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查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2、房屋面积的条款。3、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4、不可抗力条款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5、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6、标明退房条件。
合同履行的内容和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内容:
1、合同履行是当事人的履约行为;
2、履行合同的标准履行合同;
3、履行合同的行为过程。
合同履行的专属原则:
1、适当履行原则;
2、协作履行原则;
3、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变更原则。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
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复函
216人看过
-
关于口头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
107人看过
-
合同中有关承诺的履行问题
118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
436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211人看过
-
最高院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的规定有哪些
276人看过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 更多>
-
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法发〔1996〕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为了便于当事人诉讼和人民法院审判,减少案件管辖权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第八百三十七次会议讨论通过,对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问题作以下规定: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
-
购房合同定金问题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24一、首先要确认协议的效力,如果合同无效,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二、其次要确认协议有无有欺诈、重大误解等情况,如果有,可以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在协议撤销后,定金应该全部返还。 三、再次,在协议合法有效的情况下,就要确定谁是违约方,谁是守约方,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
关于合同履行问题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21、合同履行的原则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 2、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 3、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情势变更原则 4、合同履行的原则详细介绍 5、履行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以何种形式来履行义务。 6、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结算方式等。 7、履行方式由法律
-
关于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有关的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12商品房认购合同是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基本事项,以约束双方继续就合同订立进行磋商谈判的合同。合同载体包括认购书、订购书、优先购买协议等文书。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那么购房合同和认购合同区别是什么呢?律师告诉你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
-
关于购房定金的问题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在当前房地产行情剧烈变化的形势下,买卖房屋退定金的纠纷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