怎样的?1、案件受理这一阶段包括两项工作:一是当事人在规定的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请求仲裁的书面申请;二是案件受理。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后一段时间内要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2、调查取证调查取证的目的是收集有关证据和材料,查明争议实施,为下一步的调解或裁决做好准备工作。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撰写调查提纲,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有关证据等。3、调解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首先要做调解工作,努力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对达成协议的仲裁庭还需制作仲裁调解书。4、裁决经仲裁庭调解无效或仲裁调解书送达前当事人反悔,调解失败的,劳动争
    2023-03-07
    206人看过
  • 劳动争议需要怎样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一、劳动争议需要怎样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二、劳动争议可以向哪些组织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2.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3.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
    2023-07-02
    436人看过
  • 劳动仲裁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和仲裁实践经验,仲裁调解大致包括以下三个阶段:一、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调解时间。调解地点,可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也可以当事人单位。③、将调解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及有关组织和个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带有选择性,一般包括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劳资部门、工会组织,以及当事人的亲友,以便让他们协助进行调解。二、进行阶段在上述工作准备就绪后,即可进行调解。调解既可由仲裁员一人主持,也可由仲裁庭主持。一般遵守以下程序:①、
    2023-04-28
    465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的竞业限制和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竞业限制导致的纠纷是劳动合同纠纷的,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其他。一、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定有以下三点,分别是: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争议属于竞业限制吗因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而产生的争议是劳动争议。以下争议均属于劳动争议:单位与劳动者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2023-03-24
    276人看过
  • 企业根据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哪些范围的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是本单位内部的劳动纠纷,其范围具体如下:(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生的纠纷。职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除名、辞退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社会保险和福利、职业培训、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的规定发生的纠纷。国家对劳动者的劳动时间、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均作了一系列规定。职工对用人单位执行上述规定的做法有不同意见而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
    2023-06-10
    74人看过
  • 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解读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2010-07-1311:25目前由于我国许多企业在人员管理方面没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再加上许多行业人员流动频繁,就使得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频发。当出现纠纷时,劳资双方往往又对什么样的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什么样的纠纷不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产生认识上的错误,不知如何是好。因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就成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众所周知,劳动仲裁是解决的前置程序,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以下类型的争议适用劳动仲裁解决: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
    2023-06-09
    476人看过
  • 劳动调解怎么调解,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
    一、劳动调解怎么调解劳动调解的调解步骤如下:1.申请调解。发生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2.案件受理。案件受理是指企业调解委员会在收到调解申请后,经过审查,决定接受案件申请的过程。3.进行调查。案件受理后,调解委员会的首要任务是做了调查工作。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争议双方当事人争议的事实及对调解申请提出的意见和依据;调查争议所涉及的其他有关人员、单位和部门及他们对争议的态度和看法;察看和翻阅有关劳动法规以及争议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等。4.实施调解。实施调解是指通过召开调解会议对争议双方的分歧进行调解。调解会议一般由调解委员会主任主持,参加人员是争议双方当事人或其代表,其他有关部门或个人也可以参加。5.调解协议的执行。调解协议达成后,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应按达成的调解协议书内容自觉地执行。二、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劳动调解的纠纷范围如下:1.劳动合同争议:
    2023-04-28
    220人看过
  • 健全争议调解劳动机构当有新思路
    据有关调查显示,有近八成的职工愿意在劳动争议发生后通过调解来解决,但目前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仅有一成多,而且即使企业设有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其调解功能也呈弱化的趋势。这一现象表明,职工盼望劳动争议调解机构能够充分发挥作用,将劳动争议用调解方式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机构设置应当求新图变,适应劳动关系发展的新变化。大多数劳动者盼望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因。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追逐利润的冲动与渴望,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经营者常常会越过法律的禁止线,去夺取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的利益,劳动争议因此引起。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具有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强烈愿望,这是由多方面原因决定的。首先,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有利于弥合当事人的关系,不至于危及劳动者的饭碗;其次,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成本最小,劳动者能够承担得起;第三,劳动者欢迎用调解方式解决劳动争议,也反映了他们对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的期盼。
    2023-06-10
    306人看过
  • 在我国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是哪几个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县、市、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设区的市、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
    2023-03-25
    267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哪几类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六类劳动争议:(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劳动者作了相应的保护性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劳动争议的时效延长。现行劳动争议案件的申请时效是《劳动法》规定的,立法时的目的是希望受到侵害的劳动者权益得到尽快的维护,所以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提出仲裁申请,超过这一时效当事人即被视作放弃权利。而在劳动法实施后,不少用人单位想方设法拖延劳动者在发生争议后提出仲裁申请的时间,找各种借口把60日的时效拖过,然后再拒绝承担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这种情况,
    2023-06-12
    66人看过
  • 劳动仲裁部门处理范围:劳动争议类型
    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规定:(一)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三)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四)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五)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六)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综合上面所说的,欠工资不给的行为完全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而且也会让劳动
    2023-07-18
    204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非受案范围:
    (1)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或者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之间的纠纷;(5)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类组织可调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2023-08-17
    489人看过
  • 如何向调解机构申请劳动纷争调解
    一、如何向调解机构申请劳动纷争调解向调解机构申请劳动纷争调解的方式是: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和经济纠纷仲裁的区别是什么1.适用对象不同。经济仲裁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关系,处理的是经济合同纠纷和财产权益纠纷;劳动仲裁适用于个人与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处理的是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工资、劳保、辞职辞退、劳动补偿以及工伤等方面产生的劳动争议。2.设立依据不同。经济仲裁机构是依照《仲裁法》的规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组建的专门处理经济纠纷的独立部门;劳动仲裁机构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在劳动部门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组织。3.立案条件不同。经济仲裁必须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订
    2023-06-27
    495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三类组织可调解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三类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一方当事人在协
    2023-06-10
    46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的调解机构,劳动争议的调解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用人单位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以便及时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建立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不是必须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组成,《劳动法》规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具体规定,应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推举的职工代表、厂长或经理指定的企业代表、企业工会指定的企业工会代表三方组成。因此,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为由职
    • 2022年劳动争议的分类和主体范围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2
      1.按照劳动争议当事人人数多少的不同,可分为个人劳动争议和集体劳动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内容,可分为: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等。 3.按照当事人国籍的不同,可分为国内劳动争议与涉外劳动争议。国内劳动争议是指中国的用人单位与具有
    • 劳动争议仲裁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不同之处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7
      劳动争议受理范围规定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除此之外不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劳动纠纷先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起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是什么,哪些劳动争议可申请调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根据《劳动法》、《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和工作规则》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应是本单位内部的劳动纠纷,其范围具体如下: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生的纠纷。职工对企业给予的开除、除名、辞退的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而引起的争议,以及因职工辞职、自动离职等与企业发生的争议,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
    •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与劳动争议诉讼的调解机构之间存在劳动争议关系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劳动争议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不予立案。劳动法之所以把劳动争议仲裁作为诉讼的必经程序,是有原因的。首先,为了缓和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立法者不希望把劳动争议都推倒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而是希望主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解决,即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不了,也可以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一定的缓冲作用,避免矛盾激化。其次,有些劳动争议涉及的专业性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