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有时效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5 11:56:31 82 人看过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有时效限制,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急速那,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予以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一、民法典民间借贷的借条多久有效

民间借贷的借条永久有效,但是按照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二、民法典民间借贷国家规定多长时间失效?

民间借贷的失效时间国家没有规定,但是法律有规定其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三、民法典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不当得利诉讼属于民事诉讼的范围因此其诉讼时效应当是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人相关文章
  • 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一、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保证是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人是不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二、保证人如何行使追偿权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
    2023-06-22
    158人看过
  • 法定解除权有行使时间限制吗
    有的。首先看是否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是否有当事人约定对于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一、居间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居间合同没有约定期限,可以协商解除或行使约定、法定解除权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2023-03-07
    272人看过
  • 票据权利的行使有时间限制吗
    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律师补充:1、票据上的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变造票据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3、票据上其他记载事项被变造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是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前签章。【法律依据】《票据法》第十七条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2023-05-06
    391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追索权时应注意什么
    1、什么是担保人的追索权。(1)担保人已向债权人履行了担保债务。无论保证人如何履行债务,无论保证人履行全部或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他都享有追索权。(2)债务人因保证人的履行而免除责任。所谓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而不是债权债务消灭。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致使债务人不能免除责任的,保证人无权请求赔偿。例如,债务人因自己履行债务被免除责任时,即使保证人履行了被担保债务,保证人也无权向债务人追偿。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只能根据不当得利的规定要求债权人返还。(三)担保人履行担保债务不存在过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请求权。如债权人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时,担保人未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致使担保人承担不应承担的责任,担保人将丧失在此范围内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另一个例子是,担保人在清偿债务或者采取其他免责措施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避免
    2023-05-08
    401人看过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能否主张利息
    能。保证人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是其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而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范围除了主债务之外,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一、担保方在合同里怎么写1、丙方向甲方保证乙方按期清偿借款,乙方到期如数偿还借款的,丙方的担保责任自动消除。2、丙方对乙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由丙方代为偿还。3、丙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4、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二、帮人担保贷款 他现在还不了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
    2023-06-26
    100人看过
  • 行使探视权有没有时间限制
    探视权是指夫妻在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后,对未成年子女,按照法律规定依法享有的对子女探视,进行亲情抚养、精神抚育的权利。探视权是专属于特定人物的权利,即属于未与未成年子女同住的一方(父亲或母亲)。离异夫妻对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是亲属权中的一项最基本、最贴身的权利。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时间问题,这个法律上是没有强制性规定的,需要根据双方约定或双方不能达成约定时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来予以判决。一、夫妻离婚有两个孩子怎么判离婚时有两个小孩的,法院一般会判一人抚养一个。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如果双方不能对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内的子女,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到八周岁之间的子女,法院会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二、探视权可强制执行吗探视权的行使可以保证夫妻离异后非直接抚养一方能够定期与子女团聚,有利于
    2023-06-24
    271人看过
  • 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以及限制?
    一、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要件有: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二、保证人的追偿权的限制是什么保证人的追偿权的限制是: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保证人的追偿权只有在保证人已经承担保证责任后才会产生。2.因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而使主债务消灭,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使主债务人得以免除对债权人的债务负担。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须没有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
    2023-04-25
    341人看过
  • 代位求偿权在保险人如何限制被保险人子女使用时有哪些限制?
    正面来讲,就是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故意造成财产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可以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行使代位求偿权。也就是说,除非被保险人子女故意造成财产保险事故的,否则保险人无权向其追偿。因此,若排除了被保险人家庭成员或其组成人员存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金后,再向其造成保险事故的成员主张代位求偿权,是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的。保险人的代位求偿权保险代位求偿权即保险代位权,是指在保险人已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后,取得被保险人向造成损害的责任第三人的求偿权利;即保险人成为被保险人求偿权的受益人,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或以被保险人的名义起诉责任第三人,要求其赔偿其已支付的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除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故意造成本法第60条第1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外,保险人不得对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或者其组成人员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
    2023-07-04
    166人看过
  • 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有时间限制吗
    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逾期未要求履行后果严重债主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是有时间限制的,不是债主想什么时候要求履行都可以,逾期未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法院将不再保护,债主将无法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向担保人追偿。所以债主必须注意以下时间,在合同约定或法定的担保期间内要求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1、合同有约定担保期间的,应在约定的期间内向担保人提出要求。但需要注意以下两点:(1)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期间早于或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间的,视为双方无约定,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例如甲在2016年10月20日借钱给乙,约定乙在两年后还钱,同时丙作保,约定在2017年12月31号前提供担保。这时丙提供担保的时间显然早于乙还钱的时间,应视双方未约定担保期间,甲可以在两年后,即2018年10月20日起的六个月内要求丙履行担保责任。(2)担保合同约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
    2023-03-23
    175人看过
  •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需要再起诉吗
    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需要再起诉。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须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追偿权是指连带债务人承担债务超出了其按照内部关系应分担的部分时,而享有向其他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一、什么是反担保合同?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二、网上借款担保人有没有规定网络借款的担保人有追偿权。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
    2023-06-26
    426人看过
  • 民法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如何办理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而且保证责任的承担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还是届满后并不影响追偿权的成立。如果保证人仅使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或因其他方式使债务消灭,保证人无追偿权。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保证人清偿债务,使部分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所清偿部分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清偿债务,使全部债务消灭的,保证人就清偿全部债务享有追偿权。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民法典保证合同保证人之间追偿权吗担保人之间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中一名保证人承担全部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或者其他负有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追偿。所以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九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
    2023-08-13
    55人看过
  • 保证人能否行使其权利的具体限制
    保证人不得行使权利的情况如下:1、债务人住所变更,债权人要求履行债务有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暂停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规定的权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份额承担担保责任。保证人不得放弃先诉抗辩权吗?保证人可以放弃先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保证人的权利,放弃自己的权利是自己的选择,法律并不禁止。在一般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限届至而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只能先请求债务人履行,此时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清偿次序有先后之分,其中债务人是第一次序,保证人为第二次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
    2023-07-03
    357人看过
  • 行使票据追索权的时效
    追索权,即指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获得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在金融活动和票据流通过程中,票据持有人在付款人拒绝付款时,向票据的背书人和出票人索回票款的权利。在票据流通过程中,持有到期票据者,在向应付款者索要票款、兑现票据时,如果付款人拒绝付款,即可向付款人所在地的法院(或其他法定出证人)申请出具付款人拒绝付款的证书,然后凭证书向票据背书人索要票款,金额为票据金额加利息加作拒绝证书费用。被追索人付清款项后可以向他的前手再追索,直至追索到出票人。票据背书人如要避免承担这种责任,可在背书时注明不受追索。一、汇票背书人追索中我们怎么办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
    2023-02-17
    224人看过
  • 出票人和背书人行使追索权有什么条件限制
    (1)出票人在回头背书中成为持票人时,如果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该出票人不享有对前手的追索权。同时,出票人在被追索的过程中先于他人清偿票据债务而成为持票人时,也不享有再追索权。这是因为,出票人是签发票据的人,承担着最终的付款义务。不论是背书人、保证人,只要履行了票据债务,都可以向出票人行使再追索权,其最终对象是出票人。为此,当出票人成为持票人时,追索程序到此为止。另一种情况是,在出票人同他人进行交易活动时,收进一张自己签发的远期汇票而成为持票人,他在票据到期时,可以行使付款请求权。如果付款请求遭到拒绝,他也不能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返还其在承兑人或付款人处的资金。(2)背书人成为持票人后,对其后手不享有再追索权。这是因为,票据经背书转让后,形成连续背书的关系,背书人对其后手承担保证票据的承兑和付款的义务。当该票据不获承兑或付款时,还应当承担清偿票据债务的责任
    2023-06-14
    500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人
    词条

    保证人是对某项事务作出保证行为的人。再如债务等项的担保方面,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是非票据债务人对于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作出保证行为的人。 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 更多>

    #保证人
    相关咨询
    • 追偿权有时间限制吗?追偿权有效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31
      追偿权有时间限制。担保人行使追偿权不能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担保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适用《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自保证人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数人共同保证时,共同保证人预先追偿权的行使,如何行使预先追偿权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数人共同保证时,共同保证人预先追偿权的行使因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同而不同。分为两种情况:(1)各共同保证人之间承担按份责任的,每个保证人各自以约定份额为限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因此每个保证人也应以约定份额为限为各自申报债权。(2)共同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虽然保证人之间应承担的份额是确定的,但对债权人而言,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是没有份额之分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清偿全部债权,任何一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到什么时候算是行使完毕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8
      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行使追偿权。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保证人已经对债权人承担了保证责任。 (二)主债务人对债权人因保证而免责。如果主债务人的免责不是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引起的,保证人不得主张追偿权。 (三)必须是保证人没有赠与的意思。
    • 什么是保追偿,保证人该如何行使追偿权?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是保证人追偿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民法通则第89条也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二.保证人该如何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仍是三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8
      早点起诉为妥,具体什么时候过诉讼时效,要看具体情况,虽然诉讼时效在民法总则实行后有变化,但很多情况还是有可能按之前的规定处理的。