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8:05:54 127 人看过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五.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六.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七.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八.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九.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一、医疗事故情形是怎样的

1、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如下: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或不按规定做药物过敏试验;

(五)护理中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守医嘱,不严格执行查对等制度,违反操作规程;

(六)不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供应的器械、敷料、药品不符合消毒要求;

(七)检验病理放射等技术诊查中,丢失或弄错标本,拍错部位,配错血;漏报、错报、迟报结果及违反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延误治疗;

(八)不按医疗原则,滥用毒麻限剧药品,不见病人乱开药、开错药;

(九)中医人员不懂西医知识擅用西药西医疗法或西医人员不懂中医知识擅用中药中医疗法。

2、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9日 1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吗
    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机构的民事赔偿标准怎么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
    2023-02-22
    374人看过
  • 医疗责任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责任事故鉴定,一般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一、二审就不能申请笔迹鉴定了吗二审是可以申请笔迹鉴定的,二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第一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审理时,所应当遵循的步骤,方式方法。它是刑事诉讼中一个独立的诉讼阶段。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
    2023-03-13
    260人看过
  •  医疗机构医疗事故鉴定规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详细描述事情的发生经过、时间、地点,以及提出申请鉴定的原因。2) 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3)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和取证。4) 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并作出决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如下:首先,申请者需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申请书中详细描述事情的发生经过、时间、地点,以及提出申请鉴定的原因。第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第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第四,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并作出决定。3.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流程图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并确定其过错程度。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需要遵守严格的程序,包括委托人
    2023-08-18
    49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
    一、医疗事故责任险的责任有哪些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第三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在其赔偿限额内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诊疗护理工作过失,而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医疗事故,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二)病员因医疗事故所增加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费;(三)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支付的诉讼、律师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第四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一)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违法犯罪行为和隐瞒事实真相而引起的索赔;(二)被保险人在酒后或药物麻醉情况下施行医疗行为引起的索赔;(三)被保险人采用的不是为治疗所必须的诊疗护理措施与手段、如整容手术、节育手术等引起的索赔;(四)由于医疗事故产生的善后工作;(五)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二、医疗事故责任险的内容医疗事故强制责任险是为了拓宽医疗纠纷的解决途
    2023-03-21
    99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一、医疗损害责任的类型有哪些医疗损害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损害责任类型有三种,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分责任和刑事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主体要件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其中的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是指获得相关行医资格的人员,要持证上岗。2、主观要件发生医疗事故主观上是过失的,并不是故意引发医疗事故的。3、客体要件客观上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
    2023-04-18
    282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一、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1、医疗意外医疗意外是指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了不良后果,以及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意外的发生,并非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所引起,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或特殊病情所导致,其发生不是医务人员通过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能够预见和避免的。《条例》第33条规定的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属于医疗意外。2、医用产品损害医用产品损害是指因医疗机构使用医用产品而导致了不良后果。在医疗过程中,经常需要使用植入人体内部的产品,常见的如骨折内固定材料,如果这类产品的质量、灭菌、生物活性等指标有缺陷,植人人体后就可导致不良的后果。3、疾病的自然转归疾病的自然转归,是指疾病经过治疗以后所
    2023-04-23
    182人看过
  • 医院承担过错责任不要求必须构成医疗事故
    近年来,医患纠纷案件逐年上升,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笔者认为,当发生医患纠纷时,应客观地分析损害事故发生的原因,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虽然不承担“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只要其对造成的损害结果存在过错,仍然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一般侵权的民事责任”。因为,医疗事故概念与民法上医疗过错概念并不等同,前者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承担法定责任的前提,后者则从民法侵权理论中的过错原则引申而来;从逻辑层次上看,前者内涵远小于后者,因此构成医疗事故的,必然存在医疗过错,而构成医疗过错,则不必然构成医疗事故。尽管《条例》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仅仅是处理医疗事故的特别规定,其适用的范围仅限于医疗事故而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不构成医疗事故,但是患者的生命或者身体健康因为医疗机构的过错行为受到损害,则属于民事侵权损害赔偿纠纷,应当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2023-06-13
    268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鉴定时效,医疗事故责任如何确定?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据此,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时起算一、处理医疗纠纷时患者应该怎么做处理医疗纠纷时患者的处理方法:1、协商。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签订协议书,可以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3、向人民法院起诉。二、主张加班费的诉讼时效具体是多长时间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主张加班费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三、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
    2023-04-10
    116人看过
  • 刑事责任规定下的医疗事故法律解析
    对于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规定,主要在《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中做出。《刑法》规定医疗事故罪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说要看犯罪的情节,最高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最低是拘役。需要注意的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医护人员,而且医护人员要因为严重的过失,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比如造成就诊的病人严重损伤或死亡的,才可以负刑事责任。医生医疗事故负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医疗人员作为刑事责任主体,其行为特点是,主观上有重大过失,对患者的生命健康漠不关心;严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1、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
    2023-06-30
    404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及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
    一、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二、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构成医疗事故必须具备4个条件:提供医疗服务的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有违法、过失行为;必须有严重、明显的不良后果;违法行为与不良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由各区县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患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纠纷鉴定的启动程序,有三种方式,包括: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和法院指定鉴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
    2023-06-08
    453人看过
  • 怎么才算是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1、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2、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3、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的损害程度。损害后果包括:(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一、索赔技巧有哪些1、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发生医疗纠纷后,第一步需要做的事情是保管、复制或封存病历资料,法律术语叫“证据保全”。病历资料是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包括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属于书证的一种。病历资料不仅可以证明医患关系的存在,也是全部诊疗过程的证明,是判断医院是否应对患者的身体或健康受到伤害承
    2023-03-16
    62人看过
  • 哪些失职行为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罪?
    (一)对急、危、重病员,片面强调制度、手续而拒收病人,或不负责任地转院、转科,或不采取应当采取的急救措施,以致贻误抢救时机的。(二)诊治工作中,知道或应当知道病情疑难而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的;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认真处理的。(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器械、纱布等异物在病员体内,或不按操作规程而错伤重要器官的。(四)护理工作中,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不按规定交接班、不遵医嘱、护理不当,或其他违反制度、操作规程的。(五)助产中,违反接产原则和操作规程的。(六)用药过程中,违反药物禁忌或药物过敏试验等使用规定的。(七)在医疗工作中,不掌握医疗原则,滥用毒、麻、剧药品,开错或用错药的。(八)生物制品的接种途径、剂量、部位错误或操作中消毒不严的。(九)药剂工作中,配错处方、发错药、写错用法、贴错标签或制剂含量错误,以及其他违反操作规程的。(十)检验、放射、
    2023-06-18
    73人看过
  • 有关医疗机构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责任?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相关规定:第五十四条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组织调查的;(二)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或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三)未将应当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争议移交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四)未按照规定逐级将当地发生的医疗事故以及依法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行政处理情况上报的;(五)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审核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
    2023-04-23
    70人看过
  • 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是否该承担赔偿责任
    不构成医疗事故院方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一、错误治疗责任规定包括什么错误治疗责任规定如下:1、病人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对应的诊疗义务,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在做根管断针手术时医生会有什么责任?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
    2023-06-22
    14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10
      医疗事故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医疗机构必须针对其医疗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有无以及在医疗行为中有无过错担负证明责任,否则,就推定其有因果关系和有。 需要说明的是,这不等于患者对任何事实都无需举证,患者必须对在该医疗机构就医的事实及受损害的事实举证。
    • 医疗事故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07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的”情形。 构成医疗事故至少要符合三个要件: (一)行为人-医疗人员,主观心理状态是过失,包括失职和技术过失。前者构成责任事故,后者构成技术事故。 (二)有损害结果。即当病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之情形发生时,才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若医疗人员的过失仅导致病人病
    • 医疗事故不构成责任赔偿能赔多少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1-24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但医疗机构确实存在民事过错的,被告对其过错,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贻误治疗时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哪些情况不会构成医疗事故赔偿责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7
      贻误治疗时机如果病情严重的继续治疗的,那么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 一.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二.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三.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四.因
    • 医疗事故构成犯罪谁承担责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26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时,一般是由医疗人员与医疗机构承担作为责任主体。 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是需要赔偿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损失的。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 1、必须有严重损害结果,直接造成了病人死亡和伤害等严重后果。 2、必须有违反医疗卫生法规、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章与违法行为分为作为与不作为两种。 3、必须有因果关系。 4、必须在主观上有诊疗护理过失。 《医疗纠纷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