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如何界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5 16:12:02 334 人看过

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界定分为对内效力和对外效力。对内效力表现为原债权人退出原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受让人承担原债权债务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对外效力表现为债权转让后,对债务人而言确定了债权的归属。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权转让协议书

甲方(转让人):

乙方(受让人):

甲、乙双方为妥善解决债务问题,经友好协商,依法达成如下债权转让协议,以资信守: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拖欠乙方借款共计人民币元(小写)。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将对丙的债权共计___元人民币全部转让给乙方行使,乙方按照本协议直接向丙主张债权。

陈述、保证和承诺:

甲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转让的债权系合法、有效的债权。

乙方承诺并保证:

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债权。

如本协议无效或被撤销,则甲方仍继续按原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履行义务。

各方同意,如果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陈述、保证、承诺或任何其他义务,致使其他方遭受或发生损害、损失、索赔等责任,违约方须向另一方做出全面赔偿。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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