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因工伤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1:30:11 191 人看过

非因工负伤终止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1。非因工伤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因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用人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五)有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第(2)款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该工人不能胜任该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后仍不能胜任该工作的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在提前30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可以裁减人员,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员计划:

(1)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的其他重大变化,在裁减人员时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应优先保留下列人员:

(1)与本单位签订长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与本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如果用人单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减人员,并在六个月内重新招聘人员,则家庭中没有其他就业人员,并且有老年人或未成年人需要支持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境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怀疑职业病患者处于诊断期或者医学观察期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的;(4)女职工怀孕、分娩、哺乳的

(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同规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职工依法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职工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踪(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5)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相应情形消失。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外,劳动者不同意续签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设区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该地区雇员平均月薪的三倍,则应向雇员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雇主所在地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应为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2年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业主应继续履行该义务;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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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18日 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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