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对财产是否存在共同的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3 17:54:11 284 人看过

婚姻中,夫妇双方拥有相应的共担财产的职责与义务。

在这方面,男女伴侣需要尽到如下职责和义务:

首先,家庭日常开销应由共有财产承担;

其次,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均视为共同债务,需由夫妇共同负责偿还,以其共有资产进行清偿;

最后,为了妥善管理共同财产,产生的各项开支也理应用共有财产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3: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夫妻间的夫妻共同财产算共同债务吗?
    债务具备一定条件的,可以关系到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债务和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稿酬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稿酬属于知识性收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共同财产包含:(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
    2023-08-10
    336人看过
  •  分析共同财产权在夫妻之间的适用
    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在夫或妻之间是平等的,日常生活需要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但如果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另一方若不同意或不知道,则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如果夫或妻有平等的权利,那么可以理解为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或妻之间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素 材 : 关 于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处 理 权 , 这 些 规 定 表 明 了 什 么 ?结婚登记是夫妻依法建立婚姻关系的重要一步。根据提供的核心内容,我们可以总结出结婚登记的流程和时限、收费标准。首先,要求结婚登记的
    2023-10-08
    145人看过
  • 继承的股权收益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
    一、继承的股权收益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存在1、被继承的股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方或双方在劳动过程中取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呢么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丈夫放弃继承对夫妻共有权益有什么影响1、丈夫放弃继承的对夫妻共有权益有以下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中不包含继承的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
    2023-06-14
    396人看过
  • 夫妻共有财产有共同义务吗?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共同义务,具体来说夫妻对共同财产有以下共同义务:一、家庭生活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二、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存在连带责任;首先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以清偿的则由个人负连带责任。三、因管理共同财产所花费的费用应当由共同财产支付。《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4-05-05
    248人看过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
    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其提取的时间是婚前还是婚后。养老保险金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那部分应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在婚前就已经取得的个人账户里面的养老保险金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如下:1.性质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双方基于共同生活为基础而产生的财产;2.权属特定性。一般情况下,属于双方共同所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归个人所有;3.时间特定性。即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产生于结婚登记后,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他法定特征。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和方法是什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是: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
    2023-04-30
    99人看过
  • 婚前房产是否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
    一、婚前房产是否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之内婚前房产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的;或者双方约定婚前房产婚后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则该房产就认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双方都有权要求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父母的房子结婚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分以下情况:一、如果是一方父母的房子,则如果房产证登记了夫妻双方的名字,离婚时就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果登记了一方名字的,则视为对一方的
    2024-01-10
    385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是否按照协议处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一、离婚协议不可以对财产进行分割吗对财产的分割没有达成协议可以诉讼离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有利于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
    2023-03-31
    153人看过
  • 以夫妻一方名义存储的存款可否作为夫妻共同财
    判断一项财产是否属于的标准主要是看该财产的来源及取得的时间,而不是看它究竟是在谁的名下。以夫妻一方名义存储的存款究竟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这笔存款的来源和它取得的时间。如果一笔存款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不论该存款是以夫妻中哪一方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均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1)存款的来源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也就是在夫妻双方办理完手续后至一方死亡或办理完或法院的离婚判决生效的期间内取得的;(2)存款的来源是夫妻一方的工资、资金,生产、经营收益,转让知识产权的收益,或者是一方继承、受赠的未确定只能归该方所有的财产。如果这笔存款不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或其来源不符合上述法律的有关规定,那就应当按照存款单上的姓名来认定其归属。
    2023-06-11
    26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存在的困难
    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问题如下:1、对个人婚前财产的孳息及增值在婚后取得的应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问题;2、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共同财产;3、对公房房改的房产,夫妻双方是否享有产权的认定,是对房改房产能否进行处理的前提。如何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一)有约从约。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所以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这部分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下列标准确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
    2023-07-04
    192人看过
  • 夫妻之间哪些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主要指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一方事后签字追认的债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一、民法协议离婚时债务怎么办?夫妻双方合意表示或者一方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承担。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才是共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
    2023-03-26
    37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是如何定义的
    夫妻共同财产,简称“共财”,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累积获得的财富。在这段期间内,夫妻依法取得以下这些财产,皆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理所当然地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其一,包括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收入;其二,生产、经营、投资所得的利润、股息或资本增值部分;第三,夫妻在知识产权方面所创造并获得的收益;最后,还有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接受的赠与财物等各种方式所获取的财产。意味着,这其中的每样东西都应当被当作是夫妻之间共有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
    2024-08-21
    258人看过
  • 夫妻之间的保险是由夫妻共同财产分配的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相关保险是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养老金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有进行领取的话那么就视为共同财产。其他的保险内容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购买的话可以更改得益方然后将购买保险的钱补给对方就可以了。一、离婚后如何分配房子离婚后房子怎样分配如下: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房产增值部分的。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2、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3、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
    2023-06-20
    161人看过
  • 夫妻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得利
    一、夫妻之间是否存在不当得利夫妻之间可以存在不当得利,但能否构成夫妻不当得利需要看该不当得利的用途,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构成不当得利应当下面四个要件:(一)一方获得利益;(二)另一方受到损失;(三)取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依据,其合法依据既包括法律的规定,也包括合同的约定。重大误解行为是指行为人因为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以及标的物的品质、质量、规模等错误认识使行为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况。二、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吗拿走别人遗忘的东西属于不当得利。《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
    2023-05-03
    158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是遗产的唯一定义?
    遗产并不仅仅局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遗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才能被认定为遗产,进行继承。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遗产并不仅仅局限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遗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才能被认定为遗产,进行继承。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共同财产,是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夫妻的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遗 嘱 遗 产 : 遗 嘱 中 如 何 确 定 只 归 一 方 的 遗 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有遗嘱的情况下,遗
    2023-09-17
    42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之间存在夫妻赡养义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0
      为你解答夫妻之间存在夫妻赡养义务吗这个问题。在我国,夫妻间存在法定的扶养义务。现实中,主要有两种扶养方式:直接扶养和间接扶养。 直接扶养就是夫妻共同生活。即使在夫妻双方存在财产约定的情况下,一方生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对方也必须帮助医治和维持其生活。间接扶养就是夫妻不居一处,扶养义务人定期或不定期支付扶养费或给付实物,定期不定期帮助体力劳动和给予精神上的慰藉。间接扶养往往受扶养义务人的扶养能力限制,
    • 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包含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02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
    • 是否夫妻之间分居期间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5-24
      分居期间仍然属于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时段取得的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归一方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之间是否可以约定对共同财产的处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夫妻间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本来夫妻共同财产就是由夫妻双方自由处分的,而且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所以夫妻之间当然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如何分配。
    • 夫妻之间是赡养义务吗?一般是存在的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03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基本上关于夫妻之间是赡养义务,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