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丢失是否医疗过失医院承担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1-28 09:07:55 219 人看过

一、病历丢失是否医疗过失医院承担责任吗?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过程的记录。病历可以证明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应尽的诊疗义务和对患者的损害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等重要事项。

医院有妥善保管病历的责任。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民法典》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

虽然《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变为“谁主张谁举证”,患者告医院要自己举证,但是有三种情形是例外,需要医院举证。

法院会首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二、医院乱检查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医院乱开检查项目属侵权。

乱检查指的是,采取重复挂号,重复化验、检查、治疗或者无指征化验、检查、治疗,分解住院或者无指征住院等方式,虚构或者提供不必要的医疗服务的。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乱检查将构成侵权。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如果医院实际未履行告知义务,这就损害到患者的知情权和诊疗权。如果患者不能从数据中获得正确信息,等于医院用数据将信息隐匿,使患者继续不知情和受控制。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要说明医疗风险,还要告知替代医疗方案供患者选择,实施前要征得对方的同意,这个同意还不是一般的口头同意就行了,得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时,也要告知其近亲属,而且要取得书面同意。

由于医院一方对患者的病历负有保管的义务,因此要是在对纠纷处理的过程中,医院丢失病历的话,此时法院一般会推定医院存在过错,那么最终对案件作出的判决结果就会对医院一方不利。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医院需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丢失病历如何鉴定医疗事故
    丢失病历怎么鉴定医疗事故1、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应当由医疗机构提供;只有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才由患者提供。2、医疗事故的认定是需要经过鉴定的,可以向法院提出鉴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医疗事故鉴定需要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
    2023-06-13
    257人看过
  • 重大医疗过失追究医院的责任吗
    一、重大医疗过失追究医院的责任吗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要追究医院机构的法律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怎样进行医疗事故认定步骤一: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交给市卫生监督所医疗机构监督科。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步骤二: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
    2023-04-18
    106人看过
  • 医院遗失病历能责任怎么理解
    医院丢失病历要承担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院病历材料如何质证通常情况下患方在起诉前不可能复印到完整病历,所以只能在第一次开庭时看到完整病历。由于庭上时间有限,患方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复印完整病历,并申请延期递交书面质证意见。鉴于病历内容的复杂性、专业性及出庭人员可能不懂医,所以申请延期质证一般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
    2023-08-12
    59人看过
  • 医疗过失责任如何界定医生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医疗过失责任如何界定医生应承担何种责任医疗过失责任界定方法是:1.医务人员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2.医务人员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3.医疗机构拒不提供病历资料等。医疗过失医生应承担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二、医疗过失责任的赔偿项目医疗过失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
    2024-02-02
    486人看过
  • 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过失
    医院是有可能存在医疗过失的。医疗机构或者医疗人员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推定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民营医院如何减少医疗纠纷现代医院的经营管理中,随着人民法制意识的逐渐强化,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逐渐加强;社会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舆论;尤其是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不利于医院的某些条款规定如举证倒置等的出现,让医院在医院纠纷的处理方面处于绝对劣势一方。医院在无法完全杜绝医疗纠纷的情况下,如何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纠纷成为目前所有医院都面临的社会性难题。为更好的防范医疗纠纷,首先要了解医疗纠纷的概念及其产生的根源、途径,并对他们进行分析,以制定防范医疗纠纷的措施。医疗纠纷的概念:医疗纠纷是指因医疗发生的纠纷。狭义的医疗纠纷往往
    2023-08-13
    344人看过
  • 医院事后补录病历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2010年8月7日,惠某夫妇的女儿因“严重头晕、眼花”,经120急救车接诊至某医院处,先被安排入住保健科病区,次日下午转入重症监护室,后在急救室内死亡。惠某夫妇认为被告在诊疗、护理以及抢救过程中发生严重失误致原告之女死亡,给原告带来巨大痛苦,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济损失。医院持住院病历辩称其诊疗护理行为无过错,拒绝赔偿。原告以该院所持病历为虚假病例为由,坚持要求该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提交的病历,有部分医生未在医嘱处签名,而病历中医嘱处签名的治疗医生在救治患者的一个小时内却未在治疗现场;有部分病历系治疗医生事后补录,并一次性打印形成,该病历不能保证是对惠某夫妇女儿治疗、抢救过程的真实记录。【审理】东港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病历资料系医院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情况全过程的记录和总结,是认定案件事实、明确责任的最重要依据,客观、真实、准
    2023-04-19
    166人看过
  • 医院涂改、伪造病人病历要承担责任
    病历是客观记录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文字资料,也是判定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诊断、分析以及治疗措施是否正确的重要书证,因此法律规定医院的故意添加、伪造病案行为,应推定医院对患者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近日,徐州睢宁法院审结一起病人状告卫生院出医疗事故的案件,卫生院私改病历并存在过错,被判承担80%责任。王美芬(化名)因患子宫肌瘤,2008年4月到睢宁一家卫生院住院并实施手术。一周后王美芬出院,出院后不久她感觉左腿疼痛,又到该卫生院检查。这次,王美芬被确诊为左腿静脉栓塞。由于医疗条件受限,当天卫生院把王美芬转到睢宁市一家大型医院治疗。同年5月,王美芬在治疗期间发生两次右下肢静脉完全性栓塞。王美芬在大型医院住院治疗45天才出院,总共花费医疗费近5万元。王美芬认为,是卫生院的医疗事故造成自己现在的状况,于同年6月向睢宁县法院提起诉讼。2009年5月,睢宁县法院委托徐州市医学会,对此次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
    2023-06-05
    105人看过
  • 谁来承担医疗失误的责任?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医疗过错是举证责任倒置,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在医疗损害赔偿诉讼中,患者应当对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负有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原告首先应当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听证会是否必须举行根据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听证会,除非人民法院不主张举行。听证会由办案的司法鉴定人主持。医患双方都要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充分陈述各自主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只举行一次。听证会后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医疗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证据。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不允许重新鉴定,所以,参加并准备好听证会内容,是当事人参与决定司法鉴定意见的几乎唯一的机会。是否具备撰写听证词及参加听证会的能力,也是衡量律师是否具备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能力的最主要标
    2023-07-02
    489人看过
  • 篡改病历资料,医院是否担责?
    需要。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诊治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唯一性。病历既是一种医疗文书,也是重要的法律文书。一旦发生医疗争议,病历具备法律赋予的原始证据作用。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伪造、隐匿、销毁病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律师补充: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的法定权利,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任何人不得对病历文书进行修改。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
    2023-05-06
    134人看过
  • 医疗过失是否可申请赔偿,医疗过失责任程度分几种
    一、医疗过失是否可申请赔偿可以。赔偿项目包括以下这些:(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
    2023-04-18
    265人看过
  • 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
    一、两个医院治疗医疗过错责任由谁承担当两家医院同时存在医疗过错的情况下,根据造成的损害后果,在能够区分责任的大小时,根据过错责任比例,各自承担与各自造成的损害后果相适应的赔偿比例责任。在无法区分责任时,两家医院则要承担连带责任。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
    2023-06-01
    72人看过
  • 医疗过错未造成损害,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只有医疗机构在实施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的前提下,才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损害后果,仍希望其发生或放任其发生。如:医院为获取利益出售假药、给患者使用过期药品,进行不该实施的手术等。“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结果应当预见或能够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未预见,或虽已预见,但因过于自信,以为其不会发生,以致造成损害后果。如:医院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提示告知义务等。2、医疗行为具有“违法性”。违法的客体包括法律和法规,如《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母婴保健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部门规章,如《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此外,还包括评判医疗行为是否得当重要依据的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和护理规范等。这些法律、法规、规范,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工作依据和“指南”。如果违反这些“法”,则使医疗行为具有
    2023-03-26
    180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罪是否是过失犯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医疗事故罪是过失犯罪。所谓过失,是指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一)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的过失。医疗事故罪的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应当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二)医疗事故罪的过于自信过失。医疗事故罪的过于自信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已经预见到自己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可能发生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医疗事故罪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申,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
    2023-08-13
    241人看过
  • 医疗损失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3、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5、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
    2023-08-04
    40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生丢失病历要承担责任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7
      只针对民事责任部分回答。首先看本起病案患者有没有造成什么损害,如果没有是不用担心任何赔偿的,若自认为有医疗过错和损害,可以适当的与患者沟通,协商处理为最好。医生和护士之间看是谁的过错导致丢失的病历就由谁承担责任,还有一种前提必须排除,若有人故意或者小偷偷走病历,医生和护士都没有什么错误。医生和护士都不用承担责任。另外若医院赔偿病人后,医生护士也只分担小部分责任,必然医生和护士都是职务行为,责任应该
    • 医院丢失病历受法律责任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0-01
      医疗机构也就是我们说的医院对患者的病历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来看,医院保存患者病历的时间往往还比较长。若是这期间不慎将病历弄丢,根据规定,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要对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 医院病历丢失的法律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30
      医疗机构也就是我们说的医院对患者的病历有妥善保管的义务,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来看,医院保存患者病历的时间往往还比较长。若是这期间不慎将病历弄丢,根据规定,可以推定医疗机构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那么就要对患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 医院丢失病历要负的责任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1-26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医院会把病历丢失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05
      按照卫生部发布的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的规定,医院有义务保管好你的病历,由于医院将你的病历丢失,给你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损失数额,你负有具证责任。如果你对代理人授权范围只是一般代理,没有授权其代你领取判决书,则法院应直接向你送达,你就有上诉权,从你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如你是特别授权则只能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