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员是否属于司法行政人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8 21:52:53 437 人看过

一、书记员是否属于司法行政人员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负责法庭审理记录等审判辅助事务,所以书记员是属于司法机关的行政工作人员。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四十九条人民法院的书记员负责法庭审理记录等审判辅助事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二、书记员的基本条件

1.人民法院书记员是指依法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中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机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审判业务辅助人员。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设书记员,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这些规定,对人民法院书记员的概念、工作职责及其法律地位作了高度概括。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的书记员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中专门以担任审判庭记录工作为主要职责并协助法官办理有关审判的其他事项的工作人员。他像法院院长、庭长、审判员、法警等人员一样是法院人员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2.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的任职条件是较为严格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人民法院书记员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书记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5)具有大学专科的文化程度。

第四条又做了禁止性规定: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庭笔录相关文章
  • 监察委员会是否属于司法机关?
    不属于,监察委员会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司法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检察机关是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追究刑事责任,提起公诉和实施法律监督。其职权主要有:审查批准逮捕、决定起诉并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的职能。监察委员会从属于行政系统吗?监察委员会不从属于行政系统。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是与政府并列的国家机关,而非政府的组成部门,从而实现监察权和行政权的并列和分立。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九条公职人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监察机关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和情节,依照本法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公职人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应当给予政务处分的,监察机关可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情节,经立案调查核实后,依照本法给予政务处分。监
    2023-07-11
    332人看过
  • 书记员是不是审判人员
    书记员不属于审判人员。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1、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工作;2、协助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制作各类法律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案卷的装订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4、配合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出庭抗诉记录工作。刑事案件书记员回避由谁决定书记员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司法工作人员之一,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内担任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的人员,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刑事诉讼法中书记员回避决定如果是在法院由法院院长决定,如果是在检察院就由检察长决定,不论是在检察院还是法院,只要是属于回避人员范围内的人员自行回避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提出,并说明理由。口头提出申请的,当记录在案。
    2023-08-17
    196人看过
  •  村民政专干是否属于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干部是国家公务员体系之外的特殊群体,主要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他们不受国家行政干部体制的约束,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也没有脱离生产线的程度。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不,村干部是国家公务员体系之外的特殊群体,他们不受国家行政干部体制的约束,没有固定的工作岗位,也没有脱离生产线的程度。具体来讲,村干部主要是指通过村民自治机制选举产生的、在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及其配套组织担任一定职务、行使公共权力、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并享受一定政治经济待遇的工作人员,主要包括村党支部(党总支)委员、副书记、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副主任、主任,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是主要村干部。 村 民 政 专 干 与 村 干 部 的 关 系根据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
    2023-09-12
    391人看过
  • 救生员不救人是否属于渎职行为?
    救生员不救人是不作为的渎职犯罪。游泳池淹死了人,只要救生员履行了职责,也就是说只要不是故意不施救造成人员死亡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救生员在一旁,有能力施救却没有施救,导致受害人死亡的,要追究其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员,像警察、消防员、军人等,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遇到他人存在人身危险不去救助,则有可能涉嫌不作为的渎职犯罪。游泳馆淹死人救生员有没有责任游泳馆淹死人救生员的责任,需要具体分析:1、若救生员已履行救助职业,则救生员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2、救生员未尽相应救助职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救生员工作职责具体包括如下:1、持有合格的救生员证书,负责游泳池的管理,包括控制进场人数、场内秩序、票据登记;2、待客热情、主动
    2023-07-06
    54人看过
  • 公司对员工进行转岗是否属于解雇?
    公司转岗不算辞退,但必须按照以下规定: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2、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不存在侮辱或惩罚性质,工资待遇不降低,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之间存在相关性,则调岗有效;你作为劳动者应该遵守。当然,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3、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也是有权调整岗位的。当然,用人单位主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也是需要提供证据的。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员工故意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以单方辞退吗员工故意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可以单方辞退,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
    2023-07-20
    178人看过
  • 社团法人是否属于社会团体成员?
    1.社会团体法人,是指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而设立的团体。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数学学会)宗教团体(如佛教协会)2.社团法人是以人的集合为成立基础的,如公司为股东之集合,工会为会员之集合。社团法人之成员统称社员,其享有的权利亦称社员权,如股东权就属社员权。社团法人与社会团体法人,是完全不同的概念,社会团体法人中有的属于社团法人,例如工会、学会等,有的则属于财团法人,例如各种基金会。与社团法人对应的概念是财团法人,财团法人是指以捐助的财产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公司经营者是法人吗《营业执照》上面的法人是企业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是该企业的实际掌控人。比如张三注册了一家“张记贸易公司”,法人就是“张记贸易公
    2023-07-17
    286人看过
  • 党员是否仍属于团?
    法律综合知识
    这个问题可以分三种情况来解答。1.不满二十八周岁,就已经入党的团员,保留团籍。2.已满二十八周岁的党员,在团内担任职务,保留团籍。3.已满二十八周岁的党员,不在团内担任职务,只具有党员政治身份,无团关系。入党必须是团员吗不是的,入党不一定必须是团员,只要符合入党的标准和条件,都可以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可以是团员政治面貌入党,也可以是群众政治面貌入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加入中国共产党需要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的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一章第一条: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2023-07-18
    160人看过
  • 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是否正确
    一、行政记过处分属于行政处罚是否正确是正确的,行政记过处分是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政处分的一种,比行政警告要严重一些,比行政记大过处分要轻。二、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能被处于记大过处分。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负有领导责任的公务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或者改变集体作出的重大决定的;(二)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的;(三)拒不执行机关的交流决定的;(四)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判决、裁定或者监察机关、审计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决定的;(五)违反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不良后果的;(六)离任、辞职或者被辞退时,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七)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
    2023-06-02
    204人看过
  • 员工服装费是否属于公司合法支出?
    劳动者在职期间,用人单位给劳动者提供工作服、安全帽等相关福利或者劳保用品,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者的工作条件,视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条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不能从劳动者的工资中扣除,不能将其计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内。对此相关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劳动者在离开工作岗位后,用人单位可要求其归还工作服,造成损失的可要求赔偿,但不能以此为由扣除职工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以各种名义扣除工资,应当无条件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否则,劳动者可凭被扣钱的收据等证物,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提请劳动争议仲裁。担保公司强行扣车合法吗担保公司无权扣押车辆。《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人保和物保并存时担保权的实行规则】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
    2023-07-17
    481人看过
  • 书记员是法官吗
    剥夺政治权利
    不,审判人员是指行使审判权审理特定案件的工作人员。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主要是指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各法院正副院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员是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所参加的审判庭的组成人员。他们享有与法官相同的权利,也是案件的法官。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凡年满23周岁,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都有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的资格,人民法院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者选任人民法院随行审判员。法官应当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上面是相关的答案。一般来说,法官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具体案件工作人员的总称,书记员是某一职务的职称。法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以及各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
    2023-05-31
    246人看过
  • 仲裁工作人员是否归属于公共服务人员?
    仲裁员不一定是公务员仲裁员不是专职,是由工会、单位、行政机关的人员组成,也包括法学院校的老师或者律师在内。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曾任审判员的;(二)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三)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四)律师执业满三年的。怎么投诉劳动仲裁工作人员可以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当地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同时也可以通过信访渠道投诉亦或是通过人大投诉,又或者向投诉的劳动局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实在不行也可以以该劳动局为被告,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
    2023-07-07
    437人看过
  • 如何判定公司员工是否属于高管行列
    判定任职者是否属于公司高管,还应从其在公司中享有的职权范围和实际担当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来考量其是否实际掌控着公司经营管理权或重大事项的执行决定权,是否掌握着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从而界定其是否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经理系指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聘任和解聘的经理,不应包括公司内部的部门经理。但实践中,公司对所聘人员职务名称不规范,“经理”职务滥用情形普遍。因此,判定任职者是否属于公司高管,还应从其在公司中享有的职权范围和实际担当工作的重要性和影响力来考量其是否实际掌控着公司经营管理权或重大事项的执行决定权,是否掌握着公司重要的商业秘密和信息,从而界定其是否应当承担竞业禁止义务。
    2023-06-13
    173人看过
  • 员工自行离职是否属于违约
    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承担的义务。《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第十九条把遵守劳动纪律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列为劳动合同内容的必备条款。根据这些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双方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的内容,其中包括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内随意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应承担的责任。《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见,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条件的。自行离职不辞而别,是一种违约行为,应当按照规定向用人单位赔偿所造成的损失。一、自动离职有工资吗有的。职工申请辞职不予批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
    2023-03-01
    435人看过
  • 司法机关是否属于行政管理部门?
    司法机关属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是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相关国家职权的司法组织。包括法院、检察院及有关功能部门。行政机关通常简称政府,是按照国家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代表国家依法行使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也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机关的仲裁裁决多久下来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动仲裁委主任批准的,可以延长15日;2、劳动仲裁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裁决书,法院审理后,由法官出具的法律文书,叫判决书;3、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
    2023-07-03
    268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庭笔录是指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法庭笔录由书记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 更多>

    #法庭笔录
    相关咨询
    •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是否属于公务员编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2-07
      聘用在《劳动法》里有明确规定是劳动者与劳动单位的劳动关系的确定,不做为编制到司法单位的依据。因此,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其实并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 哪些不属于行政人员行政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28
      1、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的过程中所为的侵权行为,其外部特征和客观表现明显与职务无关,群众也不认为是行使职权的行为。 2、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侵权行为。 3、超越职务的行为。即行为者虽为国家机关人员,但本身并无某种职务,也不具有一般职务权限,却冒充该职位人员行使职权。如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冒充交通警察吊扣驾驶员执照的行为等。
    • 员工变更公司或者公司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你所说的主体是指什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在公司侮辱员工是否属于违法?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8
      企业侮辱员工违法。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是与他人开玩笑或者恶作剧造成他人难堪,或者无意中造成他人人格、名誉受损,不能以侮辱罪论处。
    • 公司的员工是否属于非法集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9-03
      1、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 2、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