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流程怎么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18 19:11:27 484 人看过

一、嘉峪关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决定书;

4、决定。申请人到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

二、嘉峪关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

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

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

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

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7月17日 10: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船舶相关文章
  • 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要办多久
    一、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要办多久承诺时限9工作日法定时限20工作日二、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三、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受理条件(一)已取得船舶所有权证明(适用于营运检验、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船舶设计图纸已经船检机构审查批准(适用于新建船舶的建造检验、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二)船舶或报验项目经船检机构检验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要求;(三)船舶建造、修理机构符合有关适检条件标准的规定。四、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的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2023-05-18
    342人看过
  • 大亚湾区渔业船舶临时检验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大亚湾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组织实地核查特殊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渔业船舶检验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
    2023-05-28
    416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在哪办理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在哪办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胜利南路2158号)二楼30-33号综合窗口二、嘉峪关船舶登记受理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三、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
    2023-05-18
    144人看过
  • 汕尾城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前提有哪些
    一、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船用产品工厂或检测机构进行以下工作时,均须向验船部门提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及发证:1)工厂认可、产品型式认可、检测机构认可;2)取得认可后的年度审查工作及日常监督检验;3)个别检验;4)单独提交的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批;5)需要验船部门进行公证检验或鉴定。二、办理机构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三、办理材料序号材料名称要求份数(份/套)纸质版/电子版来源渠道原件复印件1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申请书填写信息真实有效10纸质行政机关(广东渔政总队汕尾支队船检科)2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工厂认可证书提供材料真实、齐全。01纸质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局)3渔业船舶船用产品在工厂生产过程中的试验记录提供材料真实、齐全。10纸质申请人四、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收费收费环节发放证书时进行缴费网上支付不支持收费项目1收费项目名称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收费标准《渔业船舶
    2023-05-28
    427人看过
  • 关于渔业船舶年度检验审证的通知
    惠山区各乡镇、新区硕放、梅村、坊前镇及有关渔业村: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及江苏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00]226号文)、农业部、国家计委“关于发布《渔港费收规定》的通知”([1993]农[渔政]字第15号文)等文件的精神,为做好2002年渔业船舶的年度检验审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验审证对象:1、持有2001年度有效的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渔业船员证书。2、2001年度未检验签证的,补交以前年度的有关费用后再予以办理。二、检验审证时间、地点:1、2002年度渔业船舶的检验审证时间为三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新区硕放、梅村、坊前镇的渔业船舶检验审证地点集中在硕放镇墙裕村办理。3、惠山区各乡镇的渔业船舶检验审证地点为无锡市农林局四楼渔政处办公室(曹张新村169号,家乐福超市沿永乐路往西50米)。三、收费标准:1、渔业船舶检
    2023-06-08
    189人看过
  • 景德镇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要办多久
    一、景德镇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要办多久法定办结时限(工作日):20;承诺办结时限(工作日):10二、景德镇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办理流程(1)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依法告知理由);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到船籍港所在地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或网上提交申请;(2)审查: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应当自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3)决定: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应当自检验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发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经检验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三、景德镇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
    2023-05-24
    466人看过
  • 宜春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征收需要什么材料
    一、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需要什么材料渔业船舶检验申报书二、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六条: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必须经渔业船舶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检验条例》(2003年6月27日国务院令第383号)第三条:地方渔业船舶检验机构依照本条例规定,负责有关渔业船舶检验工作。第四条:国家对渔业船舶实行强制检验制度。强制检验分为初次检验、营运检验和临时检验。第九条:用于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防止污染环境的重要设备、部件和材料,在使用前应当经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使用。三、宜春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的办理流程受理: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
    2023-05-24
    177人看过
  • 肇庆市端州区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与发证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渔业船舶船用产品检验规程》(试行)4.1申请者要求验船部门进行以下工作时,应向验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1)产品型式认可、工厂认可以及认可有效期内的年度审查;2)船用产品取得认可后的日常监督检验;3)对船用产品的个别检验;4)仅要求对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审查;5)公正检验。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本事项网上办理流程如下: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补齐材料后重新登录网站提出申请。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作出审查结论。在材料审查之前,按法定检验规则,进行相关项目检验及审
    2023-05-09
    103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
    一、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受理条件有哪些(一)已取得船舶所有权证明(适用于营运检验、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船舶设计图纸已经船检机构审查批准(适用于新建船舶的建造检验、现有船舶的初次检验);(二)船舶或报验项目经船检机构检验认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与海上设施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有关要求;(三)船舶建造、修理机构符合有关适检条件标准的规定。二、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条“船舶和船上有关航行安全的重要设备必须具有船舶检验部门签发的有效技术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六条“船舶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航行经海事管理机构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依法检验并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三、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省政府政务大厅省交通运输厅窗口)。四、嘉峪关船舶安全检验证书核发办理时
    2023-05-18
    57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
    一、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收费吗不收费二、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三、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十条一艘船舶只准使用一个名称。船名由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核定。船名不得与登记在先的船舶重名或者同音。【规范性文件】《船舶名称
    2023-05-18
    76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需要什么材料4寸船舶照片5张提交在渔监登记时的原始材料及其复印件(包括建成日期、进口日期、进口用途的证明文书等)合资公司出资额的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未进行登记抵押的证明文书或抵押权人同意被抵押船舶转让他人的文书及复印件海关完税单和旧船舶技术评定书及其复印件原船舶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明书所有权共有情况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书或购船发票和交接文书等),建造中船舶需提供船舶建造合同及船舶所有权归属证明文书及其复印件船舶技术证书及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船舶所有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船舶技术资料及其复印件经核准的船舶名称核定使用通知书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二、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
    2023-05-18
    361人看过
  • 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
    一、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流程怎么走1、申请人提出申请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当场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的全部内容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决定受理4、责任股室承办人审查。需要抽查考核的,组织其参加考核,公布考核结果。(5个工作日,考核时间30个工作日不计入承诺时间)5、责任股室负责人提出初审意见(3个工作日)6、业务分管领导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2个工作日)7、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制作渔业船舶船员证书,在申请人缴纳费用后向其送达证书或书面告知不同意决定(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防城港上思县渔业船舶船员证书核发受理条件申请渔业职务员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渔业普通船员证书或下一级相应职务船员证书;(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对船舶
    2023-05-18
    407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嘉峪关船舶登记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五条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由二个以上的法人或者个人共有的,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范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确定。第三十五条船舶登记项目发生变更时,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登记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变更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九条船舶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原船舶所有人应当持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到船籍港船舶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六条船舶抵押权、光船租赁权的设定、转移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
    2023-05-18
    50人看过
  • 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什么时间办
    一、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什么时间办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嘉峪关子站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二、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受理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商出资的,中方投资人的出资额不得低于50%。(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务船舶和事业法人的船舶。(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认为应当登记的其他船舶。三、嘉峪关船舶名称核准法定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国务院令第155号公布,国务院令第653号修正)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是船舶登记主管机关。各港的港务监督机构是具体实施船舶登记的机关(以下简称船舶登记机关),其管辖
    2023-05-18
    398人看过
换一批
#海事海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船舶
    词条

    船舶是需要进行登记的,根据我国的法律,下列船舶应当进行登记: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的中国公民的船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但是,在该法人的注册资本中有外... 更多>

    #船舶
    相关咨询
    •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要检验哪些地方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渔业船舶的运营检验是对下列项目实施检验: (一)渔业船舶的结构和机电设备; (二)与渔业船舶安全有关的设备、部件; (三)与防止污染环境有关的设备、部件; (四)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
    • 哪些渔业船舶需要申报初次检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下列渔业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初次检验: (一)制造的渔业船舶; (二)改造的渔业船舶(包括非渔业船舶改为渔业船舶、国内作业的渔业船舶改为远洋作业的渔业船舶); (三)进口的渔业船舶。 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是指渔业船舶检验机构在渔业船舶投入营运前对其所实施的全面检验。 风险提示:制造、改造的渔业船舶的初次检验,应当与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同时进行。用于制造、改造渔业船舶的有关航行、作业和人身
    • 什么情况下渔业船舶需要申报临时检验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其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申报临时检验: (一)因检验证书失效而无法及时回船籍港的; (二)因不符合水上交通安全或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被责令检验的; (三)具有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特定情形的。
    • 丰顺县渔业船舶船员考试怎么考?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 第十六条未满足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船长和高级船员,申请适任证书再有效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未满足第十五条(一)(二)项规定,或者适任证书过期5年以内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项目的评估 (二)适任证书过期5年及以上10年以下的,应当参加模拟器培训和知识更新培训,并通过相应的抽查科目的理论考试和项目的评估 (三)适任证
    • 船舶检验合同怎么签发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3
      签订合同的有效条件是: 1.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具有与其合同性质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合同本质上乃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意思表示真实是合同生效的重要构成要件;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合同的内容合法,各项条款符合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依法维护社会公共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