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标的利息计算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1:11:01 131 人看过

诉讼标的利息计算相关规定是利息也要计算到诉讼标的额中。一般计算到起诉时,并按此时数额支付法院受理费。受理费的计算标准是: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一、民事诉讼的审理时限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一般民事诉讼费用由谁来承担?

一般来讲,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原告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

以下几种负担诉讼费的情形特别需要注意: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

(1)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

(2)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

(3)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

(4)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

(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30日 02: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诉讼费用相关文章
  • 排期诉讼的相关信息是什么?
    由于人民法院需要处理大量案件,所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安排时间进行审理,这就是所谓的排期。院排期就是法院安排案件审理的具体时间。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法院案子太多,需要等候安排开庭的时间。案件发展至进行审讯的阶段,便可以向法庭申请将案件排期审讯,案件可以在固定名册中排期,也可以在浮动名册中排期。属于民事案件如果是由一方向法院提起的诉讼,那么在宣判前都可以申请撤诉的。当然,法院会进行审查,审查后决定是否准予撤诉。意思是法院有是否准许的决定权,也不是说撤就撤。不过一般情况下是会准许的。反倾销诉讼是什么意思在一定的条件下,反倾销诉讼是一种不公平贸易行为的有效方式。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反倾销也一样,它既可以用来保护一国的民族工业,也可能被一些国家利用来构筑新的。面对第二种情况,出口国的企业就需要积极参与反倾销诉讼来保护自己企业的利益,这种不公平贸易的行为。《刑事诉
    2023-07-22
    100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253条规定的利息计算方法
    民事诉讼法253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1、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2、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公司账户被冻结的原因:1.法院检察院冻结(民事诉讼中,法院依法地方裁定冻结);2.政府相
    2023-07-11
    335人看过
  • 个人贷款利息计算的相关公式
    一、个人贷款利息计算的相关公式(一)定期计息定期计息的贷款,规定每季度末月20日为结息日,计息期为上季末月21日起至本季末月20日止。计算公式=计息积数×(贷款年利率÷360)(二)逐笔结息逐笔结息即利随本清的结息方式。贷款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天数×(贷款年利率÷360)二、贷款对象和条件(一)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具有济南市城镇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四)至贷款时,借款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五)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六)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七)同意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或以有价证券作质押。三、民间借贷多少利息是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认可最高利息是年利率2%,年利率24%。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而非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
    2022-05-12
    292人看过
  • 关于计算迟延履行利息的规定
    对迟延履行利息的基数如何确定,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执行实践中,存在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条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债务。这种债务从立法原意上来看,应是本金。第二种观点认为,“债务”,指的是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人应向权利人支付的金钱数额的整体,即基数包括“本金”和法律文书确定的“利息”。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认定(一)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对象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但是对于“他人”的范围并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予以确定,容易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混淆。但凡基于意识有从事身体活动能力的都可以认为是“他人”,包括幼儿、精神病患者等,均可成为本罪的对象,但是必须是被害人明确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受到限制,如果没有意识到则不成立本罪,①例如行为人骗债务人甲之子带他去游乐场所,但却威胁甲说控制了甲的儿子,甲由于恐慌及时将欠款还清,随后行为人将甲
    2023-03-06
    435人看过
  • 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及相关规定
    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
    2023-02-24
    288人看过
  • 利息税的相关算法
    〔1〕国家规定,存款的利息要按[5]%的税率纳税。税前利息〔2〕税前利息=[本金][利率][存期]利息税〔3〕利息税=[本金][利率][存期][税率]纳税后的利息〔4〕纳税后的利息=利息(1-利息税)民间借贷要缴利息税数额为利息总额的20%民间借贷需不需要缴纳利息税,江苏省海安县法院日前审结的一起债务纠纷案,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认定。王力(化名)是一家开发公司的经理。2001年,他以公司名义向朋友李强(化名)借了一笔数目不小的钱,约定借期为两年,利率按银行贷款的3倍计算。2003年,借款到期,经核算李强应得利息30万元。但王力却提出,开发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依法应为李强代扣代缴利息个人所得税6万元,决定向李强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24万元。不久,开发公司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出具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因为利息数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李强将开发公司告上了法庭。海安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李强
    2023-08-12
    259人看过
  •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定节假日工资计算的相关规定是: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一、相关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倍支付工资。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
    2023-04-10
    123人看过
  •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相关规定
    第二百八十六条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1年6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4次会议、2011年7月11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6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或者应用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后果严重”:(
    2023-04-28
    434人看过
  • 新罪漏罪计算刑期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第七十一条【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一、数罪并罚罚金是累加吗数罪并罚适用的是犯罪分子触犯数个罪名,将所有罪名合并进行处罚的情形,如果数个罪名都有判处罚金的,罚金是可以适用数罪并罚的,而罚金数罪并罚后是不是累计计算,目前法律是上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在司法实践中对罚金的数罪并罚有很多的自由裁量权,由人民法院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可以采取累计原则,也可以采取吸收原则,吸收原则是指只
    2023-03-09
    402人看过
  • 利息计算到诉讼费吗
    法律综合知识
    利息是在民事诉讼中是属于诉讼的标的,交纳诉讼费用时,利息会计入案件的财产中,会影响受理费用的交纳。《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023-06-13
    368人看过
  • 定金的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相关法律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视为变更定金合同;收受定金一方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定金的,定金合同不生效。认购书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定金是一个专门的法律概念,其目的是在于对合同的成立、履行其担保作用,并有一定的定金规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不履行义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是一种预付款,不适用定金规则,没有很强的担保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23-07-12
    72人看过
  • 债务会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台账,记录和反映与业主结算工程价款时形成的应收账款和预收款情况,包括工程预收款、材料预收款、甲供材料、质量保证金、各种奖励等代扣所得税、其他代扣所得税和实际收到的货币资金。工程结算价格是我公司生产资金的主要来源。各单位要加大力度,千方百计收回应收工程款。2。提前还款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首先,双方应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约定的金额办理预付款,经单位主管签字后方可由财务部门支付。收款人办理工程预付款时,应向我公司开具预付款保证金或保函。三是合同部及时办理分包结算,物资部及时凭发票报销。各单位财务部门根据分包结算单和采购发票如实反映应付账款,下月按原预结算金额回写预结算的分包款和预计材料款。经营者原则上是主要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当督促经营者及时办理清算工作。对零星销售材料、废弃物、机械租赁等事项,应当提前收取一定数额的货款或押金。5各单位监事应当定期查询本单位债
    2023-05-08
    310人看过
  • 加班工资的相关规定及计算标准
    一、加班的定义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二、加班的限制、例外及禁止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三、加班工资的计算标
    2023-03-21
    404人看过
  • 刑诉法关于诉讼代理人相关规定是什么
    第三十二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三十四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四十条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2023-06-03
    247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民事诉讼的费用包括: 1、案件受理费。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法院指定日期出... 更多>

    #民事诉讼费用
    相关咨询
    • 诉讼费用计算器相关规定是什么,诉讼费用计算器相关规定是怎么样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2-12
      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类型以及诉讼标的额决定,诉讼费用计算器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
    • 借贷利息计算的相关内容是如何规定的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7-28
      基本公司是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 比如一万元,三分的利率每月的利息是 10000*3%=300元。
    • 诉讼费用计算器n相关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2
      案件受理费根据案件类型以及诉讼标的额决定,诉讼费用计算器n相关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
    • 诉讼费计算复核的相关规定是哪些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9
      根据习惯,这个和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一致的。一审判决下来后,在上诉期内就要申请,超过上诉期的,法院判决一经生效,那就是生效的法院判决了,不能再申请的。二审也一样,过了申请再审期限也不能申请的。
    • 计提利息收入的相关内容是怎么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26
      在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计息, 贷:投资收益 按照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实际收到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应收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