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已经怀孕能否羁押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7:11:56 475 人看过

怀孕一般是不采取羁押措施的。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一、对孕妇一般是监外执行吗?

对孕妇一般是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对孕妇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4日 00: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申请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可以委托律师的时间是在其被第一次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公安机关应对犯罪嫌疑人阐明其可以委托辩护律师的权利。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若案件属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则可以适当延长半个月。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后,是有权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
    2022-12-14
    8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或者是当地的监狱。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律师,如果没有指明具体聘请对象和代为聘请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司法行政机关为其聘请律师。一、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哪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当地的看守所。一般逮捕前被刑事拘留的,此时犯罪嫌疑人已被关押于看守所,然后由侦查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总之,犯罪嫌疑人关押的地方大体就是地个地方,一是看守所,二是监狱,前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前关押的地方,后者是法院判决生效后需要送监狱执行的关押地方。二、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如何委托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后,是有权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委托辩护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
    2023-06-05
    406人看过
  • 庭前羁押能否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的界定
    一、庭前羁押能否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在开庭前被羁押,如果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条件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羁押不发生社会危害性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犯罪嫌疑人羁押时间的界定(一)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4小时(二)拘留最长37天(三)逮捕后的羁押期限与办案期限相同1、侦查阶段最长7个月;2、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1个半月。可以退回补充侦查两次,每次1个
    2024-01-18
    282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涉嫌重婚怀孕判几年
    涉嫌重婚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一、对孕妇可以监外执行吗?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
    2023-02-13
    209人看过
  • 怀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被拘留
    一、怀孕的犯罪嫌疑人是否可以被拘留怀孕的犯罪嫌疑人是不能被拘留的。我国法律规定孕妇不可以被拘留,怀孕妇女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但需要注意怀孕妇女申请取保候审,必须要保证取保候审后,自己的行为不会有社会危险性。办案机关也会对其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才可以取保候审。二、刑拘期限的延期条件是什么刑拘延期条件是: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刑事拘留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2023-09-04
    50人看过
  • 羁押犯罪嫌疑人31天合法吗?
    合法,对于羁押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根据实际的审理情况来进行处理,最长的羁押期限为37天,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羁押期限根据情况羁押时间长短不同:1、一般情况下的羁押期限关于羁押期限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2、特殊案件的羁押期限对于某类案件,在期限届满时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级人
    2023-03-20
    264人看过
  • 羁押期间的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收入?
    被羁押期间没有工资,员工被羁押期间,劳动合同暂时停止执行,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工资报酬,事后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劳动者的损失,可由其依据《国家赔偿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
    2023-07-05
    188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怀孕不适用羁押措施吗
    对孕妇一般不予羁押。《看守所条例》第十条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一、孕妇构成犯罪可以监外执行吗?孕妇构成犯罪一般都是监外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
    2023-03-19
    308人看过
  • 嫌疑人有癌症的能否被羁押
    嫌疑人有癌症的,一般会对癌症患者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以便当事人能接受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
    2023-04-03
    416人看过
  • 可以强制羁押犯罪嫌疑人吗
    1、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将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2、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由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统一办理,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予以配合。3、根据《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情况、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因素,综合评估有无必
    2023-02-21
    74人看过
  • 妇女怀孕期间能否羁押?
    正常情况怀孕的妇女是可以不刑事拘留而采取取保候审的,但是前提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若是怀孕的人涉嫌的是故意杀人罪,谁敢保证采取取保候审时她不会再犯,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所犯罪行的性质。1、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有明确规定,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行政拘留之所以把孕妇排除在外,主要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似乎根据一般推论,司法拘留同行政拘留一样都是在短时间内限制当事人
    2023-06-04
    208人看过
  • 嫌疑人会怀孕吗?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分子被犯罪嫌疑人羁押,当事人是孕妇的,通常不受刑事拘留,而是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被羁押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规定,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留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p>(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的(三)患有重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哺乳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刑事司法系统中,在被逮捕、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司法嫌疑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应当责令其提供担保或者给付担保,并出具担保书,保证后续工作。不拘留或者暂时释放是一种强制措施
    2023-05-07
    414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怀孕没人取保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是怀孕妇女的,在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下,可以取保候审,如果没有保证人保证的,可以用保证金进行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取保候审保证金如何交纳1、责令犯罪嫌疑人交纳保证金,应当以能够约束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妨碍、不逃避刑事诉讼活动为原则。2、责
    2023-02-26
    292人看过
  • 脑血栓犯罪嫌疑人适宜羁押吗
    脑血栓犯罪嫌疑人是否适宜羁押,需要看具体的情况。不宜羁押的30种病情包括:一、经精神病专科医院(按地区指定的司法鉴定医院)司法鉴定确诊的经常发作的各种精神病。二、各种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高血压性心脏病、心肌病、心包炎、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三、高血压病111期。四、空洞型肺结核、反复咯血,经两个疗程治疗不愈者,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且合并肺感染者。五、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如门静脉性肝硬变、坏死后肝硬变、胆汁性肝硬变、心源性肝硬变、血吸虫性肝硬变等。六、各种慢性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经治疗不能恢复者。七、脑血管疾病、颅内器质疾病所致的肢体瘫痪、明显语言障碍或视力障碍等,经治疗不愈者。八、各种脊髓疾病及周围神经所致的肢体瘫痪、大小便失禁、生活不能自理者。九、癫痫频繁大发作,伴有精神障碍者。十、糖尿病合并心、脑、肾病变或严
    2023-06-17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犯罪嫌疑人怀孕是否能羁押,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17
      法律分析 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不能羁押。可以对其进行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等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 犯罪嫌疑人怀孕犯罪嫌疑人怀孕怎么处理,犯罪嫌疑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01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所以,只要怀孕,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因此涉嫌犯罪且怀孕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 怀孕会影响犯罪嫌疑人的刑事羁押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2-02
      犯罪嫌疑人怀孕一般不能拘留。被逮捕后,他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是,在申请之前,他必须确保自己出去后不会对他人造成任何伤害,这样才能实施这种行为。《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 (3)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怀孕
    • 怀孕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可以羁押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30
      在羁押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取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 羁押期限已满,但尚未结案,能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但是根据案件情况,确实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